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服务管理制度1.总则:1.1目的:为了加强现场服务管理的规范性和合理性,使各相关部门在现场服务工作的职责更明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2现场服务管理制度的相关部门;市场部、计划部、技术部、人力资源部。2.职责:2.1市场部整个现场服务过程。包括:1.客户的信息收集与反馈。2.现场服务的内容(项目名称、地点、时间、人数、现场情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食宿情况等。3.解决现场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遇到的自身无法处理的各种问题。2.2计划部现场服务过程实施:1.人员安排:根据现场服务内容计划人员的安排情况。2.定额管理:根据现场服务内容确定现场服务的资金计划:借款及报销等。2.3技术部负责现场服务的技术指导2.4人力资源部负责现场服务人员的培训3.工作流程:3.1.市场部负责客户的信息反馈。当市场部接到客户通知,需我方人员进行现场服务时。下发工作联络单到计划部。工作联络单内容应注明:a.项目名称及此项目所在地。b.项目的防腐形式及现场情况:包括我方提供的产品在现场存放时期有无发生质量问题、现场施工方有无特殊要求、现场需要的相关工具、施工现场情况(现场食宿问题)等。c.要求到达现场的时间。d.现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e.现场服务期间如果发生:与客户的沟通协调工作障碍、超出服务范围的其它工作时。现场服务人员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市场部。由市场阅协调解决,并将结果反馈给计划部。3.2.计划部负责现场服务工作:a.计划部在收到市场部关于现场服务的《工作联络单》后,根据现场服务内容及要求同分厂(包括贾家营分厂和大连分厂)协调,协调后编制《现场服务通知单》传真至分厂。并电话通知相关分厂负责人。b.计划部负责现场服务人员的各种费用办理:包括服务人员的借款、中途打款、返还后办理相关费用手续。3.3分厂负责现场服务人员的管理:3.3.1分厂接到计划部下发的《现场服务通知单》后,根据要求安排现场服务人员,并将人员名单反馈给计划部,并负责通知现场服务人员及服务内容。3.3.2现场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如果因个人原因需暂时中断现场服务工作的,现场服务人员需上报至所在分厂的负责人,由分厂负责人安排返回或替换。并将情况反馈给计划部。经计划部批准后实施。3.3.3如果分厂需要调整现场服务人员时,通知计划部,并说明原因。4.现场服务费用的办理计划部负责现场服务费用的统计。4.1现场服务人员借款时需添写《借款单》,借款单要注明,借款理由、借款日期、借款金额、借款人。借款单添写后经分厂领导签字、计划部主管签字、生产副总签字、财务副总签字后到财务部领取,同时报计划部登记备案。4.2现场服务人员在现场期间需增补费用的,电话通知市场部,并告知现场服务进度及所需时间,以及打款方式。计划部根据上述情况,安排打款费用。4.3现场服务人员返回后,于一周内到公司报销费用。不得愈期。报销时根据公司下发的《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添写。添写后经所在分厂领导签字、计划部主管签字、生产副总签字、财务副总签字后报财务部报销。报销金额中扣除本人的借款。如报销金额不够冲抵借款的,由本人补齐所缺金额。注:此报销费用中含现场服务时采购的现场服务必需的材料及工具费用。4.4现场服务人员的其它费用报销:不包含在《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中的其它费用。如打车费、招待费等。现场服务人员需发生非正常报销内的费用时,需告知市场部主管,经市场部主管批准后方可实施。回来后报销时经所在分厂领导签字、市场部主管签字、销售副总签字、财务副总签字后报财务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