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纪律须知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纪律,严肃考纪,端正考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人员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刊、资料入场,只准携带必须的文具,钢笔、橡皮等。如带有其他物品如书籍、资料等应交监考人员统一存放。二、考生应在考前十分钟按顺序入场,并按入场顺序号对号入座,迟到1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才可以交卷离开考场。三、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才能开始答题,答卷前,应在试卷指定位置写明姓名、岗位、考试时间,保持字迹清晰,卷面整洁,不准在试卷任何地方做任何标记。四、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作答。五、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说话和走动,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准中途离开考场,并将手机关机。六、考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试卷、不准夹带传递纸条、不准互换试卷等所有舞弊行为,对于违反纪律者,予以警告,情节严重者按考试不及格处理。七、监考人员不得有任何私下不公正提示,否则严格处理。八、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保持考场安静,同时将考卷反放在课桌上,迅速离开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