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教研办〔1998〕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办〔2000〕1号)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院发培字〔2009〕78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我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1.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积极向上的人生观,正确的价值观,拥有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勇于创新,有理想,有责任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2.在自动化、信息领域内具备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实事求是,严谨治学,在本在学科领域内做出创造性成果。3.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与一定的科研工作组织能力。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地运用汉语和英语表达自己的学术观点,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英语写作及口头表达能力。5.具有健康的体质与良好的心理素质。二、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1自动化所具有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三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三个二级学科专业方向设置如下: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1)复杂系统理论与方法(2)过程控制(3)智能控制与系统(4)智能机器人(5)智能传感技术2.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专业(1)模式识别理论及应用(2)智能系统理论与方法(3)计算机视觉(4)图像与视频处理(5)语音语言信息处理(6)医学图像处理3.计算机应用技术(1)计算机图形学与应用(2)多媒体技术与系统(3)文字识别方法与系统(4)生物特征识别(5)自然语言处理2(6)网络内容管理与信息安全(7)高性能集成电路设计三、培养类型与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按照招考方式可分为公开招考和硕博连读两种类型,两种类型均为全日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至少为4年。博士研究生的最长修读年限为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6年。博士生在学期间所做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科研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5年。四、培养方式1.博士生的培养方式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培养博士生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并使博士生通过完成一定学分的课程学习,包括跨学科课程的学习,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和方法,拓宽知识面,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博士生的培养工作由导师负责,并实行导师个别指导或导师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指导方式,一般不设副导师。如论文工作特殊需要,经审批同意后,导师可以聘任一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其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副指导教师。对从事交叉学科研究的博士生,应成立有相关学科导师参加的指导小组,必要时可聘请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作为联合指导教师。五、知识结构与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1.知识结构的基本要求博士生应掌握本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3业基础知识,在所从事的领域能灵活应用、融会贯通,创造性地解决科学技术问题;掌握本学科领域有关的发展动态,在跟踪领域前沿的基础上做出创新性工作;掌握一定的交叉学科知识,鼓励开展跨学科特别是新兴交叉学科的研究。2.课程学习基本要求A、公开招考博士生博士研究生应完成包括政治理论课、外国语、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在内的课程学习及综合考试,所有课程均为学位课,博士生应在入学后一年内学完并取得成绩。申请学位前必须取得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7学分。外国语及政治理论课3学分,二至三门专业课为4学分。外国语及政治理论课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负责教学组织工作。基础理论课的学习采用统一授课,通过考试取得成绩。博士生在学期间应至少选修一门基础理论课,一般为数学课。专业课的学习可以选修所内开设的博士专业课或在高校选择与本人专业方向相近的研究生课程,通过考试取得成绩。也可以自学为主,在导师指导下阅读有关教材及文献,可开展专题讨论,然后写出读书报告,由导师给出考查成绩;也可以通过课题组内开设课程的形式,考试、考核取得相应成绩。B、硕博连读生在硕士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要求执行,在博士阶段按照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要求执行。六、主要培养环节及要求41.硕士生转博资格考核硕士入学后第四学期初进行转博资格考核。由3-5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全面考查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转博考核主要考查学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对学科发展方向的认识,以及研究能力与研究基础。考核通过者方可作为博士研究生录取,继续攻读博士学位。2.博士生开题报告与资格考核博士生开题报告以口试的方式进行,计入2学分。开题报告一般在博士生入学后第三学期初进行。硕博连读生的开题报告与资格考核相结合,一般在硕博连读生转博后的第三学期初进行,通过者计2学分,未通过者则转回硕士作为硕士生培养。开题报告、资格考核的口试考核小组由3-5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口试应全面考核博士生应具备的学科知识(包括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小组应对选题是否通过做出结论。博士生应做论文开题报告,由考核小组就开题报告内容、学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对学科发展方向的认识及其它有关问题提问。开题报告应包括文献综述、论文选题及其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可行性、工作特色及难点、预期成果及可能的创新点、论文工作计划、发表文章计划等。考核通过的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表交研究生部备案,考核未通过者需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重做开题报告。在论文研究工作过程中,如果论文选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做开题报告。3.论文中期检查5学位论文实行中期检查制度,计入3学分。博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在博士生入学后第五学期初进行。论文中期检查由3-5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考核小组。中期考核主要考核博士研究生在培养期间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中期考核实行相对标准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工作;不通过者须重新考核一次。两次考核均不通过者则不能申请当学年的学位论文答辩。4.学术活动与社会实践博士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活动,参加学术活动应记录在《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记录表》中,申请答辩前由导师签字认可交研究生部备案,可取得2学分。博士生完成规定的学术报告并取得要求的学分后方可申请答辩。博士生在学期间还应参加社会调查、志愿者及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七、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反映,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应是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应在科学上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学术成果,应能反映出博士生已经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备了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