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儿访视,不少于2次,首次访视应在出院7天之内,第二次在14左右,对高危新生儿酌情增加访视次数。最少增加一次访视。增加的访视时间最好在7-14天之间,访视内容包括全面健康检查、母乳喂养和科学育儿指导,发现异常,应指导及时就诊。28天满月的检查必须在乡镇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2、高危儿包括(1)、母亲有糖尿病史,孕期有阴道流血、感染,慢性心肺疾病。吸烟、吸毒或酗酒史,母亲为Rh阴性血型,过去有死胎、死产或性传播史等。(2)、母亲患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先兆子痫、子痫,羊膜早破,羊水胎粪污染,胎盘早剥,前置胎盘,各种难产、手术产,急产,产程延长,分娩过程中使用镇静或止疼药物史等。(3)、出生时异常如新生儿窒息,多胎儿、早产儿、小于胎龄儿、巨大儿,宫内感染和先天畸形等3、对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中重度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中重度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先心病等高危儿童进行专案管理(手册中要有管理记录)。其它高危儿进行登记管理。所有高危儿均登记在高危儿登记薄上。专案管理的高危儿和登记管理的高危儿分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