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第一节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开始一、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一)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建立两个发展阶段新中国成立前局部地区建立(各解放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制度被废除,但民主革命任务尚未完成,不具备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条件新中国成立后全国建立(台港澳除外)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二)中共中央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分析1948年,毛泽东指出:把我们社会的经济称作“新资本主义经济是不妥当的”,我们社会的经济的名字还是叫“新民主主义经济”好,就是指“在社会主义经济领导下的经济体系”。刘少奇说:民主革命胜利以后产生的新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这种斗争,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两条路线的斗争”。1948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毛泽东赞同刘少奇的观点,并且说,“我们要努力发展经济,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分析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状况和基本矛盾,论述了从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途径。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决议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中存在的五种成分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个体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过渡的形式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向国营经济过渡的形式主要经济成分:社会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工人阶级农民及其他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相应的阶级力量:与三种基本经济成分的相应的三种基本阶级力量的矛盾集中表现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矛盾中国存在的两种基本矛盾国内: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国际:新中国同帝国主义二、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一)实际步骤(1949-1952)完成民主革命遗留任务全国基本解放抗美援朝运动土地改革运动镇压反革命运动三反五反运动开始了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的三个表现:1、没收官僚资本,确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到1950年初,人民政府共接管官僚资本的工矿企业2800余家,金融企业2400余家,这些企业成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国营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没收官僚资本的两重性质从反对外国帝国主义的附庸——中国的买办资产阶级的意义看,具有民主革命的性质从反对大资产阶级意义看,具有社会主义革命的性质2、开始将资本主义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新中国在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过程中,开始把其中的大部分引上了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1952年,私营工业产值的56%,已属于加工、订货、统购、包销部分。私营经济在数量上是明显上升的,但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却下降了。3、引导个体农民在土地改革后逐步走上互助合作的道路1952年,全国已有40%的农户参加了互助组,少数农户还参加了半社会主义或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二)对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性认识的深入1954年9月15日,刘少奇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性再次作出深入的论证。他说:“我国正处在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在我国,这个时期也叫作新民主主义时期,这个时期在经济上的特点,就是既有社会主义,又有资本主义。”毛泽东认为,过渡时期每天都在变化,每天都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过渡时期充满这矛盾和斗争,是变动很剧烈很深刻的时期。”第二节社会主义道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一、工业化的任务和发展道路1、提出国家工业化的任务近代中国两大历史任务: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的繁荣富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第一项历史任务基本实现。这样,第二项历史任务即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这一任务就被突出地提上了党和国家的议事日程。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即是要实现国家经济的现代化实现国家经济现代化,首先就要把中国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为一个先进的工业国,实现国家的工业化。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完成时,中国工业发展的水平仍然是很低的。中国许多重要工业产品的人均产量不仅远远落后于美国,甚至落后于印度。如钢产量,美国为538.3公斤,印度为4公斤,中国为2.37公斤;发电量,美国为2949度,印度为10.9度,中国为2.76度。发展工业,改变中国作为农业国的贫穷落后的面貌,这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要求,是摆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面前的严重任务。从世界历史上看,有资本主义工业化的道路和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两条,而且都走通了。从我国近代历史来看,资本主义工业化的道路在中国是走不通的。因为无法保证政治、经济上的独立性。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促进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的优越性,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来说,通过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国家工业化,这是最好的选择。2、选择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二、过渡时期总路线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毛泽东: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1949七届二中全会建国初期对过渡的初步设想:过渡时间:15-20年过渡条件:工业化和机械化过渡步骤:一步到位过渡方式:和平地、有代价地消灭私有制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正式提出:1952年9月,毛泽东提出;1953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形成;1953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公布;1953年12月,毛泽东最后改定;•1954年2月,中共七届四中全会批准;•1954年9月,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过渡时期总路线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护。过渡时期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渡时期总路线社会主义工业化(一体)社会主义改造(两翼)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二)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国内外条件1、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力量相对强大,是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主要基础与私营工业相比,国营工业规模大,技术设备先进,不仅有轻工业,而且有重工业。在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国营企业也优于私营企业。2、资本主义经济力量弱小,发展困难,不可能成为中国工业起飞的基础资本主义经济对国家和国营经济有很大的依赖性,不可避免地要向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向发展。3、对个体农业进行改造,是保证工业发展、实现国家工业化的必要条件通过实行农业合作化来增产粮食和其他农产品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人民生活和工业发展的需要4、当时的国际环境也促使中国选择社会主义新中国成立以后,长期受到美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上、外交上和军事上的严密封锁和遏制。当时只有苏联能够援助中国。这种国际环境,也是中国选择社会主义的基本因素之一。第三节有中国特点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一、社会主义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社会主义工业化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互相关联不可分离促进“一五”计划的编制1951年,着手进行;1952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编制1953年计划及长期计划纲要的指示》;1953年4月,中央批准下达1953年计划提要;1954年9月,基本确定“一五”计划的编制;1955年7月,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保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一五计划内容1952年1957年国内生产总值(亿元)6791068财政收入(亿元)183.7310.2粮食产量(亿吨)1.63921.9505钢产量(万吨)135535发电量(亿度)73193货运量(亿吨)3.5168.0365“一五”计划建设成就社会主义改造围绕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任务进行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党和政府采取的实际步骤总是力求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以便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不允许对生产力造成破坏。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改造成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直接的推动力量。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到1957年应达到的指标,在1956年底就提前达到了。二、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1、农业合作化任务的提出土地改革后,农村的生产迅速发展了,农民的生活也有了明显的改善;另一方面许多农民尤其是贫农、下中农由于缺少农具、耕畜和资金,生产经营上的困难仍然比较大,而且由于小农经济的不稳定性,农村中的贫富分化也开始了。针对这种情况,党和人民政府决定采取积极领导的方针,教育、推动和帮助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这样,在土改后,互助组很快就在农村中相当普遍地发展起来。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1953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中国农民在土改基础上所发扬起来的生产积极性,集中地表现在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和劳动互助的积极性上。要求党不能忽视和粗暴地挫伤农民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应该“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发展农民劳动互助的积极性”。具体措施1953年国家对粮食、棉花、油料作物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限制农村的商业投机;大力发展供销合作,削弱城市资本主义和农村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的联系;大力发展信用合作,缩小农村中高利贷活动的地盘。2、农业合作化的基本方针1953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概括出农民走向社会主义的几种过渡形式:第一是互助组,这具有社会主义的萌芽。第二是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土地及牲畜、大农具私有的基础上土地人股、统一经营,有较多的公共财产,实行土地分红和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原则。这具有半社会主义的性质。第三是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将土地及其他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统一经营、集体劳动,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这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采取这种逐步过渡的办法,是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一项重要的创造。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全面总结了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基本经验,阐明了农业合作化的基本道路、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并对农业合作化同机械化、社会改革同技术改革的关系作了比较全面地论述。但也错误地指责了邓子恢及其主持的中央农村工作部,将正常的党内争论说成是两条路线的分歧。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中国共产党对农业合作化运动基本原则和方针:第一,在中国的条件下,可以走先合作化、后机械化的道路。第二,充分利用和发挥土改后农民的两种生产积极性,通过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种由低到高的互助合作的组织形式,实行积极发展、稳步前进、逐步过渡的方针。第三,坚持自愿和互利的原则,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方法,发展一批,巩固一批。第四,要始终把是否增产作为衡量合作社是否办好的标准。第五,要把社会改造同技术改造相结合。3、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和基本完成1949年-1953年:发展互助组,试办初级社。到1954年底,互助组发展到近1000万个。1954年-1955年6月:大办初级社,发展高级社。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运动加速发展,出现了农业合作化高潮。1955年7月-1956年底:大办高级社。到1956年底,加入合作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6.3%,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农户达到87.8%。从1953年—1956年期间,全国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4.8%。4、手工业合作化的实现方针: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组织形式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由小到大由低到高1955年底,党和国家提出要在两年内基本完成手工业合作化。实际上,由于改变了过去按行业分期、分批、分片改造的办法,而采取手工业全行业一起合作化的办法,到1956年底,参加合作社的手工业人员已占全体手工业人员的91.7%,手工业的合作化也基本完成。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赎买政策的实施1、经过国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中国资产阶级有两个部分,即官僚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中国共产党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