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肥购销合同购货单位:_山西民基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_,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超级腐殖质肥料及盐碱地改良剂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标的、规格、数量、价格品名包装要求数量(吨)单价(元)总价(元)超级腐殖质肥料(民基配方、土壤修复专用)袋装20809001872000盐碱地土壤改良剂粉剂袋装1040600624000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佰肆拾玖万陆仟圆整¥:2496000.00元第二条质量标准及要求:超级腐殖质肥料甲方提供配方(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提供),乙方按照甲方的配方生产,按照甲方的企业标准验收;盐碱地土壤改良剂按照乙方的企业标准验收。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超级腐殖质肥料包装袋由甲方提供(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提供),盐碱地土壤改良剂由乙方提供,包装物不再回收。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至太原市清徐县郜村、东罗白村、西谷村工程所在地。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按照甲方的书面进货计划供应,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供货计划。第六条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价格为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价格,包括装卸车、运输、损耗、税金等费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支付预付款300000.00元;每月结算一次,计算完毕七日内支付至当月结算额的70%;供货完毕,十五日内结清全部货款。第七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七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七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七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由乙方负责调换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0%的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交货日期顺延。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5.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货款,乙方有权暂停供货。第十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其它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帐号: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