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县城区道路零星交通安全设施恢复工程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安县城区道路零星交通安全设施恢复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发包方式。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工程地点:海安县城;(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3)招标范围:海安县城区道路零星交通安全设施恢复工程施工,包括标志、标线;(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3年7月17日至2013年12月31日,工期:具体的开工时间根据招标人要求。(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标段序号招标内容合同估算价(万元)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条件项目负责人等级HAX2013062074312156海安县城区道路零星交通安全设施恢复工程施工,包括标志、标线50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市政或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3.投标人资格要求2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较强的配合意识和服务意识,不论工程大小,都应做到随叫随到,并具备完成业主单位下达的各项标志标线施工任务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或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其他报名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4)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及2013年以来,至少缴纳至2013年5月份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3年6月27日到2013年7月4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3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4日上午14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非全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7.其他事项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整8.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邮编:邮编:226600联系人:邓凤珠联系人:陈莉电话:88869685电话:0513-81819572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4海安县城区道路零星交通安全设施恢复工程(项目名称)二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编号:HAX20130620527标段编号:HAX2013062074312156招标人: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单位章)日期:2013年6月27日5目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前附表………………………………………………………6第一章投标人须知………………………………………………………………9第二章工程量清单………………………………………………………………15第三章技术规范及要求…………………………………………………………16第四章技术资料及附件…………………………………………………………16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17第六章评标办法…………………………………………………………………24第七章合同………………………………………………………………………276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海安县城区道路零星交通安全设施恢复工程21.1建设地点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1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合格61.1工期要求计划开竣工时间:2013年7月17日至2013年12月31日;工期:具体的开工时间根据招标人要求。71.1资金来源财政自筹81.2招标范围海安县城区道路零星交通安全设施恢复工程的施工,包括标志、标线916工程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多轮报价,在第一轮(投标报价文件)的基础上再报总价下浮率】1012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71113.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1214.1踏勘现场投标人在开标标前自行踏勘地点:海安县城1318.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等。材料价格按海安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2013]第3期市场指导价取定,缺项部分按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2013]第6期市场指导价取定(市场指导价没有的按市场信息价或市场询价)1418.3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费用汇总表、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采纳的招标价调整系数值及有关说明等。1518.4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50万元1620.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172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张银华截止时间:2013年7月4日14时30分提交地点: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三楼)1824开标开标时间:2013年7月4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三楼)1925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用语音系统自动通知。8评标委员会中的评标专家必须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资深专家库中抽取,且在工程所在地的资深专家分库中最多只能抽取1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由资深专家担任。2031.1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其中:工期为1.5%,质量为1.5%,安全2%。2131.2中标差额保证金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提交注: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9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海安县城区道路零星交通安全设施恢复工程。1.2工程内容:标志、标线。1.3工程实施地点:海安县城1.4计划施工时间:2013年7月17日至2013年12月31日;工期:具体的根据招标人要求。1.5质量要求:合格1.6建设资金来源:财政1.7招投标控制价为:50万元。2.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莉电话:0513-818195723.投标人3.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3.2投标人应独家参与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3.3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4.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本工程不统一组织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5.对招标文件的质疑、答疑和修改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全部在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和(或)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行业快讯海安资格后审专栏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如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投标单位专用CA证书登陆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通过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向招标人提出并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过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答疑邮箱hazbb88811408@163.com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公管办备案后,将在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和(或)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行业快讯海安资格后审专栏公布给所有投标人。6.投标文件6.1投标文件的内容10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4)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人员配备与机构设置表(6)资格后审材料(7)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特别承诺6.2投标文件的份数、包装及标志6.2.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含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装入封套中,并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封套上按下面格式填写:致(招标人全称)(招标项目全称)项目标段投标文件投标人:6.2.2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须按招标人的要求,再提供2份投标文件的副本。6.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调价函。6.4招标人不接受带有选择性方案的投标文件。6.5招标人不接受带有一个以上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6.6投标文件的签署除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明需要签字和盖章的地方必须签署外,其余均不做要求。6.7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6.7.1对投标文件进行少量涂改、插字或删除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改动处签名或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7.2投标开始后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再允许更改或者撤回。6.8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60天。在此期间,投标文件保持有效,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投标保证金7.1本工程执行《关于海安县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管理的通知》的管理规定,11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确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入至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帐户名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银行帐号:32001647136052516962。汇款特别说明:(1)汇款前应登录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参与报名,报名网址为::81/ntzbbhy/login.aspx,在报名界面的下方选择打印报名回执码,成功获取保证金缴纳码,此保证金缴纳码系您交保证金的唯一标识码,切记重视!(2)汇款请采用电汇形式,不可从同城系统转入,不可用转账支票转入。用途栏须注明您的保证金缴纳码,以确保银行能读取您的保证金信息。各投标人应将银行进账单、银行业务委托书回执(回单)或银行网上银行回单等(不需密封)开标时随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电汇方式入帐,现金缴纳方式无效。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帐的时间风险,提前办理相关事项,以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帐户。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经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提交备案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否则不予接受。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帐户备案的投标人请在投标保证金递交前按有关规定至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需核验开户许可证),本工程不接受未经备案帐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敬请各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手续时,在相关汇出凭证上注明所投工程名称便于银行核对)。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