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工程措施严格遵守国家和山西省的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依据“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采取相关措施,进行环境保护,确保将周边环境影响降至最低限度。(1)维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措施施工便道、施工现场生产、生活房屋、石料堆放和材料加工场及取(弃)土场等一切临时生产、生活设施的布置在指定规划的区域内,尽量选择裸露的荒地修建生产、生活设施,满足有关要求,避免因临时工程修建的随意性而破坏地表植被而人为恶化生态环境。机械、车辆横向走便道,纵向走路基,严禁超越规定线路乱行驶,压坏草地、植被。林木、植被及地下水资源的保护,是施工中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重点。规定施工区域内的植被、树木等尽量维持原状。需砍除树木和其它经济作物时,事先必须征得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部门及所有者的同意,严禁超范围砍伐。为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对铁路两侧的永久用地,按照环保及水土保持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设计要求采用撒种草籽,营造防风固沙林,移植草皮,恢复植被等措施,维护和改善生态平衡系统。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在施工现场各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经常进行卫生清理,同时生活区周围铺植草皮。(2)临时工程环境保护措施便道的修建,要尽量不占或少占农田,做好土石方调配方案,减少弃土、取土,修筑好便道两侧的排水系统,保证地表径流的畅通,减少和避免边坡的冲刷。在可能的条件下,便道尽量考虑与乡村道路相结合,以减少水土流失。生产、生活设施修建,要尽量避免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生活场地范围内要做好集水、排水工作,不阻塞地面径流自然通道,防止壅水和场地冲刷。施工中修建的临时设施,工程交验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拆除,并尽可能恢复原有地形、地貌。(3)生活区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区临时工程的修建,本着方便生活、利于生产、少占农田及植被地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选址,并上报当地土地、环保部门审批,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生活区要相对集中,选择避风向阳,交通方便距水源近的地段修建,设公共卫生间。集中建垃圾站、废水净化池、化粪池,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定期清理,避免生活垃圾污染环境。临时工程修建、拆除时产生的废弃物,按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弃于指定的地点处理。(4)完工清场的环境保护措施完工清场工作依据完工一段、清理一段、防护一段的工作原则进行。每当一段工程完工之后,对现场施工临时工程进行拆除,拆除的废物运至弃土场。清场工作加强对施工过程中遗留的污染源进行彻底调查,对固体污染物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垃圾场进行掩埋,不得就地处理。严禁现场焚烧固体污染物。临时用地工程进行复耕还种处理,并对施工过程中破坏原有植被的区域进行绿化。完工清场工作由负责本段工程的责任人执行,监督、检查完工清场工作情况,并将完工清场工作过程记录归档。(5)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必须硬化,临时路面采用泥结石路面,经常洒水润湿,减少道路扬尘。防止施工扬尘对地表植被和农作物产生不利影响。清理垃圾时运输车辆必须加以覆盖,防止道路遗洒,弃土(垃圾)场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的同意方可弃土。垃圾必须分拣分别处理,不得含有易挥发性物质。易于引起粉尘发生的细料或松散料必须遮盖或适当洒水湿润。运输时必须用帆布、盖套及类似遮盖物覆盖,水泥尽量采取罐装,石灰尽量袋装运输,做不到时要加棚布遮盖。工程用砂等在运输途中要采取措施防止沿途撒漏,并遮盖防止扬尘,确保运输车辆所经地区的大气不受污染。水泥、石灰等易飞扬的材料不得露天存放,必须采用封闭式库房或水泥灌。路基填土时保证土质的含水量,远运土方的车辆加后挡板并覆盖,防止道路遗洒和扬尘。运转时有粉尘发生的施工场地,如水泥混凝土拌和机站(场)、灰土拌和场等均必须有防尘设备等措施。严禁烧煤、木材等发烟物质。食堂使用煤气灶,燃料采用罐装液化气。为减少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对人口稠密地区的施工场地、施工道路进行洒水或采取其他降尘措施,减少粉尘污染,特别是在居民区和水源地更加注意。(6)防治施工噪声污染的措施为减少噪声等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中采取措施或改进施工方法,使施工噪音、振动达到施工场界环境标准,其措施和方法报监理工程师批准。靠近居民区的作业辐射噪音强的施工机械(如桩机、搅拌机等)在夜间停止施工作业,夜间施工时大型运输车辆尽量绕开村庄行驶。合理安排工序,夜间施工要尽量降低噪音;搭设机械棚,将施工中声音较大的机械放入室内。夜间施工机械车辆经过居民区附近时尽量不开大灯;场内照明灯的照射方向也要注意不要直射居民区。桥梁预制场、混凝土拌合站等高噪音作业场地设置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合理安排临近城区、居民区、学校和医院等噪声敏感地带的施工时间,必要时可采取隔声罩等临时隔音措施。(7)防治水环境污染的措施施工及生活污水的排放遵循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各种施工废油、废液集中储积,集中处理,严禁乱流乱淌,污染水源,破坏环境。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并经过净化处理,符合要求后进行排放。食堂废水按规定设置隔油池,定期处理油污,污水经过处理后排入污水管道。施工、生活产生的未经过处理的废水严禁排入农田。现场厕所采用封闭式,并经常冲洗。化粪池经常清理。废弃垃圾中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避免雨水冲洗后对地表、地下水造成污染。(8)防治有毒有害废弃物污染的措施设专人对现场有毒有害废弃物负责鉴定、统计、收集、存放和外运销毁。对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做到不漏项、收集及时、存放集中,存放处做到全封闭,并防止渗漏。定期对现场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场所和施工部位跟踪监测,及时收集处理。对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处理,遵循有关部门的规定,运到指定的场所或单位进行销毁,并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泄漏。各类施工机械、设备使用清洁燃料,保证其尾气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