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为加强我院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水平,提高医院服务广大患者的能力,保证医疗质量,贯彻医疗安全的宗旨。根据上级的要求,加强各级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医务人员岗位训练,遵照我院有关的指导思想,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继续教育目标通过系统的继续教育、培训,提高我院各级医务人员的理论基础及工作技能水平,推动医务人员职业的可持续发展。二、继续教育内容(一)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二)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三)卫生行政法律法规。(四)专业培训及进修学习。三、继续教育对象全院各级医务人员四、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一)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和职责职责:1.制定继续教育考核的方案及制度。2.监督继续教育方案的实施。3.评价继续教育的实施结果。(二)继续教育培训小组和职责1.继续教育培训小组下设:内科组、外科组、医技组、护理组2.继续教育培训小组职责:(1)负责具体的继续教育计划实施。(2)分析教育效果。(3)向主管部门反馈意见和提出整改建议。继续教育日常工作由科教办负责管理。五、继续教育实施方法(一)自学:自学为主,在工作中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通过医院安装的医师学习考试系统,进行练习、病例处置、模拟考试,理论与实践的反复练习,扎实掌握三基技能。(二)科室培训:科室制定本专业的培训计划,通过小讲课、临床带教、操作示范等方式进行培训。(三)医院培训:医院职能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共性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医疗文书书写、典型病例讨论、文献综述报告、专题学术报告、教学查房、卫生法律法规教育、人文、艺术等。(四)外出学习及进修学习:通过进修学习和医学会、护理学会各专业分会举办的各项专题学术讲座及培训,巩固本专业知识,追踪学科发展方向,提高医疗技能和理论水平。六、考核管理(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科学、规范、全面、严格、公正、人性化原则。(二)考核层次包括高级、中级、初级(师、士)、见习期的医务人员。(三)凡40周岁(含按年算满40周岁)以下的医务人员都要参加医院统一的“三基”理论考试。(四)每个单项考核必须合格。(五)结合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医务人员学分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建立各级医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档案。(六)每年度的继续教育考核结果与劳动合同续签、转正、聘任、职称晋升直接挂钩,具体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