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江县木绒乡通乡油路建设工程【9土地利用评价】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9-19土地利用评价9.1区域土地利用、类型及人均占有量雅江县位于四川省西部,甘孜州南部,长江一级支流雅砻江中游,东临康定县,南界凉山州木里县,西靠理塘县,北连道孚县、新龙县。地理坐标:东经100°19′55″-101°26′20″,北纬29°03′30″-30°30′44″,南北长160.4公里,东西宽107.4公里,全县幅员面积7845.5平方公里。距州府康定148公里,距离省府成都480公里。全县辖16乡1镇,113个行政村,128个村民小组。2006年总人口44148人,其中农业人口37116人,非农业人口7032人;藏族38303人,余为汉、回、彝、羌等民族。雅江县地处川西北丘壮高原山区,地势北高南抵,县境属大雪山中段,西沙鲁里山。西南部是极高大山地貌。山原占92.5%,极高山占5%,平坝占2.5%。大部分地区海拔3000m以上,脊超山过4000m,海拔5000m以上山峰35座。东缘努其巴山峰,海拔5252m,为全县最高点,最低为牙依河布林永河口,海拔2266m,雅砻江由县西北入,纳鲜水河、卧龙寺沟、吉珠沟、霍曲诸水、南流出境。截止2005年底,总农用地7124.1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0.38平方公里,其中水浇地5.25平方公里,旱地25.13平方公里。人均占有耕地0.07公顷(1.05亩)。园地面积0.844平方公里,其中果园地为0.844平方公里。林地面积4067.52平方公里,其中林地1915.74平方公里,灌木林地为2023.49平方公里,疏林地面积为63.74平方公里,未成林造林地面积为64.55平方公里。牧草地面积3007.21平方公里,其中天然草地2993.81平方公里,人工草地面积为1.34平方公里。其他农用地面积18.13平方公里,包含农村道路8.25平方公里,坑塘水面为7.53平方公里,农田水利用地0.13平方公里,田坎2.22平方公里。建设用地总面积为6.91平方公里,其中:居民点工矿用地面积3.72平方公里,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面积为3.21平方公里。未利用土地总面积为489.16平方公里。雅江县木绒乡通乡油路建设工程【9土地利用评价】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9-2其他土地面积44.65平方公里,其中河流水面43.2平方公里,滩涂面积1.45平方公里。9.2推荐方案占用土地、主要拆迁建筑物的种类和数量项目占用土地只涉及雅江县,共需征用土地593亩(不包含占用原公路用地92亩),为永久性占地。永久占地类型主要为非耕地,详见表9-1。表9-1建设项目用地情况里程(公里)占地(亩)备注合计水田林地荒地31.516593415.1177.9本项目无拆迁建筑物,拆迁照明电力线、电讯线共2.45km。9.3对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影响本项目属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符合土地供应政策。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或《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该项目不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用地项目,根据《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适用划拨方式供地。本项目为雅江县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的建设对振兴甘孜州雅江县的民族经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加快沿线区乡的经济建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符合雅江县土地利用规划。9.4与《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符合性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不应超过表9-2的规定。表9-2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单位:hm2/km)地形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路基宽度(米)24.52312107.56.5I类地区5.46235.32002.80142.59162.05491.7279II类地区5.99965.84992.98642.77082.29921.9531Ⅲ类地区6.71056.60053.61833.43342.51262.2819雅江县木绒乡通乡油路建设工程【9土地利用评价】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9-3表中,I类地区指:地形无明显起伏,地面自然坡度在3°以下的平原地区。II类地区指:地形起伏不大,地面自然坡度在3°~20°,相对高差在200m以内的微丘地区;Ⅲ类地区指:即地形起伏较大,地面自然坡度大于20°,相对高差在200m以上的重丘或山岭区。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项目总用地面积=公路占地面积+其他设施占地面积。拟改建项目路线全长31.516km,总用地面积685亩,折合为45.67hm2,平均每公里用地1.449hm2。《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规定的Ⅲ类地区四级公路6.5m宽度建设用地总体指标为2.2819hm2/km,本项目1.449hm2/km低于该约束值。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要求。9.5集约节约使用土地措施土地资源有限,不可替代。土地是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是国家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因此,公路工程的建设用地,要以“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为指导,切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原交通部2004年发布的《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依法、科学、集约规范用地。为加强对本项目建设用地的科学管理,适应公路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在勘察设计过程中,遵循了以下原则:(1)根据公路建设的发展需要,结合自然环境、土地资源等条件,本着依法、科学、合理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综合确定经济合理的公路建设规模。(2)项目用地应符合国家制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荒地、劣地,少占耕地,特别是农田保护区的土地。同时,采用改地、造地、复地等综合措施节约用地。(3)路基、交叉工程的土石方调配方案,在技术经济比较的基础上,尽量移挖作填和集中弃土,并与改田、造地相结合,以减少取土坑、弃土堆的用地。(4)合理选择料场、取弃土场位置。对集中取、弃土(渣)的取土场、坑和弃土(渣)场堆以及其它工程用地,如仍能恢复使用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待工程竣工后,立即进行复垦,恢复使用。(5)施工便道尽量利用原有道路,新建的便道应和沿线群众的出行耕作相结雅江县木绒乡通乡油路建设工程【9土地利用评价】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9-4合,施工结束后可作为农用便道。(6)预制场、拌合场、搅拌站、材料堆放场等临时用地应尽量少占耕地,尽可能的布设在公路用地范围以内。(7)砂石骨料的开采尽量利用路基开炸石方进行。(8)路基开挖施工应按规范进行,不能随意丢弃、抛洒,造成路基用地范围外的土地被破坏,造成二次征地。(9)路基边坡按规范施工,防止由于不规范的施工所引发的地质灾害,带来二次征地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