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项目验收方案1.1验收目的验收是项目从实施到售后维护的一个过渡阶段,验收通过之后实施的项目正式实施完成,项目进入系统售后维护阶段。验收是项目建设过程的一个里程碑,说明项目建设完成了实施这一过程,进入了下一个阶段。为使信息化项目建设按照《软件功能描述与操作说明书》要求进行,确保项目完成后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正常运行平稳,必须进行项目验收。1.2验收对象XXXX有限公司。1.3验收前提条件(一)从多方的反馈和系统稳定性方面来看,整个系统的运行已经进入正轨,需求的响应也已基本完成,并稳定运行五个月后组织验收;(二)每个模块需要相关使用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字;(三)所有模块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四)各个分期工程全部初验合格;(五)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六)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七)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八)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九)经过建设方同意;(十)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1.4验收方法项目验收,是项目开发建设中有组织的主动性行为,它是对项目建设高度负责的体现,也是项目建设成功的重要保证。切实做好项目建设中的验收工作至关重要,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实实在在做好。为保证项目验收质量,建议采用的验收方法是:运行项目系统软件,检验其应用软件的实际能力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运行应用软件,实际操作,处理业务,检查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达到了预期的目的。1.5验收步骤(一)编写验收计划(二)由XX公司在对项目进行深入的需求分析的基础上编写验收计划,提交建设方审定。(三)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实施测试验收工作时,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具体负责验收事宜。(四)项目验收的实施严格按照验收方案对项目应用软件、系统文档资料等进行全面的测试和验收。(五)提交验收报告项目验收完毕,对项目系统设计、软件运行情况等做出全面的评价,得出结论性意见,对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意见。(六)召开项目验收评审会召开项目验收评审会,全面细致地审核项目验收小组所提交的验收报告,给出最终的验收意见,形成验收评审报告并存档。1.6验收程序(一)初验1、申请:项目后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供应商根据合同、招标书、计划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完成情况后向建设方提出初验申请。2、方式:建设方组织人员进行初验。3、供应商提供材料:初验申请书、完工报告、项目总结,以及要求的验收评审资料。(二)终验1、申请:初验合格后,承建方根据合同、招标书、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组织实施和完成情况后向建设方提出验收申请。2、经过审核,材料齐全则由建设方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专家、建设方和供应商项目组人员一起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后提交验收报告。3、验收签字经过验收、评审形成的验收报告和评审报告,建设方签字,通过验收。1.7验收依据验收依据为供应商提供的功能设计(项目过程中依据需求调研结果而提交的各子系统《软件功能描述与操作说明书》,即功能清单,本投标文件提交的各技术方案以及《技术偏离表》也是阶段验收的依据之一)。具体依据如下:A、本项目招、投标书的所有文件,尤其是项目需求部分;B、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经双方签字的变更需求,包括《二次开发方案》《软件功能描述与操作说明书》《合同或合同变更情况》;C、确认的《系统运行情况报告》;D、确认的《合同执行情况报告》,确认收到的终验提交文档资料情况;1.8验收需提交的文档提供以下目录的原厂商资料一套:按CMMI和ISO9000系列标准要求,提供整个产品交付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文档产品验收标准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安装、维修及操作手册及公开维修密码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系统验收后中标方需提供系统源码,并签订保密协议。开发技术文档:《数据字典、数据结构与流程》并提供电子浏览、查找工具、直接集成在“系统管理子系统”中;《需求分析说明书》、《详细设计》、《二次开发方案》、《数据结构》、《框架结构图》、《应用系统测试方案》、《系统功能说明》,以及其它招标要求的技术文档。工程技术文档:《测试记录》、《测试报告》、《数据准备报告》《用户操作手册》《系统维护手册》《接口说明书》《系统操作说明书》《试运行方案》《系统维护情况表》《培训计划》、《培训记录》、《例会记录》、《故障情况记录表》《阶段验收方案》……其他文档:按采购文件要求须提供的其它文档。源代码:提供的软件产品应包括各种相关的软件系统、各阶段开发文档、运行稳定可靠的本系统安装程序、注释清晰明了的能编译生成目前(实施并客户化后的)正在运行的全套应用程序的源代码等。阶段验收报告的组成:阶段验收报告1.9验收结论验收结果分为:验收合格、需要复议和验收不合格三种。符合信息化项目建设标准、系统运行安全可靠、任务按期保质完成、经费使用合理的,视为验收合格;由于提供材料不详难以判断,或目标任务完成不足80%而又难以确定其原因等导致验收结论争议较大的,视为需要复议。1、项目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一)未按项目考核指标或合同要求达到所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的;(二)所提供的验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三)项目的内容、目标或技术路线等已进行了较大调整,但未曾得到相关单位认可的;(四)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尚未解决和作出说明,或项目实施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五)没有对系统或设备进行试运行,或者试运行不合格;(六)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七)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2、验收结论确认和处理由建设方根据验收意见和相关资料得出结论,并进行确认。3、项目验收结论的处理(一)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的,则后可进行项目交接;如有需补充问题,则在补充问题响应完成后进行项目交接。(二)验收结论为需要复议的,则供应商需在一周内补充有关材料或者进行相关说明。(三)验收结论为验收不合格的,则供应商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后试运行合格的,重新申请验收。1.10项目交接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办理项目交接手续,转入售后维护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