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安排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人考发[2011]15号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4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9月3日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下午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知识9月4日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下午14:00-16:30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二、报名条件报名条件及有关事项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发[2002]87号、国人部发[2003]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二)。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其报名应符合本通知附件规定的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三、报名时间及程序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执业资格考试考生的报名信息必须通过网络进行传递。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的基本程序:1、考生于4月8日至4月29日下午5时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在网上填写并提交《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附件一)。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以下)。3、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省、市部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新考生须经省人事考试中心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老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网上报名时须填正确的档案号)。4、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11日至4月29日(节假日除外)。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须提供报名材料如下: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1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免试二科条件的报考人员);5、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029-87440575、87440576、87440577、87440578、87457210。四、收费标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函[2004]104号复函批准的每人每科40元标准收取。五、有关事项说明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2、《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请考生务必注意:①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②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作答;③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3、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4、考生于考前10日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六、辅导教材为了防止非法盗版教材给考生复习产生误导,确保复习资料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考试大纲、辅导教材及参考书由省安监局安科中心统一征订,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考前辅导培训工作由省安监局安科中心负责,联系电话:87294820、87297516,联系人:李栋、谢全荣。附件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代码表附件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附件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代码表名称级别专业科目33.注册安全工程师4.考全科01.安全工程师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3.安全生产技术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免二科01.安全工程师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附件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第十一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3]13号)第六条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主题词:资格考试考务通知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安监局安科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2011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