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干部换届选举流程1、换届选举前期的宣传工作由宣传部负责2、学生会干部候选人报名,并填写《学生会干部候选人自荐表》,交至学生会办公室3、主席团、办公室负责学生会干部候选人资格审查4、主席团根据审查结果,制订学生会干部换届选举次序表5、召开全体大会,正式开始学生会干部换届竞选演讲6、根据竞选结果,公示、评议后宣布新一届学生会干部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学生干部选拔制度的改革,使一批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又有志于参加团学工作、服务广大同学的学生走上各级团学工作岗位。充份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团结、务实、有工作热情、有责任心、有团队精神的高素质学生干部队伍,促进我校团学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一、选拔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能者上、庸者让、不能者下”的任用原则。二、选拔方式:采取支部或班主任推荐、自我推荐、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办法,由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对参加招聘的同学进行面试,择优选取,由团委同意确定新干部试用名单。三、选拔的条件:(一)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思想上积极追求进步;2、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3、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较高的工作热情;4、品德优良,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无记过处分记录;5、学习成绩良好。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品德、知识、能力俱佳且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学生干部,使学生干部能有效参与协助学校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并在学院与同学之间建立良好的桥梁纽带作用,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学生会干部的任职条件:1、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与党和国家保持高度一致,与学院中心思想保持高度一致。2、诚信待人,乐于奉献,努力工作,积极创新,善于团结周围的同学,做好学院和班级工作的好助手。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统考课程三分之二以上合格。4、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举止文明,道德修养高,在同学中能树立模范带头作用。5、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勤俭节约,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二、招聘条件:1、思想上进,觉悟较高,各方面积极要求进步。2、学习勤奋,成绩良好。3、热心学生会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为同学服务的自我牺牲精神。4、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5、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或学生会所需的特长。6、密切联系同学,群众基础较好。三、招聘对象和范围:1、院团委学生会每学年面向在校全院学生进行招聘。2、院团委学生会录用新干事的部门有组织部、宣传部、青年志愿者实践部、文心报、办公室、学习部、公关部、广告部、体育部、权益保障部、纪保部、文娱部、女生部等13个部门。四、招聘办法:1、根据工作需要由各部确定所需人员数额,经主席团讨论后确定。2、报名:采用学生自愿报名的办法,全院学生均可报名并自行填写《干事应聘登记表》。3、初试:各部成员对参加面试的同学进行面试,通过个人简介,按“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地原则筛选部分同学进入复试。复试: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对通过初试的同学进行面试。通过面试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其工作热情态度和决心,并对其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关系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测试。由主席团根据面试情况对面试人员进行量化打分进行筛选。4、笔试:院团委学生会个别部门(如:宣传部、文心报、办公室等部门)可根据部门需求,组织对通过面试的同学进行笔试测验,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其文字表达能力及学生会工作理论等方面的知识。5、试用:在征求同学所在班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面试和笔试的综合成绩择优试用,试用期为一学期。在试用期间,由组织部主要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全面考察学生的工作能力等各方面素质。试用期第一阶段为一个月,通过一个月试用期的工作表现由主席团根据组织部上报情况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成员。试用期第二阶段截止至学期末。6、聘用:在学期工作成绩的基础上,根据试用期的表现最终录用。录用后将由院团委颁发聘书。7、被招学生干部均应经过工作成绩等各方面能力的考察。招干期间各负责人必须严肃认真、公私分明、人尽其用。为了保证学生会干部的整体素质,提高学生会的战斗力,实现学生会干部择优录取、竞争上岗,并在工作中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提高效率,特制定如下制度:第三章参选条件(一)凡取得我校学籍的本科学生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都可参加竞选。(二)思想进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养,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中共党员优先考虑。(三)有强烈的责任感,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作风踏实,富于创新。热爱学生工作,乐于奉献,热情为学生服务。(四)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成绩未出现不及格现象。(五)主要岗位设置及应聘条件。第五章终止聘用(六)因聘用期满或任职同学毕业、升学、休学等因素无法完成聘任合同时,实行自然解聘。(七)在学习中,态度不端正,出现成绩不及格现象或在工作中经常出现一些失误或问题,给予书面警告,通知下达一个月内仍无起色或再次出现以上情况者给予解聘。(八)在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使学生会的名誉受到严重影响者,立即给予解聘。(九)因自身原因想退出学生会者,应提前一周向上一级领导写出书面申请,自上级批准退会之日起,一周后方可正式退会(在这一周中应完成向上级安排的接班人交接工作的任务)。(十)学生会保留对因任期内出现问题或其它原因未能完成任期的部长收回聘书,并作出相关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