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消防器材使用操作规程1.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使用在距离火焰5米左右处使用。先拔下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紧握压把和提把,用力下压,干粉即喷出。将喷嘴对准火焰的根部左右摆动。干粉灭火器在喷粉过程中要始终保持直立状态,不能横卧或颠倒使用。1.2注意事项应在上风口喷射干粉,并且在扑救液体火灾时,注意射流和液面夹角不能太大,否则会使液体溅起,引起更大火灾。2第二章消防安全岗位操作规程2.1消防安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1.1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月检查一次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确保全部消防器材安全有效。2.1.2每年6~7月份组织一次本公司全员参加的消防演习一次,使全体职工了解相关消防安全知识,确保每位职工都能熟练运用各种消防器具。2.1.3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检查一次公司库区内的地上消火栓。2.1.4每周手动演练启动一次消防泵,并指派专人经常查看消防泵的发动机油量是否符合规定,冷却水是否加满,出水口阀是否关闭,消防水带有无破损口。2.1.5消防水池中消防储备水保证平时不被动用,水量不够及时补充,使用后的补给恢复时间不超过48小时。经常检查水池壁有无渗漏现象,冬天应检查消防水是否结冰,发现结冰及时清除冰块。2.1.6灭火器按要求定期检验、充装,发现破损无法使用及时更新补充,确保各种灭火器具安全有效。2.1.7消防桶、消防锨、消防沙等其他消防器材由消防安全员专门管理。2.2易燃、易爆库安全要求2.2.1易燃易爆仓库应远离其它建筑物,通风要良好。仓库周围应3有围墙并装置大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2.2.2仓库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所管物品的安全知识。严禁烟火,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等带入库内。2.2.3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中,不得随意乱放。存放电石应注意防潮。2.2.4库内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它物品,亦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2.2.5仓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过期变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处理。2.2.6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收发物品要有严格的登记手续。2.2.7必须配备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方便的地方。2.2.8仓库内不准用一般的电机、电气设备、必须按设计规范采用密闭防爆型设备。并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仓库人员不得拆卸。2.2.9予警系统必须良好,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2.2.10运送各种易燃、易爆物品时,盖要拧紧,容器要竖直放稳。运送人员禁止吸烟,沿途须距离火种5米以外。运送电石时,先要把桶盖松开放出气体,中途注意防潮,雨天不准装运电石。2.2.11各种压力气瓶的存放、使用和运输,必须遵守国家《气瓶4安全监察规程》。2.3电焊工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3.1电焊工首先必须持证上岗,办理动火手续,严格操作规程,各种焊机应在规定的电压下使用,2.3.2电焊前应检查焊机的电源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焊机应避雨雪、潮湿,放置在干燥处。2.3.3焊机、导线、焊钳等接点应采用螺栓或螺母拧接牢固。2.3.4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小于1MΩ(欧)。2.3.5开启电开关时要一次推到位,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先关焊机再关电源开关;移动焊机时应先停机断电。2.3.6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焊条头不得乱扔,应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2.3.7电弧切割或焊接有色金属及表面涂有油品等物件时,作业区环境应良好,人要在上风处。2.3.8作业中注意检查电焊机及调节器,温度超过60°C应冷却。2.3.9发现故障、电线破损、熔丝一再烧断应停机维修或更换。2.3.10电焊时的二次电压不得偏离60——80V(伏)。2.4气焊(割)工消防安全操作规程52.4.1检查乙炔、氧气瓶、橡胶软管接头、阀门等可能泄露的部位是否良好,焊炬上有无油垢,焊(割)炬的射吸能力如何。2.4.2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开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作业点宜备清水,以备及时冷却焊咀。2.4.3使用的胶管应为经耐压实验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代用品、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和沾有油污的胶管,发生回火倒燃应更换胶管,可燃、助燃气体胶管不得混用。2.4.4当气焊(割)炬由于高温发生炸鸣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阀,将焊(割)炬放入水中冷却,同时也应关闭氧气阀。2.4.5焊(割)炬点火前,应用氧气吹风,检查有无风压及堵塞、漏气现象。2.4.6对于射吸式焊割炬,点火时应先微开焊炬上的氧气阀,再开启乙炔气阀,然后点燃调节火焰。2.4.7使用乙炔切割机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氧气;使用氢气切割机时,应先开氢气,后开氧气。2.4.8作业中。当乙炔管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机或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2.4.9当氧气管着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瓶阀,停止供氧。禁止用弯折的方法断气灭火。62.4.10进入容器内焊割时,点火和熄灭均应在容器外进行。2.4.11熄灭火焰、焊炬,应先关乙炔气阀,再关氧气阀;割炬应先关氧气阀、再关乙炔及氧气阀门。2.4.12当发生回火,胶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喷火,应迅速关闭焊宽慰上的氧气阀和乙炔气阀,再关上一级氧气阀和乙炔气阀门,然后采取灭火措施。2.4.13橡胶软管和高热管道及高热体、电源线隔离、不得重压。2.4.14气管和电焊用的电源导线不得敷设、缠绕在一起。7第三章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3.1目的规范火警、火灾的处理程序和方法,确保火警、火灾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处理。3.2适用范围适用于我项目部驻地内火警、火灾的应急处理。3.3职责3.3.1安全副经理负责监督及抽查培训实施情况,验证培训效果及对外联系培训教师。3.3.2安质部主管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3.3.3安质部负责协助消防管理中心组织灭火扑救。3.4程序要点3.4.1报警与确认3.4.1.1火警信息。火警信息可以是:a)保安、值班人员巡逻中发现的火警;b)我项目部成员的报警。3.4.1.2火警信息的确认。根据火警信息来源不同,火警信息确认可以是:发现火警的保安人员应立即赶赴火警现场,判明是否属于火警,若是8人为违章造成的火警现象应予制止;若是火警,则按火警、火灾处理方法进行处置。3.4.2火警、火灾处理原则及办法。3.4.2.1火警、火灾的处理原则:a)确认的火警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消防管理中心和“119”台报警的原则;b)立即开展扑灭火警、火灾的原则;c)将易燃易爆物品迅速撤离火源及毗邻场所的原则;d)尽力抢救项目部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3.4.2.2火警、火灾的处置办法:a)项目部任何员工发现火警,应立即就近取用灭火器材迅速扑灭火警;b)若火警有发展趋势,应一边呼叫邻近人员参与控制火势,一边呼叫安质部长、工队长和相关人员前往扑救;c)取用灭火器材时应正确选用灭火器(根据物质的燃烧特性)以免用错灭火器使回火复燃;d)若是机房、电气发生火灾,应先切断一切电源,选用“1211”、干粉和CO2等灭火器直接喷射火源处,如有油的电器设备(如变压器、油开关)着火时,也可用干燥的黄沙盖住火焰,使火熄灭,装有自动灭火装置的场所,直接开启自动灭火装置施放药剂灭火。93.4.3火灾扑救及现场控制。3.4.3.1值班人员根据预先制定的灭火预案立即组织灭火和对现场进行控制,安质部长应亲临指挥,具体要求如下:a)向“119”台报警,并派队员到必经路口引导;b)通知保安组紧急组织保安人员赶赴火灾现场,进行外围警戒和交通管制;c)通知保安组立即组织保安人员赶赴火场进行疏散,救护被困人员,抢救财物,协助灭火;d)通知电工断开相关电源,保证消防供水;e)值班人员在安质部长指挥下带领消防员铺设水带,施放灭火,控制火势。3.4.3.2扑救:a)扑救工作应有组织地进行,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之前,值班人员应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调动一切人员利用所有消防设备和装备器材开展扑救工作;b)公安消防队到达以后,值班人员迅速向公安消防队指挥员报告火情,移交指挥权,组织项目部所有人员配合扑灭火灾。3.4.3.3交通管制和现场治安的维护:a)安质部长亲临火灾现场组织并指挥值班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交通管10制和现场控制;b)撤出或移走妨碍消防或救护车辆通行的障碍;c)阻拦与扑救无关的人员进入火灾现场或影响区,防止火场中物品被盗窃;d)看管被抢救的公私财物,在火灾扑灭前严禁任何人转移;e)保护现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正常使用。3.4.3.4疏散及转移物资:a)工程部长带领技术员协助安顿、疏散项目部成员,协助运送火场中被困或受伤人员;b)安质部员应积极主动进入火灾现场,撤出易燃、易爆物品,抢救公私财物。3.4.4火灾扑灭后的处置。3.4.4.1值班人员及安质部人员应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分析,评估火灾造成的损失,填写《火警、火灾事故报告表》,组织对灭火预案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的讨论,必要时进行修改。3.4.4.2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抢救出的物品进行确认领取及转移到仓库保存。3.4.4.3项目经理对受灾人员进行安慰及解决实际问题。3.4.4.4项目总工应召集参与实施灭火扑救的部门负责人,总结灭火11工作的经验及教训。3.4.4.5电工应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和清点,对已损坏的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提出补充申请。3.5记录《火警、火灾事故报告表》。3.6相关支持文件3.6.1《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3.6.2《灭火预案标准作业规程》。12第四章灭火器操作规程及管理4.1目的指导使用人正确使用灭火器,确保灭火器保持持续正常使用能力。4.2适用范围适用于相关管理处对灭火器的使用。4.3内容4.3.1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干粉灭火器最常用的开启方法为压把法,将灭火器提到距火源适当距离后,先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的干粉松动,然后让喷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拔去保险销,压下压把,灭火剂便会喷出灭火。另外还可用旋转法。开启干粉灭火棒时,左手握住其中部,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右手拔掉保险卡,顺时针方向旋转开启旋钮,打开贮气瓶,滞时1-4秒,干粉便会喷出灭火。4.3.2注意问题4.3.2.1干粉灭火器属于窒息灭火,一般适用于固体、液体及电器的火灾。4.3.2.2灭火器一经开启使用,不能保存重用,须到消防器材店重新灌装后才能保存使用。4.4日常管理134.4.1安质部长每天对辖区灭火器进行日常巡视检查,每月应全面巡视检查一遍,检查情况记录在灭火器上的消防器材检查记录表及《巡视检查记录表》。4.4.2巡视检查的内容检查数量、压力或重量是否符合要求,喷管有无破损,检查外观有无明显锈蚀。14第五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5.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5.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5.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5.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5.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5.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15第六章防火巡查、检查制度6.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6.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6.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6.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6.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16第七章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7.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7.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7.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7.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7.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