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聘请兼课教师协议甲方:乙方:签订日期:-1-甲方(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乙方(受聘人):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协议期限及授课地点、内容1.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每周的周六周日;协议期满合作关系默认终止。2.从事教学培训地址:汉台区西环路民主街西段明珠北苑15号楼二层。3.授课内容:(1)课程;(2)课程;(3)课程。4.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协议。5.本协议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协议的,应在协议期满前两周书面通知对方。第二条乙方的权利1、按照下列计算方式领取课时费课:元人民币/课时的授课报酬(学生-2-一对一);课:元人民币/课时的授课报酬(小班级教学);课:元人民币/课时的授课报酬(小班级教学)。课:元人民币/课时的授课报酬(小班级教学)。2.超出约定授课人数或内容时可以双方同意下协商确定酬劳。第三条乙方的义务1.为甲方的授课积极准备;按时、认真上课;保证每次课时(90分钟/节课)的完整,内容的充实;对授课中学生课堂活动组织管理。2.授课过程中,维护正常课堂秩序,保证学生在上课过程中的安全。满足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课后对有关上课内容的询问的解答等;接受甲方因教学计划调整等合理原因导致的课程进度临时变更。3.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4.按照甲方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教学辅助活动。例如:教学汇报演出、年度晚会等。5.不得在授课过程中,将已在甲方报名的学生转为乙方自己的学员从事教学活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续约,乙方不得采用煽动、利诱等方式鼓动学生离开甲方。-3-第四条甲方的权利1.要求乙方按时完成授课,维护授课时的教学秩序等。2.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评议,并根据学生的评议对授课内容及人员进行调整。3.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对课时进行调整,对授课内容进行变更,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第五条甲方的义务1.按下列方式支付课时费:课:元人民币/课时的授课报酬(学生一对一);课:元人民币/课时的授课报酬(小班级教学);课:元人民币/课时的授课报酬(小班级教学)。课:元人民币/课时的授课报酬(小班级教学)。课时费采取月结方式。每月日对上月工作量进行核对无误后,由甲方财务人员将课时费打至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2.如学生请假而未及时通知乙方需对乙方进行车费补贴。3.向乙方提供学生的背景资料,讲明授课要达到的目的,协助提供和授课有关的业务资料。4.为乙方的教学提供良好、安全的授课环境。第六条本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本协议依法签订后,协议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2.确需变更协议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4-协议。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协议继续有效。如:情况特殊时在告知双方并同意后可协商变更授课时间。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4.本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协议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协议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协议。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协议,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1)发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课程不能继续安排;(2)乙方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如没有教授资历或能力)(3)乙方故意不按时完成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的。(4)通过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测评后,乙方教学不合格的;甲方因自身原因变更本协议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没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协议,不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提供工作条件的;(2)乙方因身体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协议或变更授课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但应提前_______天通知甲方;乙方因本职单位的工作、会议、出国等安排,导致无法按时上课的或不能完成教学计划的,需提前通知甲方。-5-第七条其它事项1.若乙方在试讲和授课期间,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与学生及家长达成协议带走甲方资源,经证实,乙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乙方带走学生人数*带走学生全部应缴纳的整个学年的学费。该违约金由乙方直接赔偿或由甲方在乙方应领取的课时费中予以扣除。2.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协议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4.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