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附件1XXX小学关于组织开展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告家长书家长朋友: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解决家长不能按时接孩子放学,破解学生校外负担过重,促进学生个性、全面发展,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课后服务工作告知如下:一、课后服务的基本原则。第一、坚持公益普惠原则,采取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营利;第二、坚持自愿选择原则,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第三、坚持服务公开原则,公开课后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标准等,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二、服务具体安排。1.服务范围及对象。主要针对我校全体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特殊群体。2.服务时间及内容。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因周四下午要召开教师会,不开展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学生课后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社团活动、阅读交流、专题教育和作业辅导等。三、组织方式及责任1.坚持学生自愿、家长申请、班级确认、学校统一实施。2.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放学后的接送工作,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当天课后服务的,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课后服务期间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家长自负;家长不在规定时间18:00内接回孩子而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家长在接送学生途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3.根据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巴中市财政局通知:课后服务经费由财政、学校、学生家长三方共同承担,家长每期每生承担360元。XXXX小学2019年3月12日XXXX小学学生课后服务家长申请表班级学生姓名联系电话是否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家长签字:________2019年月日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