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经济开发区医院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视频监控系统安全有效正常运行,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防范作用,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特制定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一、制定视频监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该系统的人员在岗、设备运行、安全责任落实等工作的安排与督促。二、建立视频监控设备日常维护的工作责任制,有专人负责设备的维护。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及完好情况,出现问题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保持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水工作;严格按操作培训流程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系统的设置,非授权人员不得操作设备。三、建立视频监控设施功能使用的责任制,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视频监控管理人员应时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监控职责,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四、建立视频监控保密和查看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对所拍摄内容进行严格管理,做好视频监控保密工作,不得任意公开,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建立图像信息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五、建立值班监看制度,做好每日的视频监控工作记录。依据相关要求定期做好视频监控数据备份工作。对出现的可疑问题或关键数据,做好数据备份,不得擅自删改、破坏留存期限内图像信息的原始数据记录。六、任何人员不得擅自移动视频监控系统的设施和设备。设施和设备损坏或管理不到位出现被盗,将追究相关责任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