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盐城市内环高架路面工程项目监理细则二〇一六年七月21、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目的为加强盐城市内环高架路面工程项目路面质量管理,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使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并通过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最终实现工程质量、进度及投资三大目标,特制定本工程路面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供施工和监理单位共同遵照执行。2、监理工作原则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科学公正、廉洁自律”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依据盐城市内环高架路面工程项目工程合同条款和各种技术规范,利用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对工程进行监督,努力做好各项监理工作。3、监理依据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公路工程监理规范2)工程路面标合同文件;3)工程路面标投标文件;4)工程路面标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5)本项目技术规范: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公路工程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052-2000);《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2003);《公路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6-98);《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T019-98);《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试验规程》(JTGE50-2006);《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2005);《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E51-2009);《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JTGE41-200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公3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E30-2005);《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E60-2008);《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J076-95)。4、工程概况盐城市快速路网建设项目实施范围包括“一环四射”,由范公路南段(世纪大道路至南环路段)、南环路西段(范公路至西环段)、西环路南段(南环路至青年路段)、青年路西段(西环路至范公路段)组成“一环”;由南环路东段(范公路至沿海高速公路盐城开发区互通)、西环路南延(南环路至徐淮盐高速公路盐城南互通)、青年路西延(西环路至204国道接宁靖盐高速公路盐城西互通)、西环路北延组成“四射”。项目主线全长约41公里,共设置了27对上下匝道和8处主辅出入口;设有4座大型立交枢纽,分别是:范公路-青年路枢纽(车站枢纽)、范公路南环枢纽、青年路西环枢纽、西环路南环枢纽;设计标准为城市快速路双向六车道,高架主线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辅道设计时速50公里/小时,桥梁设计荷载为城-A级。5、工程数量工作内容为路面垫层、底基层、中基层、上基层、下面层、中面层、上面层、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板破碎及混凝土路面、路面排水、中央分隔带排水及回填土、土路肩加固及回填土等工程。主要的工程数量有(见下表:路面主要工程数量表):路面主要工程数量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工程量合计主线辅道15cmAC-16C上面层(桥面)1000m2181.16620.846202.01226cmAC-20C中面层1000m2549.133374.021923.15437.5cmAC-25C下面层1000m2375.841353.891729.73247.5cmATB-25上基层1000m2376.121/376.121516cm4.5%水稳碎石基层1000m238.6/38.6636cm4.5%水稳碎石基层1000m2395.045/395.0454732cm4.5%水稳碎石基层1000m2/412.759412.759818cm3.5%水稳碎石底基层1000m2390.428427.349817.7779混凝土打裂1000m2249.064/249.0641015cm未筛分碎石垫层1000m2394.082466.816860.89811乳化沥青粘层1000m21302.517707.7822010.29912沥青封层1000m2413.936400.474814.4113沥青透层1000m2836.155420.4381256.59314路缘石块11926015357227283215平面石块55681327588843916防水粘结层1000m2179.30620.846200.1526、路面工程监理程序监理程序施工程序审批原材料原材料的选择与报批混合料配比设计及试验室试验与报批审批混合料配比审查机械的配置与调试施工机械的配置与调度检查试验段准备情况,审批开工报告试验段的准备,申请开工报告旁站试验段施工试验段施工试验段经质量自检合格后,编制试验段总结报告及正式工程开工报告,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审查试验段总结报告,批准开工报告5路面工程监理程序流程图7、路面工程质量控制一般要求7.1路面工程的实测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按设计和合同文件的要求进行。7.2路面工程实测项目规定的检查频率为双车道公路每一检查段内的检查频率(按m2或m3或工作班设定的检查频率除外),多车道公路的路面各结构层均须按其车道数与双车道之比,相应增加检查数量。7.3各类基层和底基层压实度代表值(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不得小于规定代表值,单点不得小于规定极值。小于规定代表值2个百分点的测点,应按其占总检查点数的百分率计算合格率。7.4路面表层平整度规定值是指交工验收时应达到的平整度要求,其检查测定以自动或半自动的平整度仪为主,全线每车道连续测定按每lOOm输出结旁站施工全过程正式工程施工成活后自检,合格后填报质量验收通知单工程质量验收,签发质量检验单填报中间交工证书审查,签认中间交工证书监理工程师批准支付前的抽验中间计量支付6果计算合格率。采用3m直尺测定路面各结构层平整度时,以最大间隙作为指标,按尺数计算合格率。7.5表层渗水系数宜在路面成型后立即测定。7.6路面各结构层厚度按代表值和单点合格值设定允许偏差。当代表值偏差超过规定值时,该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当代表值偏差满足要求时,按单个检查值的偏差不超过单点合格值的测点数计算合格率。7.7材料要求和配比控制列入各节基本要求,可通过检查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资料进行评定。7.8路面基层完工后应及时浇洒透层油或铺筑下封层,透层油透入深度不小于5mm,不得使用透入能力差的材料作透层油。对封层、透层、粘层油的浇撒要求相同。8.路面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底基层质量控制8.1原材料要求8.1.1.水泥:可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和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水泥的初凝时间不得短于3h,终凝时间不得短于6h。不应使用快硬水泥、早强水泥以及已受潮变质的水泥。宜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32.5级的水泥。8.1.2.水:凡是饮用水(含牲畜饮用水)均可用于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施工,遇到可疑水源时,应进行试验鉴定,方可使用。8.1.3.碎石:压碎值应不大于30%;适宜水泥稳定碎石:最大粒径,基层不超过31.5mm,底基层不超过37.5mm。其级配范围应符合下表的要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集料级配组成表1层位通过下列方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731.519.09.504.752.360.60.075基层10068~8635~5822~3216~288~150~5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集料级配组成表2层位通过下列方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37.531.519.09.504.752.360.60.075基层10093~10075~9050~7029~5015~356~200~58.1.4.料场要求1.料场应当修建围墙或围挡,其规定应由监理工程师批准。施工前应合理安排各种材料的储存和堆放场地,各种材料必须分开储存,粗细集料必须堆放在硬化的地面上,并设高度不小于2m的隔墙隔离,对进场材料必须按规定的频率抽样检查。经监理工程师同意进场的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持稳定,不得随意变更。2.集料应设置防雨顶棚。3.基层拌和站料场硬化采用8%灰土处理原地面150~200mm,其上撒布200mm同规格石料,不同规格石料之间设置隔墙,料场内主要通行道路在石灰土处理原地面基础上加铺一层水泥稳定碎石。料场硬化和恢复费用由承包人负担。8.2混合料配合比设计:8.2.1.承包人应按照JTJ034-2000的有关规定进行混合料的配比试验。8.2.2.对不同料场的原材料均应进行原材料试验和相应的配比试验,提出相应的混合料配比。8.2.3.混合料的配比试验的目的是验证混合料的设计配比,若设计配比被验证是满足要求时,承包人必须严格按设计水泥剂量施工,若不满足要求8时,在保证设计水泥剂量不变的情况下调整碎石级配,再重新试验。8.2.4.本工程混合料选用骨架密实型结构,试件成型采用振动成型方法(见JTGD50-2006附录A),以提高其耐久性,减少裂缝产生。8.2.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的7d浸水无侧限抗压强度不小于3.5MPa,压实度大于98%;底基层不小于2.5MPa,压实度大于97%。当边不到强度要求时,应调整级配,水泥的最大剂量不应超过6%。进行强度试验时,作为平行试验的最少试件数量应不少于表2的规定。如试验结果偏差大于表中规定值,则应重做试验,直至满足表2的要求。最少试件数表210%10%~15%15%~20%细粒土69中粒土6913粗粒土9138.3试验路段在开始铺筑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至少15天以前,承包人应在路幅的一个车道上修筑长度不少100m试验路段,试验路段修筑成功后,承包人应进行研究总结,确定基层的施工方案,提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包括以下内容:1、用于施工的集料配合比例;2、混合料的松铺系数;3、确定标准的施工方法:1)料数量的控制;2)合适的拌和机械、拌和方法;3)集料含水量的增加和控制方法;偏差系数土类94)压实机械的选择和组合,压实的顺序、速度和遍数;5)拌和运输、摊铺和碾压机械的协调和配合;6)确定质量控制及试验检测的方法等。4、确定每一作业段的合适长度;5、控制结合料数量和拌和均匀性的方法;6、控制水泥稳定粒料在规定的延迟时间内严密组织完成拌和、洒水、整型、碾压等工序的方法。8.4施工要求8.4.1.水泥稳定混合料的拌和应采用厂拌法。厂拌的设备及布置位置应在安装以前提交业主与监理工程师并取得批准。拌和设备应有自动计量系统,配料必须准确,工地采用的最低水泥计量应考虑施工过程中的损耗。拌和后的混合料应完全均匀、含水量适当、无粗细颗粒离析现象。厂拌设备的单机拌和能力不得少于500t/h,料仓不应少于5个,且具有良好的自动控制功能,水泥稳定混合料的摊铺应采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机械进行(要求性能不低于ABG-423型以上两台履带式摊铺机),并使混合料按试验段测定的松铺厚度均匀地摊铺在要求的宽度上。摊铺机应与拌和设备的生产能力相匹配。摊铺时中间不宜中断,如因故中断2h以上时应设横向接缝。摊铺机应带强夯配置,保证有较高的初始密实度。8.4.2.拌合楼中心集中拌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建立不同规格集料的进场验收制度;2、不同粒径的碎石应隔离,分别堆放。3、配料应准确,拌和应均匀;4、细集料(包括石屑和砂)需要用篷布覆盖。105、下料斗上口之间要用隔板隔开。6、摊铺时混合料的含水量宜高于最佳含水量0.5%~1.0%,以补偿摊铺及碾压过程中的水分损失。8.4.3.水泥稳定混合料摊铺前,应使用专用清扫设备(见下图)对稳定级配碎石表面上的尘土及浮料等进行彻底清扫,待清扫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在其表面进行水泥刷浆处理,以保证上下结构层之间的结合。刷浆工艺以及刷浆数量应由现场试验确定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为完成此项工作而进行的清扫以及刷浆处理等,均作为水泥稳定混合料摊铺的附属工作不作单独计量支付。8.4.5.在正式拌制混合料之前,必须先调试所用的设备,使混合料的颗粒组成和含水量都达到规定要求,原材料的颗粒组成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