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2011年6月10日案例1交强险理赔甲、乙、丙三车互碰造成三方车损,甲车主责(损失600元),驾驶员受伤,医疗费核损金额7200元,乙车无责(损失1000元),丙车次责(损失1300元)且车外财产损失400元。请根据交强险的相关规定计算甲车、乙车、丙车各自交强险项下的赔款金额。解题思路:甲车(主责):•财产损失赔偿:甲车赔偿给乙车车损500元(1000元由甲丙分摊,其中交强险不计责任,按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给丙车车损1250元(丙车损失1300元-乙车对丙车的无责赔付100/2=50元)及物损400元(此处不再扣除无责赔偿,乙车交强险项下已经足额赔付)•合计:车物损部分2150元,交强险项下满额赔偿2000元;交强险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乙车(无责):•财产损失赔偿:赔偿甲车车损部分50元(无责赔偿100/2=50元)、和丙车车损部分50元(无责赔偿100/2=50元)•医疗费用赔偿:赔偿甲车驾驶员医疗费1000元(医疗费无责赔偿)•合计:车物损部分100元,医疗费部分1000元。丙车(次责):•财产损失赔偿:赔偿甲车车损550元(600-50);赔偿给乙车车损500元(1000元由甲丙分摊,其中交强险不计责任,按实际损失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赔偿甲车医疗费部分6200元(7200-1000)•共计:车物损部分1050元,医疗费部分6200元。案例2未足额投保理赔A保险公司承保一标的车新车购置价20万元,投保车损险保险金额10万元,三者险10万元,交强险,车损、三者不计免赔,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期限2010.08.05~2011.08.04。2010年11月6日会车时出险,标的车损15000元,施救费5000元,第三者车在B保险公司只投保交强险,三者车损失18000元,三者驾驶员医疗费用12000元,标的车主责,承担70%损失,如你是A保险公司查勘员,请计算A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解题思路:由题意可知,1)A保险公司的保单为未足额投保,车损部分损失应按照保险金额与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标的车主责的金额。2)标的车购买了车损不计免赔,所以计算赔偿款时只考虑事故责任比例。3)标的车付主责,事故责任比例为70%。•A保险公司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车物损赔偿=2000元;医疗费用赔偿=10000元•B保险公司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车物损赔偿=2000元1)交强险部分•A保险公司交强险部分财产损失赔偿额=三者车的车物损失=18000元2000元,所以财产损失赔偿额为2000元;医疗费赔偿额=三者车的医疗费用花费=1200010000元,所以医疗费用赔偿额为10000元A保险公司交强险部分赔偿共计:12000元•B保险公司交强险部分财产损失赔偿额=标的车的车物损失+施救费=15000+5000元=20000元2000元,所以财产损失赔偿额为2000元受害人财产损失需要施救的,财产损失赔款与施救费累计不超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商业险部分•A保险公司的商业车损险赔款额:[(15000+5000)-2000(三者车交强险限额)]×(10/20)×70%=6300元•A保险公司的商业三责险赔款额:[18000+12000-2000(标的车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10000(标的车交强险医疗费用限额]×70%=12600元其中:赔偿给车辆的为:11200元;赔偿给医疗费的为:1400元•A保险公司赔偿总额:车损险部分:6300元三责险部分:车物损部分:11200+2000=13200元医疗费部分:10000+1400=11400元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应由交强险赔偿的金额)×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案例3甲乙两车相撞,造成甲、乙车受损,乙车司机死亡。经认定,甲车被保险人承担事故主责。甲车投保情况:1)强制保险:投保了交强险,其中:财产损失责任限额2000元,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0000元,死亡伤残责任限额110000元。2)商业保险:投保了车损险、三责险,车损险保额为100000元,三责险责任限额为50000元。负事故主要责任时,免赔率为15%。乙车投保情况:乙车只投保了交强险,其中:财产损失责任限额2000元,医疗费用责任限额8000元,死亡伤残责任限额50000元。•事故损失情况及调解赔偿:•1)乙车司机医药费:12000元;2)死亡赔偿金:9000×20年=180000元;•3)丧葬费:7000元;4)死者随身手机:3000元;•5)被抚养人生活费:110000元;6)事故处理人员误工费:300.00;•7)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1000元;8)精神抚慰金:30000元;•9)甲车损失:12000元;10)乙车损失:25000元。请分析甲车的保险公司应如何赔偿?考察点:交强险各责任限额内所包括的项目:•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第三者责任险事故责任限额内包括的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费以及交通事故施救费。•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下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3)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4)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5)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第二者财产解题思路:一、交强险部分赔偿1、甲车•财产损失赔偿金额=25000+3000=28000元2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金额=2000元其中:乙车得到的25000/28000×2000=1786元;司机得到的3000/28000×2000=214元•医疗费用赔偿金额=12000元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金额=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金额=180000+7000+110000+300+1000+30000=328300元1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金额=110000元甲车交强险赔偿总额=2000+10000+110000=122000元,支付给乙车2、乙车:•财产损失赔偿金额=12000元2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金额=2000元•乙车交强险赔偿总额=2000元,支付给甲车二、甲车商业险部分:车损险部分:赔偿金额=(12000-2000)×70%×(1-15%)=5950元第三者责任险部分:应承担赔偿金额=(实际损失-交强险应赔款额)×事故责任比例=(25000+3000+12000+180000+7000+110000+300+1000-2000-10000-110000)×70%=15141050000三责险赔偿金额=50000×(1-15%)=42500元商业险赔偿总额=5950+42500=48450元甲车保险公司赔偿总额=122000+48450=170450元案例4机动车、非机动车互碰理赔甲乙两车,甲车为载货汽车,乙车为小型载客汽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负事故的同等责任,致使一名骑自行车的人(丙)受伤,并造成路产管理人(丁)遭受损失。各参与方的损失分别为:甲车车辆损失3000元,车上货物损失5000元;乙车车辆损失1万元,乙车车上人员重伤一名,造成残疾,花费医药费2万元,残疾赔偿金5万元;骑自行车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医疗费用3万元,死亡赔偿金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路产损失5000元。甲乙两车均承保了交强险,财产损失、医疗费用、死亡伤残各赔偿限额分别为2000元、10000元、11万元;甲乙车都投保了商业机动车保险,甲车投保险别分别为车辆损失险(10万)、第三者责任险(5万)、车上货物责任险(2万)、不计免赔险;乙车投保险别分别为车辆损失险(10万)、第三者责任险(5万)、车上人员责任险(5000元*5)、不计免赔险。现分别计算甲乙两车的交强险、商业险赔款。一、交强险赔款计算1、甲车•(1)财产损失赔偿金额=乙车辆损失金额+路产损失/2=10000+5000/2=12500元>2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金额=2000元其中:乙车得到的赔偿=10000/(10000+2500)×2000=1600元路产丁得到的赔偿=2500/(10000+2500)×2000=4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金额=20000+30000/2=35000>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金额=10000元其中:乙车人员得到的赔偿=20000/(20000+15000)×10000=5714元,骑自行车人得到的赔偿=15000/(20000+15000)×10000=4286元•(3)死亡伤残费用赔偿金额=50000+120000/2=110000,死亡伤残费用赔偿金额=110000元,其中:乙车人员得到的赔偿=50000元,骑自行车人得到的赔偿=60000元甲车交强险总赔偿金额=2000+10000+110000=122000元路产损失属于非机动车损失,应由交通事故所有机动车参与方共同分摊2、乙车•(1)财产损失赔偿金额:3000+5000+5000/2=10500元>2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金额=2000元其中:甲车得到的赔偿=(3000+5000)/10500×2000=1524元路产丁得到赔偿=2500/10500×2000=476元•(2)医疗费用赔偿金额:医疗费用核定损失金额=30000/2=15000>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金额=10000元;全部支付给骑自行车人•(3)死亡伤残赔偿金额:(100000+20000)/2=600001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金额=60000元;骑自行车人得到的赔偿=60000元。乙车交强险总赔偿金额=2000+10000+60000=72000元在本例中,事故各方分项得到的交强险赔偿金额:•甲车得到的:财产损失赔偿=1524元,其中:赔偿车辆=3000/(3000+5000)×1524=571.50元赔偿货物=5000/(3000+5000)×1524=952.50元;•乙车得到的:财产损失赔偿=1600元,医疗费用赔偿=5714元,死亡伤残赔偿=50000元•骑自行车人得到的:医疗费用赔偿=4286+10000=14286元,死亡伤残赔偿=60000+60000=120000元,全部用于赔偿其死亡赔偿金。•路产管理人得到的:路产损失赔偿=400+476=876元二、商业保险赔款计算说明:此例中两车都投保了不计免赔险,故不考虑免赔率。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属于责任险的赔偿范围,1、甲车•车辆损失险赔偿金额=(实际修理费用-得到的交强险赔偿金额)×50%=(3000-571.50)×50%=1214.25元;•车上货物责任险赔偿金额=(5000-952.50)×50%=2023.75元•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金额=[(乙车方损失-乙车方得到的交强险赔偿金额)+(骑自行车人的损失-骑自行车人得到的交强险赔偿金额)+(路产管理人的损失-路产管理人得到的交强险赔偿金额)]×50%=[(10000+20000+50000-1600-5714-50000)+(5000-876)]×50%=13405元甲车商业险总赔偿金额=1214.25+2023.75+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