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量保证组织机构(一)质量控制机构本工程将建立项目经理部、施工队、作业班组三级质量管理网络,按照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标准化管理,实施标准化作业。质量控制机构详见“质量控制机构框图”。⑴项目经理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是整个工程质量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工程的质量创优规划、质量保证措施。⑵施工队成立现场质量管理小组,由施工队长、副队长、技术室主管、专职质检员、专业工程师和各作业班组长组成,在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本施工队施工范围内工程的创优措施、质量实施计划,并在现场落实。⑶各作业班组成立工序检查小组,根据自己的创优任务,拟定具体的分项工程实施计划,并落实到具体施工人员,严格要求,实行全员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对各施工段的关键工序,进行重点攻关。(二)质量责任⑴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按照合同文件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处理施工中存在的质量方面的问题,定期组织质量检查,认真贯彻执行本项目制定的质量方针、目标和有关的质量体系文件。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本工程的产品质量负责,加强施工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施工规范、设计图纸、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标准。加强工艺、工序质量管理,文明施工。领导督促各类与质量有关的人员按照《质量计划》开展质量活动,确保《质量计划》的要求得到有效的落实。⑶安全质量部编制《质量计划》和《创优规划》,负有指导、检查和实施工程项目的《创优规划》和《质量计划》的责任。负责进货检验和试验以及工程质量检验和试验工作,建立质量档案,监督相关部门及人员做好质量记录的填报和归档保存,制定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负责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参与竣工交验及服务工作。⑷工程技术人员掌握合同中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认真按照施工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组织施工,落实《质量计划》,满足业主的要求。参加施工过程技术管理,搞好本人分管的技术工作。做好本岗位各项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填报、归档工作,对文件和资料的准确、真实性负责。⑸材料采购管理人员对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材料实行进货检验和试验,并按有关要求进行搬运、贮存、标识,对工程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负责。做好材料的堆放,管好料库。对初选供货商进行评价,根据对供货商的调查和评价情况,选择合格的供货商,掌握新产品质量状况。做好本人分管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