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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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非行政审批操作规范指南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名称: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性质:非行政许可审批。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范围: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灾害事故为目的的报警、电视监控、通讯、出入口控制、防爆、安全检查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竣工验收。对象: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灾害事故为目的的报警、电视监控、通讯、出入口控制、防爆、安全检查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建设单位。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1、《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暂行规定》第11条:技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第10.3:工程验收委员会(或小组)由建设单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公安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技术专家组成。四、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五、行政审批条件1、工程项目竣工;2、工程项目进行了初验;3、提交的材料基本齐全、规范。六、申请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1、设计任务书;2、工程合同;3、工程初步设计论证意见及设计、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共同签署的设计整改落实意见;4、正式设计文件与相关图纸资料;5、系统试运行报告;6、工程竣工报告;7、系统使用说明书;8、工程竣工核算报告;9、工程初验报告;10、工程检验报告。七、申请书式样及示范文本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建设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设计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施工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监理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检测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工程试运行报告建设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此报告由建设单位依据工程试运行情况编写,内容包括:试运行的起迄时间;描述试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处置情况;系统功能是否满足设计及使用要求;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对系统的总体评价。工程竣工报告设计、施工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此报告由设计、施工单位编写,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建设时间、投资额、系统架构、主要技术);系统组成及主要设备;依据设计任务书或合同所完成的工程质量自我评估;维修报务条款;竣工核算情况。工程初验报告建设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此报告由初验组织单位编写,内容包括:初验时间、人员组成等情况;试运行报告概述;对系统功能、效果进行检查的评价;对主要设备的产地、型号、数量进行核对的结果;对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的复核结果。工程监理报告监理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此报告由监理单位编写,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监理过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控制情况;系统的总体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工程检测报告检测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此报告由检测单位编写,内容包括:检验的目的、依据、方法、内容;使用的仪器;检测方案、步骤;检测数据记录;检验结果评判。工程验收委员会意见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此意见由验收委员会编写,内容包括:验收时间、验收组织情况;工程概述;验收过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的验收情况;验收结论;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公安机关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工程验收委员会名单签名职务、职称现从事专业所学专业工作单位姓名验收委员会职务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序号1234567811八、行政审批的具体权限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二、三级工程,自治区公安厅负责一级工程。九、行政审批程序建设单位向相应权限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不予受理的,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受理申请的,提出承办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核—组织相关管理及技术专家组成验收机构—听取设计、施工单位对工程设计、施工情况进行介绍—听取建设单位对工程试运行情况进行介绍—听取监理单位、检测单位介绍情况—分组对工程进行技术验收、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审查—汇总填写验收表格、经过充分讨论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得出验收结论—验收整改—办理登记手续,工程正式移交使用。十、行政审批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十一、行政审批流程图不属于本厅申请材料不齐全职权范围的不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提出申请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其向有关单位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2个工作日)组成验收小组或验收委员会(2个工作日)进行技术验收、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审查,打分评价、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形成验收结论。(2个工作日)申请单位进行验收整改(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相关备案材料工程正式移交使用。(2个工作日)服务窗口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主管领导审核(4个工作日)十二、行政审批收费不收费。十三、行政审批定期检验未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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