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职业行为,树立和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依据《公司章程》、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努力弘扬和实践“诚信、奉献、务实、创新”的企业精神,圆满完成公司的各项工作任务。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员工礼仪规范第四条员工服装必须整洁大方。周一至周四,员工应着正装或公司统一制服;在公司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胸卡;任何员工与外部人员会面、会谈、拜访,均须穿着正装。本条所述正装,是指规范化职业装。第五条男性员工发型应齐整、干练,不留长发和胡须,不剃光头。女性员工不得化浓妆,不得穿过于暴露的衣服和时装拖鞋。第六条员工应谈吐文雅、举止适当,保持文明得体的职业风范。不得在工作时间有大声喧哗、粗言秽语、打架斗殴等影响安宁之行为。第七条员工应使用礼貌用语,热情对待客户。在任何时间不得对客户无礼,不得嘲讽或挖苦客户。第八条员工应尊重自身和他人人格,维护公司形象。在任何时候不得散播传言及不负责任的语言。第九条员工违反礼仪行为规范,部门主管应及时督促其纠正。督促劝告无效,部门主管可报送综合部,综合部根据情节轻重扣减员工个人月度绩效奖。违反第六条第二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于解雇处分,并依法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若《员工奖惩规定》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第三章员工工作规范第十条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员工因私离岗须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并向人事部门办理有关请假手续;采用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部门或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和活动。违反以上者视为违反公司考勤制度,计旷工处理。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务外出,须填写出门单,并在公司登记板上详细登记去处和离开时间。出门单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如部门经理不在,可由综合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离司时须将出门单交公司门卫。第十二条在工作时间内不得窜岗聊天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更不得使用公司的场地、设施、设备或办公用品操作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事项。第十三条员工应在指定区域(前厅或会议室)接待客人来访,禁止将客人带入办公区域。第十四条爱护公司场地、设施、设备和办公用品,如有破坏或挪用者视其情节轻重、损坏大小赔偿并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于警告以上处分,并依法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第十五条员工要保管好公司的各类文件、资料,防止丢失。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未经上司授权不得向公司内、外人员描述、评论公司的各项政策、经营手段及员工个人收入等信息;严禁将公司情报泄露给任何宣传媒介或商业竞争者。第十六条工作时间内,员工须按照直属上级和上级领导的工作指示,按时完成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员工认为直属上级指令为错误时,应及时与直属上级沟通,沟通无效情况下,员工仍必须贯彻执行,但有权及时向更高层领导报告。第十七条注重工作效率。业余时间员工不得无故滞留在办公场所。节假日加班必须由部门经理批准,并报人事部门登记。第十八条上司应尊重员工人格尊严,不得以任何形式贬低、侵害员工人格尊严。上司应鼓励、支持员工的改善化提案和积极的工作建议。上司对员工的考核应保持公平、公正的立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员工正常合理的批评和投诉。第十九条员工之间应相互协作,发扬团队精神,并积极参加公司或员工自行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增进员工之间的友爱和信任。第二十条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作业流程,不得擅自伪造涂改数据记录、文件等资料,不得向公司提供虚假商业情况或其他误导信息。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忠实履行职责,处处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做损害公司财产、商誉,或侵占受贿等有损于公司利益的事。第二十二条员工违反工作规范,部门主管应及时督促其纠正。督促劝告无效,部门主管应报送综合部,综合部根据情节轻重扣减员工个人月度绩效奖。若《员工奖惩规定》或其他公司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对违反工作规范的员工采取包庇、隐瞒等不正当行为情节严重的,视为协同违反工作规范,按照情节轻重处于警告以上处分,直接主管的上述行为从重处分。第四章办公环境规范第二十三条每天擦拭打扫并整理办公桌及周围环境,使用保管好各自的清洁桶,不得在办公场所乱丢垃圾或乱堆杂物,保持办公场所的干净整齐、美观舒适。第二十四条不要在办公场所用餐。用餐请到公司食堂或公司大院以外的就餐地。因故需在办公场所用餐的,请在确认不妨碍他人的前提下到会议室用餐,并及时清理餐具,保持会议室的干净卫生。第二十五条严禁在办公场所吸烟。吸烟请到公司指定吸烟区。第二十六条保持办公场所的安静,合理设置话机、手机铃声和可能的背景音乐声响。第二十七条不得在办公场所的墙壁、隔断上随意张贴纸张,减少在办公桌面摆放的个人摆饰。离开办公场所,须将办公桌面收拾干净。第二十八条按公司要求管理并爱惜使用各自保管的办公桌椅、设备和办公器材,不得无故占用其他办公桌椅、设备和办公器材,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源、电话线和网络线。第二十九条注意节约使用水、电以及纸张等办公耗材。离岗之前须关闭必要的电脑、空调、电灯等设备,靠窗的员工负责关好窗。各部门应检查部门场所安全。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检查公司办公场所的整体安全情况,并负责关门交钥匙。第三十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公司办公区域,严禁在公司消防设施附近堆物。第三十一条员工违反办公环境规范,部门经理应及时督促其纠正。办公环境规范将纳入部门绩效奖考核范畴,由综合部负责考核。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请各部门、分公司严格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