—1—厦门市经济发展局2011年工作目标及措施一、总体要求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和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也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2011年,全市工业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突出主题主线,全力推进“五个着力”,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步伐,大力实施项目带动和品牌带动战略,注重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促进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强化经济运行协调服务,助力中小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国内经济合作、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深入开展,加快推进厦门工业科学发展新跨越。二、目标与任务(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040亿元,增长16.8%;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完成4300亿元,增长17%。(二)地产工业品出口286亿美元,增长18%;机电产品出口193亿美元,增长15%。(三)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20亿元,力争达到270亿—2—元。(四)建设和完善85家以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其中新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0家,争取国家新认定企业技术中心1~2家。(五)万元GDP能耗下降1.66%,达到0.561吨标准煤。(六)强化服务,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七)加强国内经济合作与交流,推进对口支援、帮扶和区域合作。(八)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强经发系统党组织、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和人才队伍建设。三、工作措施(一)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协调服务1.细化年度工业目标任务。根据2011年全市工业发展目标任务以及各区人大会议通过经济发展指标,把2011年全市工业发展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以市政府名义下达,督促、指导各区经贸部门执行、落实相关计划。编制2011年工业增长点项目计划,加强跟踪服务工作,指导并督促各项目如期投达产,确保全市工业增量实现。2.加强工业监测分析和调研工作。完善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体系,强化对重点行业、企业、产品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原材料、出口、资金等动态情况。及时掌握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突出重点工业企业、省级工—3—业增长点项目的月报和信息报送工作。围绕工业经济运行的热点、难点问题,与有关单位共同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提出意见建议。3.健全完善工业运行预测预警机制。密切跟踪煤电油运、重要生产资料等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防止关系民生和工业生产的大宗物资和产品出现大幅波动,提高运行调节的前瞻性和时效性。结合用电、企业生产等相关情况,做好工业经济走势的预测、预警、预报。4.健全工业运行调度会议制度。健全两个月一次的市区工业经济运行分析会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各区工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新投产项目进展情况,发挥分析会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和大企业发展中反映问题的作用。5.集中资源促进重点工业企业发展。贯彻落实省、市培育发展工业大企业的指导意见,相应出台我市扶持政策,集中各类资源向其倾斜,确保重点工业企业平稳发展和项目顺利建设。6.完善重点工业企业月报统计监测制度。通过厦门市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和厦门市工业生产预测系统,及时掌握150户重点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等信息;逐步完善工作联系机制,加强与重点工业企业联络员联系,通过会议、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沟通和信息交流。7.完善重点工业企业服务制度。开辟重点工业企业服务通道,及时掌握重点工业企业反映的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及时—4—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解决。8.对重点工业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按照2010年工业企业的发展情况,对厦门市重点工业企业名单进行调整。对经认定的厦门市150户重点工业企业将从生产要素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9.完善我市机电产品、地产工业品出口分析制度。坚持每月对全市机电产品和地产工业品出口100强企业当月出口情况进行跟踪,掌握企业运行动态,分析企业出口增长和下降的原因,帮助企业解决出口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10.对重点工业出口企业继续实施扶持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在巩固传统出口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对新兴市场的出口;对部分自主品牌出口企业实行“一厂一策”的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到海外参展,到海外进行商标注册、产品认证,建立售后服务体系,鼓励企业与海外经销商合作,在国外建立组装厂,以CKD、SKD的形式进一步扩大出口。11.实施支持企业发展政策。认真执行增产多销奖励政策,根据工业企业2010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对获奖企业实施奖励。实施留住人才政策,针对当前部分企业骨干员工流动性大等问题,会同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加大力度实施重点工业企业骨干员工落户政策,指导重点企业办理骨干员工落户手续。12.完善工业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强化“968119”工业企业服务热线平台服务企业职能,接受企业咨询,受理并协调企业—5—反映的问题,汇集和研究企业提出的建议。充分发挥市服务工业协调办的协调职能,积极受理、汇总工业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协调处理问题的分工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办理。13.做好企业融资保障。完善政银企会商协调机制,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行业信息、产业政策等情况,定期会商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产业经营发展情况,引导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和企业三方资金供需对接,加大支持力度。14.做好工业企业防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抗灾防灾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形成市区两级联动机制,使防灾救灾工作做到程序化、制度化。做好各项预案的演练,出现紧急情况及时启动相关预案。加强与煤炭、电力、供油、运输等单位和部门协调,确保受灾期间煤电油运的保障和供应。(二)积极实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15.培育制造业百亿产值产业链(群)。按各产业链(群)培育的目标及阶段性发展情况,研究制定年度工作措施。督促市培育制造业百亿产值产业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时沟通信息,协调工作。依托市中小在线,争取建立“厦门市制造业百亿产值产业链(群)工作网站”。建立培育年销售额百亿元以上大企业(集团)协调服务工作机制,细化培育工作方案,落实有关政策措施。16.开展龙头企业上下游产业配套招商。组织相关行业协—6—会、产业链龙头企业,在各种专业性展会上举办相关产业链推介活动。17.拓展对台产业对接合作。从推进两地行业组织交流、增进了解入手,创新对台招商工作机制,逐步开展以两地行业组织为平台的产业合作。强化光电产业招商合作,组织企业参加台北光电周活动。18.推进工业设计产业工作。做好首届中国工业设计大奖赛的各项工作,保证活动成功举办,并争取长期落户在厦门。启动工业设计园建设,建立投资促进机制。修改完善我市促进发展工业设计产业的政策措施。19.编制产业专项发展规划。根据工信部行业发展规划,制定我市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消费品工业、原材料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修改完善我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涉及我局职能的有关产业专项发展规划。20.制定出台产业发展政策。加强与工信部产业政策司联系,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合作制定促进发展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的各项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规范整合全市工业园区的实施方案。规范我市中央财政补助关闭小企业工作的工作程序、资金使用。执行国家行业准入标准,规范有关行业新建企业的投资,建立退出机制。21.推进工业质量工作。认真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落实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市质量协—7—会、各行业中介组织,构建我市工业质量工作体系。继续根据行业特点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对以国内品牌为主的、亟需开拓国际市场的大中型客车、装载机,通过推进可靠性工程,提高产品的性价比;对食品行业,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努力推广应用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化技术,完善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和可追溯。继续推进开展企业群众性QC小组活动,通过市质量协会及行业中介组织,举办各种质量管理技术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解决产品质量实际问题的能力。22.加强行业管理工作。加强与工信部电子信息、装备工业、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软件与服务业5个专业司的对口联系,根据各司对行业管理的要求,加强行业管理工作。23.继续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和市财政对我市机电产品和地产工业品进出口的政策支持。继续争取商务部、财政部“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结构调整资金”、“进口贴息资金”的支持。组织我市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积极申报2011年度国家汽车出口基地、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共性技术研发项目,引导企业在扩大出口的同时,注重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和国内短缺的资源类商品,争取有更多的项目、更多的进口技术和设备列入国家的资助计划。向市财政争取专项资金,对我市获得国家进口贴息资金的项目按照1:1的比例给予市级财政资金配套。24.推动厦门船舶出口基地建设。争取商务部和工信部对我—8—市船舶出口基地建设的支持,确保厦门列入首批国家船舶出口基地的行列。帮助厦船重工加快三期船坞建设,进一步扩大我市的造船能力。加快6600车位、8000车位汽车滚装船的研发,保持我市汽车滚装船的制造和出口在国内同行业中始终处于领先的地位。支持厦船重工探讨与船舶产业投资基金、中远公司(COSCO)、国内重点汽车生产企业、汽车经销商共同出资组建中国自己的汽车滚装船航运公司的可行性。25.继续加强我市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对获得商务部资助的我市汽车出口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国家机动车污染控制中心”的运营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督促其发挥对我市汽车产业的服务功能。26.向商务部和工信部推荐我市节能照明器具、运动器材和水暖卫浴产品等出口优势产业,争取我市的优势产业能列入国家政策扶持的出口基地行列。(三)积极推进工业投资建设27.确保2011年市51项重点工业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其中,要确保宸鸿科技四期及五期、新阳纸业、建颍科技、新科宇航、太古五期等16个项目竣工投产;确保深圳天马TFT(薄膜晶体管)金财液晶面板、乾照光电科技园、索纳新能源、迈士通等14个项目开工建设;确保正新集美新厂、烟草工业东孚烟叶仓库、金龙联合客车研发中心、厦工挖掘机扩产等21个项目按计划进度建设。加强与市各职能部门及各区、管委会协调联系,—9—对省市重点项目积极跟踪协调,进一步强化责任制,明确分工,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加强服务,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推进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签约项目的落地,对新签约的工业投资项目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力促项目顺利落地。28.实施“十二五”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开展新一轮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以提升产能,调整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目的,制定出台鼓励岛内外工业企业向各专业园区搬迁的相关优惠政策,逐步将我市岛内400多家工业企业搬迁到岛外各专业园区,为岛内发展第三产业腾出空间。29.做好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分析上报工作。按照市委办、市府办关于报送重点督查工业投资项目开展情况的要求,按时上报每月经济发展信息工业投资动态;及时上报重点工业投资项目中的重大节点事件;积极开展我市工业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组织各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各相关企业申报年度工业投资项目,不断充实工业投资项目数据库。30.落实我市设备投资补贴政策。通过举办专场政策宣讲会,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区、各企业,积极宣传国家和省、市相关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政策,增强企业的投资信心。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市重点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财政扶持资金,协调做好设备补贴资金兑现工作。31.做好国家各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信息上报和跟踪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协调企业按项目计划执行并做—10—好项目管理,配合中央和省检查组做好各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开展各工业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确保国家增投等各专项项目按计划完成。32.组织企业申报福建省产业调整和振兴技改等专项。根据省经贸委的要求,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产业调整和振兴技改等专项项目,争取省财政资金对我市工业投资项目的支持。33.认真做好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工作。全面实行项目网上审批,做好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工作和符合国家鼓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