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工作管理规定垃圾清运工作管理规定一,垃圾清运工作人员的岗位要求1、垃圾清运人员按学校统一着装,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2、每天清运量不少于1车,根据具体情况,需要加班或者晚上清运的,应无条件服从安排;3、垃圾清运过程,要注意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如灰尘较多的,应先洒水,涉及进出人员安全的要围安全警示带;4、装车完毕,清运人员清扫现场后方可离开,保证现场的卫生;5、垃圾清运过程,要注意爱护现场的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如系人为损坏,照价赔偿;6、垃圾清运工作人员对学校所配置的清运工具责任到人,如系人为破坏、丢失,将照价赔偿;7、清运工作人员及时清理垃圾的堆积物,保证垃圾车的卫生,根据要求,对垃圾车进行维护和保养。8、垃圾清运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管理处具体管理规定。二,垃圾清运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垃圾清运人员的上班时间为早上8:00至19:00,在垃圾车停放的学校大门岗签到,考勤方法以学校为准;2、垃圾清运人员为临时工性质,根据清运工作量情况及工作表现,学校有随时作出解聘的要求;3、每出一车垃圾,按要求在相应的表上填写签字,手续不全的,视为无效车次;4、垃圾清运人员应如实记录清运车次,若发现未装满一车垃圾(无垃圾除外),一车次扣绩效工资的10%,发现没有按要求清运、检验、多报等其他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按相关程序给予扣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5、垃圾清运人员的工资为出车量情况。6、因清运任务的变化,需要调整为夜间清运的,白天按相应的时间调休;三,垃圾清运的管理要求1、各管理处环境事务主管要提前一天向学校环境事务部通报垃圾清运要求及数量,以便作好调车准备,以可装满一车为标准;2、管理处每出一车垃圾由所在项目的环境事务负责人和当班班长进行检验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如环境事务负责人休息,管理处主任检验签字或指定专人负责;3、当班保安人员要对垃圾清运过程全程跟踪,在确认现场公共设备设施无异常情况,双方签字确认,如未及时发现设施设备有异常情况,责任由当班保安人员负责。4、垃圾清运过程现场协调由各管理处主任、环境事务主管负责,公司客服环境事务主管负责统筹所有清运工作的安排。5、公司客服部对清运的情况不定时检查,发现没有按要求清运、检验、多报等其他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按相关程序给予扣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