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建筑)一、设计依据:1.1、《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G/TJ08-2143-2014;1.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TJ08-2090-20121.3、《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205-20111.4、《公共建筑用能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DGJ08-2068-20121.5、《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GJ08-103-20031.6、《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1.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11.8、《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G/TJ08-45-20051.9、《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1.10、《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1.11、《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1.12、《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1.1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1.14、《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TJ08-7-20141.15、《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1.16、其他与上海市有关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程1.17、业主及职能部门所提出的设计要求1.18、其他国家、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和规定1.19、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针对本项目的批文二、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2.1、绿色建筑定位目标:本项目定位为上海市一星级绿色公共建筑。2.2、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名称建筑类别耐火等级抗震设防烈度结构选型建筑层数屋面防水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停车位综合楼二类公共建筑二级7度钢筋砼框架4Ⅱ级15.0m1600㎡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依据上海市《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GJ08-2143-2014)3.1、项目满足现行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TJ08-2090-2012的得分情况如下表。等级一般项数(共48项)优选项数(共14项)节地与室外环境(共7项)节能与能源利用(共11项)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共7项)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共9项)室内环境资源(共6项)运营管理(共8项)不参评条文数9.1.2、10.5.9、10.5.110.5.9★453534—★★5746456★★★69575610项目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具体达标条款453534项目星级判定一星级注:标准控制项必须全部满足,当一般项中某条文不适用建筑类型条件时,该条文可不参与评价,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应按原比例调整取整确定。3.2、结论:本项目设计阶段控制项全部达标,一般项项数达到设计阶段一星级标准。四、绿色建筑技术指标和技术措施表(依据上海市《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GJ08-2143-2014)节地与室外环境类别绿色建筑评价指标项设计标准条文《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条文设计技术措施选项组合控制项场地选址、规划与保护5.1.1总体规划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和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建筑高度和景观控制、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项目所在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规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的要求。本项目用地面积为3426㎡,总建筑面积为3811㎡,建筑密度为36.4%,容积率为1.10,绿地率为20%,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满足相关规范及规划部门要求。建筑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间距均满足规划部门及《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场地的安全5.1.2场地规划应考虑室外环境的质量,应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结论与建议,通过建筑布局改善总体环境,采取技术措施确保场地安全。场地符合要求,详见地质勘查报告及环评报告。√满足自身及周边的建筑日照5.1.3有日照要求的公共建筑应根据日照分析确定建筑间距,满足自身日照要求,且不应影响相邻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日照分析结论:(详见日照分析报告)1)海滨三村幼儿园扩建综合楼项目拟建后,其自身活动室、卧室及室外活动场地均符合上海市日照规范的日照要求,原有教学楼(B-1号楼)的活动室、卧室也符合上海市日照规范的日照要求。2)阴影范围内受遮挡的宝山区水产路小学的室外活动场地经过日照综合分析,也满足上海市日照规范的日照要求(详见附图五)。√不对周边建筑造成光污染5.4.1建筑立面采用玻璃幕墙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程》DGJ08-56和上海市地方的相关规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幕墙采用的玻璃可见光反射率不应大于20%,采用的金属材料应为漫反射材料。2)弧形建筑造型的玻璃幕墙应采取减少反射光影响的措施。3)建筑的东、西向立面不应设置连续大面积的玻璃幕墙,且不应正对敏感建筑物的外墙窗口。4)应进行玻璃幕墙反射光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幕墙设计应符合玻璃幕墙反射光影响专项评审的结论意见。本项目无玻璃幕墙。无此项5.4.2建筑室外照明应符合现行上海市标准《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DB31/T316的规定。建筑室外照明符合现行上海市标准《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DB31/T316-2012的规定,景观图纸由景观设计。√场地内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5.2.4建筑总平面布置应避免污染物的排放对新建建筑自身或相邻环境敏感建筑产生影响。本项目无超标污染物排放。√一般项场地环境噪声5.4.3噪声敏感的建筑应远离噪声源,并在周边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宜根据隔声降噪措施进行噪声预测模拟分析。本项目无噪声敏感的建筑与噪声源相邻。√场地风环境5.4.4建筑布局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应避免布局不当而引起的风速过高影响人行和室外活动,宜通过对室外风环境的模拟分析调整优化总体布局。本建筑为南朝向布置,采自然通风,北侧为外走廊。√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6.3.2外墙的保温隔热设计可采取下列措施:1)采用浅色饰面材料,东西向外墙外表面材料太阳辐射吸收系数不应大于0.6。2)采用自身保温性能好的墙体材料。3)采用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4)外墙垂直绿化。外墙的保温隔热设计采取了下列措施:1)采用浅色面砖和涂料,东西向外墙外表面材料太阳辐射吸收系数不大于0.6;√6.3.3屋面的保温隔热设计可采取下列措施:1)平屋面采用浅色外表面材料或热反射型涂料,材料表面太阳辐射吸收系数不应大于0.6。2)坡屋面采取通风降温措施。3)采用种植屋面。4)控制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5)控制中庭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屋面的保温隔热设计措施为采用泡沫玻璃保温节能屋面。√绿化物种和种植布置5.2.1建筑容积率指标应满足规划控制要求,且不宜小于0.5。本工程建筑容积率指标为1.10。√5.2.2总平面规划布局应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地下建筑面积与建筑基地的面积之比不宜小于5%。无此项5.5.2绿化种植种类应符合下列要求:1)选择上海地区的适生植物和草种。2)选择少维护、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3)应采用乔木、灌木和草坪结合的复层绿化。绿化种植种类符合下列要求:(详见景观绿化图纸)1)选择上海地区的适生植物和草种。2)选择少维护、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3)采用乔木、灌木和草坪结合的复层绿化。√场地交通组织和公共交通5.3.1总平面规划应结合所在地区的公共交通布局,基地人行出入口应结合公共交通站点布置,并宜在基地出入口和公交站点之间设置便捷的人行通道。本项目位于周边配套成熟小区,基位邻近公共交通点,且基地出入口和公交站点之间有便捷的人行通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5.3.3停车场所设计应作为总平面设计的主要内容,停车场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置应符合现行上海市标准《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J08-7的规定。2)停车库(场)布置应考虑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停车位数量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地方的相关规定。3)应以地下停车库为主,地面停车位不应大于总停车位数量的10%,且不应占用行人活动场地。4)宜采用机械式停车或停车楼方式。5)非机动车库(场)设置位置应合理,室外非机动车停车场应有遮阳防雨和安全防盗设施。停车位布置符合下列要求:1)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置应符合现行上海市标准《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J08-7-2014的规定。2)基地内设有一辆停车位,基地外设有三辆等侯车位,其余车位借用小区车位错时停车。3)停车位不占用行人活动场地。√合理开发地下空间5.2.3总平面规划布局应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地下建筑面积与建筑基地的面积之比不宜小于5%。无此项节能与能源利用类别绿色建筑技术指标设计标准条文《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条文设计技术措施选项组合控制项围护结构的热工要求6.1.1建筑设计应按照被动措施优先的原则,优化建筑形体、空间布局、自然采光、自然通风、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等,降低建筑供暖、空调和照明系统的能耗,改善室内舒适度。建筑设计体形系数0.33,南北向布局、自然采光、自然通风、外墙外保温、屋面采用保温坡屋面等,降低建筑供暖、空调和照明系统的能耗,改善室内舒适度。√6.3.1建筑物的窗墙面积比、屋顶透明部分面积、中庭透明部分面积、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等。分别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205-2011的规定。建筑物的窗墙面积比0.19。其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205-2011的规定,详见节能专篇。√6.3.4架空楼板、楼面的保温设计符合下列要求:1)地下室为车库、设备机房等不需要采暖和空调的房间,在地下室顶板设置保温层。2)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和外挑楼板设置保温层。3)楼板的保温层设在板底,并采取了防坠落的安全措施。本建筑无保温架空楼板。√6.3.5外门窗和透明玻璃幕墙的中空玻璃空气层厚度12mm。外门窗的中空玻璃空气层厚度12mm。√6.3.6外窗的保温隔热设计满足下列要求:1)单一立面窗墙比不大于0.7。2)采用多腔断热金属型材或多腔塑料型材。3)合理设置开启窗扇或采取机械通风措施。外窗的保温隔热设计满足下列要求:(详见节能专篇)1)单一立面窗墙比最大0.33。2)采用多腔断热铝合金型材。3)合理设置开启窗扇或采取机械通风措施。√6.3.7建筑遮阳设计可采取下列措施:1)利用建筑之间或建筑自身的构件(阳台,构架,挑板)、形体形成互遮阳和建筑自遮阳。2)南向、东向和西向外窗采取活动外遮阳。3)中空玻璃的空气间层设置活动遮阳百叶。4)建筑遮阳智能化控制。5)建筑遮阳设施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应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6)遮阳构件与土建结构连接的节点构造详图应反映在建筑设计施工图中。建筑遮阳设计采取下列措施:1)建筑自身的构件(阳台,挑板)、形体形成建筑自遮阳。2)南向、东向和西向外窗采取活动内遮阳。3)建筑遮阳设施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应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采暖、空调应选用节能设备9.2.6空调、供暖系统冷热源设备的能效比符合上海市现行建筑节能相关标准要求。无此项9.3.1空调水系统供回水温度的设计满足下列要求:1)除温湿度独立控制系统和空气源热泵系统外,电制冷空调冷水系统的供回水温差不小于6℃。2)空调热水系统的供水温度不高于60℃。除利用低温废热、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机组或热泵系统外,空调热水系统的供回水温差不小于10℃。无此项电锅炉和电热水器的规定9.2.4空调系统的供热热源和空气加湿的热源不采用直接电加热设备。无此项空调冷热源设备规格的选择9.1.1暖通空调系统的室内环境设计参数符合下列规定:1)除工艺要求严格规定外,舒适性空调室内环境设计参数符合节能标准的限值要求。2)新风量符合室内空气卫生标准,选择合理的送、排风方式和气流方向。无此项9.1.2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每一供暖、空调房间或区域进行冬季热负荷和夏季逐时冷负荷计算。无此项9.1.3空调设备容量和数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空调冷热源、空气处理设备、空气与水输送设备的容量应以冷、热负荷和水力计算结果为依据。2)设备选择应考虑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