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建筑中营业厅安全疏散宽度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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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建筑中营业厅安全疏散宽度计算方法摘要: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商店建筑设计规范》中有关商店建筑营业厅安全疏散宽度计算方法存在的问题入手,通过对营业厅人均占地面积的分析,提出了一种新的疏散宽度计算方法。关键词:商店建筑;营业厅;疏散宽度计算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商店建筑的建设不但在数量上逐年递增,而且在规模上也呈现出了越来越大的发展趋势。然而在商店建筑设计中有关消防安全疏散的问题,常常给建筑设计者及消防审核人员带来困扰。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感到以往的计算方法以不符合目前商店建筑的实际,笔者推荐一种新的计算方法,特作如下分析与探讨。1、以往计算方法所存在的问题根据《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以下简称“商规”)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以下简称“建规”)的规定,多层(建筑高度24m以下)商店建筑中营业厅的疏散宽度计算,首先根据“商规”第4.2.5条中的换算系数来确定人数,再根据“建规”第5.3.12条中的疏散宽度百人指标确定疏散宽度。简化成公式(1):D=S×a×b/100(1)式中:D——最大一层营业厅的疏散宽度,m;S——最大一层营业厅面积,m;a——换算系数,根据“商规”第4.2.5条确定,即第一、二层a=0.85,第三层a=0.77,第四层及以上各层a=0.6;b——疏散宽度百人指标,根据“建规”第5.3.12条,耐火等级为一、二级时,第一、二层b=0.65m/百人。当第二层营业厅面积为1000m2时,D=1000×0.85×0.65/100=5.225m。需要设三部开间尺寸为4.2m宽的楼梯,每部楼梯的面积约为36m2,三部共108m2,相当于营业厅面积的10.8%。根据公式(1),1000m2的营业厅,容纳人数为850人,平均每人占1.176m2,除去柜台所占面积约300m2左右,即700m2的顾客活动空间容纳人数为850人,平均每人仅占0.82m2。这个密度对20世纪80年代的商场是合适的。因为当时商场的数量少、购物的人相对集中。目前执行的“商规”就是编制于20世纪80年代,“商规”中的各项规定符合当时的国情,但现在的商场无论是规模还是数量都数倍于那个时代,购物人群已分散于各商场中,商场内人员的密度已大大降低。其次,20世纪80年代的商场多为营业、仓储、辅助分设,而现在仓储式的商场越来越多,柜台的尺寸也在加大,柜台所占用的空间及面积也越多,同时仓储式的商场中大多数的顾客为推车购物,所需用的空间的面积也加大。可见包括柜台在内每人1.176m2的密度显然不符合今天商场的功能需求,因此以往的计算方法应作调整。再次,目前商场越建越大,仍按以往的计算方法计算疏散宽度,带来的问题是楼梯数量过多,宽度过宽,楼梯间占用的面积过大,占营业面积的10%以上,显然也不经济。在设计中产生的矛盾很大,常给设计人员带来许多困扰,所以调整以往的计算方法是必要的。2、新计算方法的提出与探讨鉴于以往计算方法所存在的问题,各地出现了各种计算商场疏散宽度的方法。其基本的方法是以每层商场的建筑面积扣除附属及柜台所占用的面积,剩余的为顾客活动面积。以顾客活动面积乘以“商规”中营业厅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a来确定人数,再乘以“建规”中疏散宽度百人指标来确定疏散宽度。也就是说当a=0.85时,营业厅内供顾客活动的空间人的密度为1.176m2/人,比以往的计算方法密度降低了30%。楼梯的数量及宽度也随之降低。实践证明,顾客活动空间人的密度在1.2m2/人左右是基本合理的。问题在于顾客活动面积如何确定。如果每个商场设计都需要把柜台布置好再计算顾客活动面积,计算起来比较麻烦,同时标准也很难控制。因为柜台的布置方式有多种,不同的布置方式、柜台所占用的面积各不相同。这样对消防审核也很难处理,为了简便计算,统一标准,笔者提出了新的计算公式(2):D=S×c×a×b/100(2)式中:c——折减系数。其中,换算系数仍按“商规”第4.2.5条确定,疏散宽度百人指标b仍按“建规”第5.3.12条表5.3.12确定。折减系数c则是用于确定商场内顾客活动面积的系数,即:每层商场的建筑面积乘以折减系数得出顾客活动面积。通过对营业厅中柜台布置的多种方案分析,可见柜台布置的方式不同,柜台的形式、尺寸不同,其柜台占地面积也不同,一般在25%~40%之间,多数为30%。楼梯、货梯、自动扶梯、办公、卫生间、设备间等辅助用房约占营业厅面积的15%~30%。商场的规模不同,辅助用房面积所占比例亦不相同。一般来说商场的规模越大,辅助用房面积越大,因为大型商场一般都设有中央空调或机械通风设施,每层都需设空调机房或设备间。另外还需设大型货梯、自动扶梯、进货监控室、配电间、总服务台等,卫生间面积也相对较大,职工休息、办公用房也比较多。因此对不同规模的商场采用不同的折减系数。根据“商规”表3.1.2,建议折减系数c按表1取值。表1中,小型商场c=0.6是考虑每层营业厅中柜台面积占25%,辅助面积占15%,顾客活动面积占60%;中型商场c=0.5是考虑每层营业厅面积占30%,辅助面积占20%,顾客活动面积占50%;大型商场c=0.4是考虑每层营业厅中柜台面积占30%,辅助面积占30%,顾客活动面积占40%。根据新的计算公式,当一个小型商场的第二层建筑面积为1000m2时,其楼梯的疏散宽度D=1000×0.6×0.85×0.65/100=3.315m,需要设两部开间尺寸为3.90m宽的楼梯就可满足疏散要求,比以往的计算方法所计算的疏散宽度节省一部楼梯,但仍可满足疏散距离的要求,比较经济,符合市场的需求。3、商场为高层建筑时,其疏散宽度的计算当商场为高层建筑时,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第6.1.9条规定:疏散宽度“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其商场疏散宽度计算公式应为D=S×c×a×b/100,其中b=1.0m/百人。每层商场的建筑面积为1000m2的中型高层商场,其第二层的疏散宽度为D=1000×0.50×0.85×1/100=4.25m,需设两部开间尺寸为4.80m宽的楼梯方可满足疏散要求。如果高层建筑的裙房为商场,且商场与高层主体之间采用防火墙分隔,建议疏散宽度的指标可以按“建规”第5.3.12条执行。如果按“高规”疏散宽度百人指标计算,势必加大楼梯的宽度,这样做不经济,设计难度也较大,而按“建规”取值,则楼梯宽度与普通商场相同,比较经济。综上所述,采用新的计算公式计算商场营业厅的疏散宽度,既经济又可以满足安全疏散的要求,计算简便,标准统一,易于掌握。,是建筑防火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内外建筑火灾的统计分析表明,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大部分是因为没有可靠的安全疏散设施,人员不能及时疏散到安全的避难区域造成的.因此,如何根据不同使用性质、不同火灾危险性的建筑物,对楼梯及楼梯间、疏散门、疏散指示及其他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合理设置,是保证人员和物资的安全疏散的必要条件,是建筑防火设计的重要内容,应引起高度重视。一、安全疏散时间要求安全疏散允许时间,是指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人员离开着火建筑物到达安全区域的时间.安全疏散允许时间是确定安全疏散距离、安全通道宽度、安全出口数量的重要依据。总疏散时间(t总)是室内疏散时间(t1)、通过走道疏散时间(t2)、通过楼梯的疏散时间(t3)三者之和.即t总=t1+t2+t3.为了使人员能够安全疏散就要求总疏散时间不大于建筑物允许疏散时间.即t总小于等于t允。安全疏散允许的时间高层建筑为5-7min;一般民用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为6min,三、四级耐火等级为2-4min;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为5min,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为3min。二、疏散楼梯和楼梯间的设计作为竖向疏散通道的室内外楼梯,是建筑物中的主要垂直交通空间,是安全疏散的重要通道.对楼梯间防火设计的一般要求是1.楼梯间的布置,应满足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并尽量避免形成袋形走道。2.楼梯间应靠近标准层或防火分区的两端布置,以便于双向疏散。3.靠外墙设置,便于自然采光、通风和消防人员的援救行动。4.除与地下室、避难层连通的楼梯外,疏散楼梯间在各层要上下直通,不变动位置。5.地下室楼梯间与首层之间应有防火分隔措施,且不宜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6.楼梯间及其前室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三、疏散走道的设计疏散走道是疏散时人员从房间内至房间门,或从房间门至疏散楼梯或外部出口的室内走道.疏散走道的防火要求是:1.走道要简明直接,尽量避免弯曲。2.疏散走道内不应设置阶梯、门槛等突出物,以免影响疏散。3.走道中墙面、顶棚、地面的装修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4.走道与房间隔墙应砌至梁、板底部并全部填实所有空隙。5.走道的宽度应满足疏散时最大人流量要求。6.走道的疏散距离应根据相应建筑的疏散允许时间确定。四、安全出口的设计安全出口是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房间门,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门。(一)高层民用建筑安全出口的数量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2.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3.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4.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不宜少于两座。(二)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安全出口数量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2.九层及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3.超过六层的组合式单元住宅,各单元的楼梯间均应通至平屋顶。五、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建筑物发生火灾时,正常电源将被切断,因此必须合理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一)设置部位1.下列部位应设火灾事故照明(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共用前室和避难层。(2)观众厅、展览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3)人员密集且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室。(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2.下列部位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1)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2)影剧院、体育馆、礼堂、医院病房等的疏散走道和疏散门。(3)人防工程的疏散走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处。(二)设置要求:1.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2.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3.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30min。六、火灾应急广播的设置为便于火灾疏散统一指挥,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其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扬声器的数量应能保持从本楼层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步行距离不超过25m,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小于3W,涉外单位的火灾应急广播应用两种以上的语言。高层建筑安全疏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建设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各大中城市的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耸立在城市的各个角落,点缀美化着城市。目前,山东省大中城市已建成高层建筑3000多栋。由于高层建筑具有主体建筑高、层数多,高层建筑形式有四方形、塔形、阶梯形、凹形、人字形等多样形;高层建筑因其功能需要各种竖井和管道及用电设备多;高层建筑使用功能复杂,有办公室、卧室、会议室、文娱室、图书室、变配电室、餐厅、机房、仓库等。有的高层建筑则容写字楼、宾馆、饭店、商场为一体,成为综合性大楼,人员复杂而密集;加之高层建筑使用大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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