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基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及对策特种设备处罗文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能力,是新时期全省各基层质监局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一、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现状近年来,全省特种设备数量增长迅速,安全监察工作日益繁重。全省七类特种设备已增至104953台(套),其中,锅炉15587台,压力容器44268台,电梯17276台,起重机械22003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5374台,大型游乐设施433台(套),客运索道12条。与之对应的是,全省安全监察队伍相对薄弱。目前,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只有114个,安全监察人员只有340名;其中,县区局安全监察机构102个、安全监察人员281名,设区市局安全监察机构11个、安全监察人员52名,省局仅有安全监察机构1个、安全监察人员7名。在这种形势下,充分运用质监部门的行政执法队伍为安全监察工作服务,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行政执法协调联动的机制,有效形成合力以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成为当务之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关于实施特种设备行政处罚工作的意见》,2005年省局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执法协调机制的意见》,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法制(或案审)工作机构、专职执法机构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工作职责作了出规定,并明确了工作程序。我省各级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专职执法机构按照以上规定,加强协调,配合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仅2008年,全省就实施现场安全监察20253次,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4481份,执行经济处罚753.29万元。但是,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执法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隐患整改后处理工作仍难以完全落实。案件移交给专职执法机构后,执法机构实施行政处罚,而工作量较大、较繁琐的整改后处理工作仍然由安全监察机构来承担,安全监察机构的工作负担并未明显减轻。更有甚者,少数专职执法机构一罚了之,处罚结果根本不反馈安全监察机构,反而影响后处理工作的落实。(二)基层局安全监察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不高。从现有基层质监干部队伍的状况看,队伍年龄结构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特种设备安全立法精神吃得不透,对法律法规的使用把握不准,往往造成滥用自由裁量权、滥用行政强制措施。(三)执法作风不严,案件质量把关不严。执法作风的好坏关系着质监部门的形象,也关系着人民群众对我们党依法执政能力的评价。有些基层质监局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确实存在着没有以严谨、细致的作风履行法定职责,没有从维护社会公正公平的角度出发来开展工作。(四)执法观念陈旧,执法思想不纯。当前还有少数干部受一些陈旧落后思想观念的影响,“重处罚轻监管”、“重打击轻保护”等问题仍然存在。有些干部责任心不强,加之自身法纪观念、党性观念和群众观念不强,在执法过程中出现执法不严,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直接损害质监部门的形象。二、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部分基层质监干部自身思想认识不到位。当前,尽管整个质监队伍素质有所提高,但个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行政执法干部不能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而树立现代执法理念,服务意识、宗旨观念不够强,不能够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二)行政机关现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自主幅度较大,行政执法工作是份“美差”;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相对行政执法工作来说,“责任大、权力小”。部分安全监察人员认为“好事给了别人,烦事留了自己”,对整改后处理工作积极性不高。而且,专职执法机构的业务不归安全监察机构指导,其他业务忙时对办理特种设备案件的积极性不高,反而影响特种设备案件的及时处理。(三)现有基层局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队伍中,真正属于科班毕业的都是近几年新进的大学生,胜任工作还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且思想也不够稳定,一旦稍为熟悉业务了就想调整岗位。而其他原来的质监干部,来源广泛,真正属于科班毕业的寥寥无几。(四)安全监察经费保障落实不到位。基层质监局由于普遍存在经费紧张的问题,大多数设区市局、县区局的安全监察经费得不到保障。自2006年以来,南昌、九江、新余、鹰潭四个设区市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上划省锅检院、省特检院成为分院,四个设区市分院检验收入的5%提留给当地设区市局作为安全监察工作经费,省局要求其它七个设区市局也要将部分特种设备检验收入提留为安全监察工作经费。但是,目前大多数设区市局仍未将提留落实到安全监察“口”。(五)教育保障机制不到位。基层质监局一般人员较少而工作任务比较繁重,许多干部为完成业务考核指标而超负荷工作,疏忽了全方位的学习和能力培养。当前,虽然各单位都有业务培训的计划和指标,但真正到办班参训时,业务骨干忙着办案创收,只能安排一些较为“清闲”的人员参加学习。三、加强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能力的几点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对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行政执法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下面,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际,就如何加强基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能力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建议。(一)在执法理念上,要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质监部门要始终坚持“维护经济秩序是质监工作的第一要义”的理念,严格、准确地执行法律法规。每个执法人员要切实转变陈旧落后的执法理念。要在执法过程中以人为本,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要重视追求法律效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活动,又要追求良好的社会效果;既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又要服务群众,要以追求最佳的社会效果为目的,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在规范执法上,要坚持程序与效果相结合。只有坚持严格程序与办案效率的结合,才能够真正保证公平公正。质监机关的每个执法人员从自身做起,办案时坚持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重程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监督与办案的关系,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措施,规范监督程序,加大各个环节的监督力度。要制定并完善科学规范的安全监察与行政执法协调联动的运转程序,完善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为主导,专职执法机构配合实施,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支撑,法制工作机构履行法制监督的协调机制。(三)在队伍建设上,要注重建立工作激励机制。质监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适应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质监工作的顺利开展,关系到党和人民的利益。要在把好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队伍“进人关”的基础上,克服现有编制严重不足、人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并着力建立工作激励机制。要认真落实质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计划,加大对现有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对高素质干部的培养,优化队伍学历和专业结构,提高队伍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尤其要注重基层质监局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业务“骨干”的教育培训并保持相对稳定。同时,要切实保障基层局的安全监察经费,严格将部分特种设备检验收入提留为安全监察工作经费。(四)统一认识,建立制度,强化信息沟通环节。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检验检测等工作,要协调配合好,检查、执法、检验工作情况报告以及查处结果的反馈等信息沟通是关键。信息传递是否及时畅通,是安全监察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前提。因此,要强化安全监察执法信息沟通这一关键环节,并着力建立和完善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两项基本制度。(五)强化监督,注重协调工作的规范性。要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协调机制,保证协调机制的运转质量、达到预期效果,并注意抓住以下两个“到位”:第一,组织保证到位。就是要保证领导责任明确,各质监局分管局长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协调机制的运作。各专职执法部门应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稽查专职执法分队,业务对口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指导,为协调机制的有效运转提供组织保证。第二,法制监督到位。法制工作机构要打破特种设备行政案件案审和监督自成体系的“成规”,主动组织开展对特种设备行政执法的定期监督检查或不定期抽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促进规范执法。(六)注重工作延伸,强化安全监察后处理工作。安全监察是一项系统性较强的工作,不能简单地认为经过检查阶段、提出了整改建议、实施了必要的行政处罚,整个工作就可以鸣金收兵。要真正体现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注重工作延伸,强化安全监察后处理工作,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跟踪机制。尤其是执法机构要及时向安全监察机构反馈信息,便于安全监察机构抓好跟踪检查,并落实整改后处理工作。(七)在行风建设上,要坚持纠正不正之风。质监部门要以“机关效能年”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中存在的“不正、不严、不实、不良”问题,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提升工作能力,带着一份感情去关心企业、服务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并严格执行质检系统“八严禁”、“十不准”规定,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不作为和乱作为,树立质监部门“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