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重大节日安全检查制度为加强对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进安全检查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确保重大节假日安全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检查制度。1、成立以副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副组长,各车间主任为检查组成员。在重大节假日前13天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具体设置见附表。2、检查组成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安全方针,以检查现场为主,查阅各车间文件资料为辅。3、硅厂检查由生产部、安环部组织,主任以上人员参加,原则上执行互换检查,纵向到底(从4楼液压站到1楼铸模车间)、横向到边(从原料堆放到环保仓)。4、其他分厂由厂长和安环部负责组织,各车间主任和职能部门参与进行检查。5、检查中对于安全设施、设备的“跑、冒、滴、漏”现象不仅要检查,更要注意压力管道、阀门、阀井等的安全状况;对于现场的消防设施要细查,严防有空瓶、过期失效的消防器具在现场;对于现场的“三违”行为要严查。对于隐患及“三违”行为现场开具奖罚单,严肃处理,坚决杜绝各种不安全因素;对于重大节日期间各分厂的安全计划、值班排班要查阅,缺少计划的要落实责任人。6、进行安全检查后,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详细记录各类设备、车2间的检查部位、现状,由检查人员进行签名后上交安环部。安环部在1个工作日汇总整理后下发各车间和职能部门,同时通报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7、重大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整改单等见证材料等,应整理建档,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存档备案。8、每逢重大节假日前的15天,各部门负责人应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组织进行安全自查,自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落实情况;2)主要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润滑情况,突发情况的应急措施;3)重大节假日前部门的排班值班安排计划情况是否落实;4)对于自查形成自查记录留存。自查存在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责任部门拿出整改计划上报生产部和安环部,由后者进行监督处理。逾期未作处理的对于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9、附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领导小组。10、本制度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环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