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工程内部经济承包协议书编号: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为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工程工期的实现,做到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使各项劳务作业相互配合,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相关劳务作业协商一致,订立本经济责任书。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长沙龙湖璟宸原著2组团项目工程地点:长沙望城区月亮岛街道戴公庙村金甲冲路旁二、经济责任形式:包清工(包清工,计时,计量,计件)三、施工作业内容与范围:(1)工地所有墙体外脚手架、客厅及采光井等复式结构脚手架,乙方完成材料进场时的卸货。(2)外脚手架上安全立网搭设和拆除,外墙与脚手架之间空洞部位的脚手架搭拆、钢丝绳的安装和拆除、U型环焊接钢筋,天井部位脚手架的搭拆等工作。(3)脚手架上的钢筋网片和踢脚板铺设和拆除,并做好落手清工作。(4)脚手架上的架体和安全网等一些防护设施进行维护,脚手架做到三层一封闭。(5)对施工现场的楼梯口、通道口、塔吊做锚固的操作平台、塔吊司机塔机的通道架、卸料平台、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机械操作棚、文明施工架体上的条幅、场外安全通道防护棚等的搭拆及安全网的支挂和防护,同时做好随时维修的工作。(6)按照施工要求,对一些施工现场的设施进行架体防护的如生活区房屋、机械或一些通道设施进行搭拆。(7)塔设外架所用钢管、踢脚板、安全文明施工维护设施的油漆包括在乙方施工内。(8)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所用的预埋件辅助设施由乙方施工。(9)架体和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好后通过项目部的有关负责人员验收并做好签字记录。对于拆除后的材料必须按规格堆放好,但不仅限于以上工作内容。承包范围外发生的计时大工按每天180元/工日,小工每天130元/工日计算,不取其他费用,当日发生的计时工必须当日取得主管施工员执行经理签证,签证完毕送预算处存档。注明:防护包括两次,如果产生三次,另签点工。四、施工作业要求:达到甲方企业的标杆工程要求及湖南省长沙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五、5.1单价:别墅按施工图纸建筑面积20元/平方米;20元/m²分别由:搭设11元/m²+拆除4元/m²+文明施工围护及卸料平台2元/m²+刷油漆0.5元/m²+套内复式结构脚手架2.5元/m2组成。备注:建筑面积计算方式参照《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5.2以上单价包括协议第三条所述的所有内容。5.3乙方承诺:上述双方协商签订的劳务工资单价为完成本协议工作内容的一次性包干价,任何情况下均不向甲方提出调整。5.4该单价已考虑班组的合理利润以及人工工资的涨价因素。5.5以上价格包括该班组全部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保险、产期保险及高温补贴和雨季施工补贴等一切职工险种及政府文件费用。六、付款方式:1、按每月支付上个月所完成的工程量的70%。2、如施工期间遇到春节,甲方按已完成合格工作量的90%支付进度款(工人工资必须100%付清);3、剩余结算款10%作为保修金在竣工验收3个月后付清。七、工期管理7.1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7.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总体施工进行计划,合理安排施工作业,确保乙方进度计划的实施。7.3乙方根据甲方的工期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工期计划按月/周/日或施工层、段,由甲、乙双方签字为准)及时完成各项作业,未按甲方要求计划完工,处以500元/天罚款。八、质量管理8.1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并结合施工规范及湖南省长沙市有关规定,按施工员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8.2分项工程验收结果以甲方质量员和监理工程师验收为准,分部工程以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共同验收为准。8.3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正确领导,严把质量关,认真执行“三检测”,分项工程完成经乙方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施工员,质检员复验,如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及时整改,甲方应参加技术指导工作。8.4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乙方必须迅速及时完成,如不及时整改,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8.4.1暂停下一道工序施工,直至工作整改完成后方可继续施工;8.4.2另派人整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8.4.3进行处罚,并赔偿返工材料费;8.4.4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协议,无条件退场。8.5如乙方施工中没有按照甲方的质量要求及施工程序施工,造成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而返工,造成的一切材料费在结帐时予以扣除。九、安全管理9.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9.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对新来的职工,乙方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安排职工工作。甲方有权对违反者进行罚款或者责令停工直至终止协议。9.3乙方设立兼职安全员一名,班前对每位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主要工序特别安全交底,进行“三上岗,一讲评”并及时做好记录。9.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乙方人员有权拒绝甲方人员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指挥。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9.5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代表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9.6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措施,必须经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将防护设施恢复。9.7事故处理:9.7.1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全力施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检查签定,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和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分清责任,当发生安全事故所产生的医疗等费用在10000元之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此费用超过10000以上的,超出部分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十、文明施工管理10.1乙方必须带领所属作业人员全面遵守甲方的有关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现场指挥,每个员工进入项目部前必须上报项目部备案,并提供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0.2员工进场必须正确带好安全帽,否则按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安全帽由甲方提供,如有损坏照价赔偿。10.3上班前必须把各种生活用品摆放整齐,要达到项目部文明施工的要求,如有不符合项目部要求,将按有关规定处罚。10.4坚决禁止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用电取暖、炒菜、做饭、烧开水等,如经发现,除没收所使用电器外,再处500元以上罚款。禁止员工在集体宿舍开火做饭。10.5乙方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挂牌施工,任何情况下严禁打架、斗欧,对于先动手打人者甲方对乙方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清退当事人,情节严重者将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在打架、斗欧等事件时发生时及时向项目部举报并遏制事件发生的人奖励1000元。10.6乙方所属人员在工地内发生盗窃行为,一经甲方发现否则对乙方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清退当事人,情节严重者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10.7严禁在施工现场闹事,随意开关施工用电,对于闹事,开关电力设施者甲方对乙方处以5000元至20000元以上的罚款,并清退当事人,情节严重者将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0.8乙方应做好工完清场工作,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如未及时清理而被项目部罚款由乙方负责。10.9协助甲方做好集体宿舍的空调用电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10.10各劳务班组应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造成成品损坏,损坏者或班组主动告知项目部及相关班组,则承担相应的复原费用;若不及时上报,由项目部或相关班组发现,经查明造成损坏人员及班组,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500、第三次罚款1000元并承担相应的复原费用。十一、机械设备、工具、管理11.1甲方负责提供大型施工机具,如:塔吊、施工电梯,塔吊运输不到的地方由乙方人工搬运,费用自理。11.2乙方提供中小型机械设备,中小型工具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该机械设备在现场使用。11.3工人所需的所有劳保用品均由乙方自备。其采购的产品品牌必须符合规定并报甲方备案,金额符合劳保支出要求。杜绝劣质产品进场。十二、材料管理12.1乙方应提前7提供材料计划,并书面上报给甲方材料采购员,否则因材料所引起的停工待料或工期延误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12.2乙方领用材料时,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填写《料具交接单》,乙方签收后负责材料的使用和管理。12.3乙方必须节约使用材料,严格按照材料需用计划领用材料,杜绝各种形式的浪费。12.4对于甲方提供的易耗材料乙方浪费的,按浪费的实际额,金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12.6乙方负责材料退场时的材料保护,堆码等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怠工,或以此要求增加费用。否则甲方将委托其他班组进行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十三、甲方的权力与职责义务13.1甲方的职责与义务:13.1.1甲方应安排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入场教育,本分项工程技术交底;13.1.2甲方安排项目部提供乙方生活场所;13.1.3甲方安排项目部按照本分项工程作业进度计划及时提供工作面及材料;13.2甲方的权力甲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减少乙方承包工作量或清退要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经济方面甲方有权视具体情节予以相应处罚。13.2.1乙方或乙方所属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可提出减少工作量或清退要求。如乙方中途退场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13.2.2乙方没有按约定的工期完工,经甲方出面催告后,30天内仍不能完工的,有权收回所做的工作;13.2.3乙方不能按照项目部制定的本分项工程完工,甲方可提出减少工作量和清退要求;13.2.4乙方施工质量不能满足约定质量标准;13.2.5乙方将施工工程另行分包;13.2.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正当理由并由甲方通知提出清退要求;13.2.7在工地聚众闹事,群架斗欧;十四、乙方的职责义务14.1乙方负责组织所属作业人员按照施工方案、施工作业进度计划、技术交底、验收规范、工艺标准进行施工、做好班组内交底;14.2乙方必须及时做好自检工作,并通知甲方验收,由甲方组织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主管工程师(乙方责任人必须到现场),共同验收并应以一次达到质量要求。达不到要求应及时整改并由乙方承担整改材料费及工期延误等一切费用;14.3乙方负责组织所属作业人员服从项目部的管理,不得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发生矛盾;14.4乙方负责组织所属作业人员遵守项目部所有的规章制度;14.5乙方必须与各工种配合施工,不得自己意气用事,技术人员交底后必须按交底施工;14.6乙方应组织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证方可上岗;14.7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年龄不满18周岁,身份来历不明,身体有缺陷者不能进工地从事建筑施工,严禁使用童工。十五、乙方派往现场责任人15.1姓名:职务:15.2乙方派往现场代表职责:15.2.1代表建筑劳务企业履行所承担项目劳务施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协议规定组织施工;15.2.2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入场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教育,组织职业技能培训;15.2.3协助落实劳务人员生产生活条件达到标准;如乙方未能完成全部工程量擅自撤离本工地,甲方有权拒付未完工的工程款15.3乙方现场代表必须常住工地。十六、其它16.1本着友好、互惠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履行好本经济责任书。如因不可抗力或因建设单位原因等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协议自动失效。甲乙根据乙方已完成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结算支付工程款,甲方不再补偿乙方其他任何损失,同时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16.2现场每周一次的监理例会内容作本协议的补充条款,与协议内容具有同等效力。签订本责任书时,同时签订“就有关事项,未尽工作内容及诚信服务等内容”的承诺书。作为责任书的一部分,与责任书具有同等效力。十七、经济责任书生效17.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