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我县地处高海拔地区,发展生态、绿色、有机、无污染的畜产品具有突出优势。近几年来,随着在外务工经商(搞拉面经济)青年的返乡创业,规模养殖场(小区)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但由于相关知识的缺乏,建立的养殖场不科学或者达不到标准。根据我县实际,特编制了养殖场的建设标准。如下:一、化隆县规模养殖场选址选址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及《青海神规模养殖场(小区)认定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对化隆县规模养殖场选址作如下要求:1、符合养殖业规划布局的总体要求,建在规定的非禁养区内。2、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要求。3、符合化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4、建在地势平坦、地势干燥、通风向阳、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污方便、交通便利、供电稳定、无污染、无疫源的地方,处于村庄常年主风向的下风向。5、距铁路、县级以上公路、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500米以上。6、距生活饮用水源地、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规模养殖场(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7、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二、化隆县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布局要求1、符合《化隆县规模养殖场选址要求》的规定。2、养殖场占地至少在10亩以上,圈舍建筑面积占全场总建筑面积的70-80%。3、原则上执行《青海省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认定管理办法》中的标准化平面布局图。4、根据动物防疫要求合理布局场地和建筑物。生活区、管理区、生产区和粪污水处理、病畜管理区严格分开,各区之间设置有效防疫隔离带。5、生活区应设置在场区的最上风向。6、管理区须设有饲(草)料房、饲料加工房、兽医室等功能用房。7、生产区大门口设立门卫消毒室、更衣室和车辆消毒池,生产区布局合理,分阶段分群饲养;粪污水处理、病畜管理区设在生产区下风向地势低处。8、养殖场内道路畅通,严格设置净污道,人员、饲料进出走净道,粪便、病畜及废弃物运输走污道,避免净污道混合交叉,净道宽3米以上,污道宽2.5米以上。9、产品设有专门通道和出口,粪便、病畜及废弃物运输设专用出口。10、畜舍朝向一坐北朝南为宜,保持阳光充足,每栋圈舍间距以前栋不遮挡后栋阳光为宜。11、每栋畜舍外必须设暗式排污沟通向化粪池,且始终保持畅通。三、畜棚建设要求1、猪舍建设要求墙基:挖0.5米×0.5米地基槽,三和土夯平实,再用毛石和水泥砂浆浇筑40厘米×40厘米的地基。地坪:砼面,3°斜坡,厚度不小于10厘米。墙体:用机制红砖或空心砖与水泥砂浆砌筑,墙体厚0.24米,前墙高1.4米,后墙高1.8-2米,侧墙最高点2.4-2.6米,在两边侧墙各留有换气窗1处。猪舍隔墙厚0.12米,高1.2米。棚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材,厚度保持在10-12厘米,并每隔2间留有通气孔1处。要求用万通板排粪口:放在前墙2个,25厘米×20厘米。门:高1.8米、宽1米,建在暖棚侧面。2、肉牛舍建设要求墙基:挖0.5米×0.5米地基槽,三和土夯平实,再用毛石和水泥砂浆浇筑40厘米×40厘米的地基。地坪:砼面,3°斜坡,厚度不小于10厘米。墙体:墙体厚0.24米,前墙高1.2米,后墙高1.8-2米,侧墙最高点2.4-2.6米,用机制红砖或空心砖与水泥砂浆砌筑。棚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材,厚度保持在10-12厘米。门:高1.8米、宽1.5米,建在暖棚侧面。3、牛羊育肥舍建设要求墙基:挖0.5米×0.5米地基槽,三和土夯平实,再用毛石和水泥砂浆浇筑40厘米×40厘米的地基。地坪:砼面,3°斜坡,厚度不小于10厘米。墙体:墙体厚0.24米,前墙高1.2米,后墙高1.8-2米,侧墙最高点2.4-2.6米,用机制红砖或空心砖与水泥砂浆砌筑。棚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材,厚度保持在10-12厘米。要求用万通板门:高1.8米、宽1.5米,建在暖棚侧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