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抗震设防分类2.独立基础3.拉梁4.同层混凝土同标号5.后浇带6.构造柱设置原则7.填充墙拉墙筋8.填充墙砌筑要求9.抗震钢筋10.滑动支座楼梯11.其它广宗县教育园区工程涉及建筑类型1.教学楼:第三幼儿园、第四小学、第一中学2.宿舍楼:第四小学1#2#、第一中学1#~6#3.食堂:第四小学、第一中学4.综合楼:第四小学、第一中学5.住宅楼:第一中学教师1#~4#6.图书馆:第一中学7.教师发展中心8.全民健身中心抗震设防分类标准3.0.2: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2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3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4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抗震设防分类标准3.0.3: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2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3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4适度设防类,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一般情况下,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抗震设防分类标准6.0.8:教育建筑中,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所有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包括普通中小学和有未成年人的各类初级、中级学校)的教学用房(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语音室、体育馆、礼堂)的设防类别均予以提高。鉴于学生的宿舍和学生食堂的人员比较密集,也考虑提高其抗震设防类别。重点设防类:1.教学楼:第三幼儿园、第四小学、第一中学2.宿舍楼:第四小学1#2#、第一中学1#~6#3.食堂:第四小学、第一中学4.图书馆:第一中学标准设防类:1.综合楼:第四小学、第一中学2.住宅楼:第一中学教师1#~4#3.教师发展中心4.全民健身中心邢台市广宗县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与郑州核心区(金水、中原、二七、管城、惠济五个区)以外行政区域相同。建筑设防分类提高到乙类,一般情况下,建筑的抗震设防烈度也提高一度,相应的抗震等级提高一级,将加大结构构件的计算内力,提高配筋率和配箍率,对造价的影响是加大截面尺寸,即增加混凝土和钢筋用量。造价从6度到7度约提高10.96%、从7度到8度约提高8.65%。a)底面积考虑深、宽修正,自然地面远低于设计室外地坪时,设计需要考虑回填土影响。地基基础设计规范5.2.4:基础埋置深度,宜自室外地面标高算起。在填方整平地区,可自填土地面标高算起,但填土在上部结构施工后完成时,应从天然地面标高算起。b)埋深考虑持力层位置,避免在杂填土或回填土上做基础,容易导致基础沉降不均匀,主体和二次结构上出现裂缝。地基基础规范6.3.1:当利用压实填土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时,在平整场地前,应根据结构类型、填料性能和现场条件等,对拟压实的填土提出质量要求。未经检验查明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压实填土,均不得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基槽(坑)开挖到底后,应进行基槽(坑)检验。当发现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不一致、或遇到异常情况时应结合地质条件提出处理意见。常见处理手段:a.施工勘探【差距过大应提请甲方做施工勘探】b.加大基础埋深【同时应注意埋深大于3米需要增加人防面积的问题】c.局部换填【个别部位,面积不大】d.大面积换填或其它地基处理在建筑地基的局部范围内有高压缩性土层时,应按局部软弱土层处理。当在建筑范围内上层软弱土较薄时,则可采用全部置换处理。对于体型复杂、整体刚度差、或对差异变形敏感的建筑,不应采用浅层局部换填的处理方法。对于建筑范围内局部存在松填土、暗沟、暗塘、古井、古墓或拆除旧基础后的坑穴,可采用换填垫层进行地基处理。局部的换填处理中,保持建筑地基整体变形均匀是换填应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c)基础厚度考虑墙、柱插筋要求。d)当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的边长和墙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的宽度大于或等于2.5m时,底板受力钢筋的长度可取边长或宽度的0.9倍,并宜交错布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中规定,当梁的腹板高度hw≥450mm时,在梁的两个侧面应沿高度配置纵向构造钢筋,每侧纵向构造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腹板截面面积不会bhw的0.1%。此规定适用于常规的结构构件,对于截面面积很大的基础梁是不适用的。基础梁两侧构造钢筋的直径,可取12~16mm,间距可取200~300mm左右,并沿梁腹板高度均匀配置。在基础底板高度范围内不需配置。a)在无地下室的框架结构中,当基础埋置深度较大时,地上一层柱底的嵌固部位难以准确把握。直接取室内地面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显然不合适,若按上部结构嵌固于基础顶面计算,结构的侧向刚度较小,不仅地上一层层高计算值过大,还导致整个房屋的实际计算高度增加,相当于将各楼层地震作用进行同步放大,造成上部框架结构效应显著增加,尤以地上一层柱顶框架梁端弯矩增加最为明显,由于首层顶框架梁分配到过多的弯矩,增加了实现强柱弱梁的难度。b)结构设计时,采取地面下设置柱墩、地上一层地面设置拉梁、设置钢筋混凝土刚性地坪(“刚性地坪”指可以协调抗侧力构件之间变形的钢筋混凝土板,地坪板的混凝土施工前应先进行其下的回填土施工,并确保回填质量满足设计要求。一般情况下,地坪板的板厚不宜小于15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板配筋双层双向直径不小于10mm、间距不大于200mm)等结构措施。在首层地面嵌固的计算时,地上一层层高取在室外地面下0.5m处。c)抗震规范6.1.11:框架单独柱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宜沿两个主轴方向设置基础拉梁:(1)抗震等级为一级的框架和Ⅳ类场地的二级框架;(2)各柱基础承受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差别较大;(3)基础埋置较深,或各基础埋置深度差别较大;(4)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存在软弱粘性土层、液化土层和严重不均匀土层。全国措施地基基础5.6.3:条形基础的基础梁配筋构造一般不需考虑抗震延性的要求,亦即:1)梁端箍筋不需按抗震要求加密。箍筋在剪力大的端部间距可取150mm,梁的跨中部分可取为250mm;2)箍筋弯钩的角度可按90°,无需135°;3)梁的纵筋连接长度应按非抗震要求;4)纵筋的接头要求等也一律按非抗震要求;基础梁的配筋构造一般不需考虑抗震延性要求的原因在于:条形基础的基础梁,其刚度在一般情况下皆远远大于其所支承的柱子。因此,在地震作用下,塑性铰均出现于柱根部,基础梁内不致出现塑性铰。单独柱基之间的拉梁截面相对较小,在发生地震时,可能受柱根弯矩的影响而在梁端出现塑性铰。因此拉梁应按延性要求进行配筋构造。抗震规范3.9.2.2: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框支梁、框支柱及抗震等级为一级的框架梁、柱、节点核芯区,不应低于C30;构造柱、芯柱、圈梁及其他各类构件不应低于C20;混凝土规范4.1.2:素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采用强度等级400MPa及以上的钢筋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梁、板是受弯构件,采用高强混凝土的意义不大;墙、柱是受压构件,采用高强混凝土可以减小截面尺寸。有时候混凝土等级确实不可能调的一致,比如高层框剪,墙和柱的混凝土可能会用到C50、C60;但是梁板根本不可能调到这么高。墙柱混凝土标号与梁板不统一,甚至有的时候梁板的混凝土标号也不同,施工起来难度确实很大,操作不是很容易。如果在可控的状态下,设计成统一标号的混凝土是符合各方需求。混凝土规范8.1.3:伸缩缝最大间距可适当增大:1采取减小混凝土收缩或温度变化的措施;2采用专门的预加应力或增配构造钢筋的措施;3采用低收缩混凝土材料,采取跳仓浇筑、后浇带、控制缝等施工方法,并加强施工养护。后浇带是避免施工期收缩裂缝的有效措施,但间隔期及具体做法不确定性很大,难以统一规定时间,由施工、设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设置后浇带可适当增大伸缩缝间距,但不能代替伸缩缝。现浇结构每隔30m~40m间距设置施工后浇带,宜2个月并不应少于45天后再以高一级强度的混凝土浇灌后浇带。施工后浇带的作用在于减少混凝土的收缩应力,并不直接减少使用阶段的温度应力。后浇带应从受力影响小的部位通过(如梁、板1/3跨度处,连梁跨中等部位),不必在同一截面上,可曲折而行,只要将建筑物分开为两段即可。混凝土收缩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完成,一般在45天后收缩大约可以完成60%,所以在2个月后浇灌能更有效地减少收缩裂缝。抗震规范13.3.4:墙长超过8m或层高2倍时,宜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规范4.2.3:墙长超过8m或层高2倍时,宜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4m;填充墙开有宽度大于2m的门洞或窗洞时,洞边宜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抗震规范3.9.6: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和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中的砌体抗震墙,其施工应先砌墙后浇构造柱和框架梁柱。在框架结构设计时,填充墙作为荷载处理,一般不考虑构造柱的受力作用。若构造柱与框架柱、梁同时浇筑,此时构造柱参与受力,框架梁的受力发生了较大变化,刚度较小的楼层梁弯矩减幅较大,而刚度较大的楼层梁弯矩增幅也较大,存在着偏于不安全的情况。构造柱是按构造要求设置的,设计的截面和配筋决定了其受力后承载力不足,甚至自身损坏。常见误区:按砌体结构要求设构造柱推荐要求抗震规范13.3.4:填充墙应沿框架柱全高每隔500mm~600mm设2Φ6拉筋,拉筋伸入墙内的长度,6、7度时宜沿墙全长贯通,8、9度时应全长贯通。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规范4.2.3:填充墙应沿框架柱全高每隔500mm~600mm设2Φ6拉筋,拉筋伸入墙内的长度,6、7度时宜沿墙全长贯通,8、9度时应全长贯通。规范仅有钢筋直径要求,没有强度要求。混凝土加固规范4.2.3:当混凝土结构的后锚固件为植筋时,应使用热轧带肋钢筋,不得使用光圆钢筋。后锚固技术规程3.2.4:化学植筋的钢筋应采用HRB400级和HRB335级带肋钢筋。钢筋可以采用预留/预埋/后植筋方式施工;预留/预埋时可以采用光圆钢筋;采用后植筋方式不能使用光圆钢筋,为便于施工选择,不再使用光圆钢筋。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第9.1.9:填充墙砌体砌筑,应待承重主体结构检验批验收合格后进行。填充墙与承重主体结构间的空(缝)隙部位施工,应在填充墙砌筑14d后进行。砌体规范6.3.4:有抗震设防要求时宜采用填充墙与框架脱开的方法。填充墙端部和顶部分别与框架柱和框架梁间留出不小于20mm的间隙;构造柱柱顶与框架梁板应预留不小于15mm的缝隙,用硅酮胶或其他弹性密封材料封缝。柱顶预留的不小于15mm的缝隙,是为了防止楼板(框架梁)受弯变形后对柱的挤压。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9.2.2:填充墙砌体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其连接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未经设计同意,不得随意改变连接构造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