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洁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卫生保洁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服务项目1.1服务地点:1.2乙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1.3服务范准及标准: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频率日常保洁地面清扫无污迹、无杂物1次/日办公桌、椅擦拭无尘,无污迹1次/日垃圾筐清洁无污迹、无杂物1次/日玻璃清洁无尘,无污迹1次/日定期保洁墙角线、窗户擦拭无尘、无污迹1次/周办公设备、器材清洁无污迹、无尘1次/周地毯吸尘无尘1次/周第二条服务期限2.1服务期限为月,暂定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服务试用期个月。具体服务起始日期以甲方服务通知上载明的日期为准。2.2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乙方每个工作日点至点时间内根据甲方需求随时提供以上日常服务范围内的保洁服务。第三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3.1保洁服务费用为元/月,乙方应自行至税务局开具相应的发票,因开具发票而产生的税费已包含在保洁服务费中,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3.2服务费用按月支付,乙方服务每满一个月,应向甲方提供保洁服务费用的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款。当月实际服务天数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提供服务的天数结算;3.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2-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当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发生变更时,乙方应于甲方支付当月服务费用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四条保洁用品及工具的提供及保管4.1甲方应提供的工作时间所需的水、电、抹布、扫把、玻璃清洁工具、垃圾袋、清洁剂、吸尘器等各种保洁用品、保洁工具;4.2乙方应妥善保管至甲方处领取的保洁用品及保洁工具,因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保洁用品及保洁工具损毁、丢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第五条乙方的服务要求5.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服务标准及保洁频率的规定进行保洁服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5.2乙方工作时应服从甲方的安排,遵守甲方办公场所管理的相关制度。乙方在服务时应尽量减少对甲方员工的影响,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扰乱甲方的办公秩序;5.3乙方在工作时应保证甲方物品的安全,如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办公家具、办公家电等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5.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带领任何第三方进入甲方办公区域,不得在非服务时间内进入甲方办公区域;5.5乙方在服务期间内,不得翻阅、复制甲方办公文件、资料,不得将甲方的任何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带出办公区域;第六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之所有条款以及其他在谈判、本合同实施或履行过程中所得到的所有信息予以保密。该保密责任在本合同到期及终止后依然有效。第七条违约责任7.1乙方未按约定的服务时间、服务频率及标准提供服务或者提供服务时不遵守甲方内部规章制度的,每次应承担月服务费用的30%的违约金,合同期内累计达到3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一个月保洁费用的违约金;7.2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须承担相当于一个月保洁服务费用的违约金。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的,但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应承担相当于一个月保洁费用的违约金;7.3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7.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5.4、5.5的规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3-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一个月保洁服务费的违约金;7.5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期未付款金额0.1%的违约金;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的任何争议与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其它9.1甲乙双方在此确认,本协议项下的甲乙双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乙方除遵守办公场所的相关制度外无需适用甲方制定其他规章制度,乙方除获得服务费外亦不享有甲方员工的相关权益。9.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9.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