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技术方案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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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技术方案二0一八年七月1一、编制目的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当项目工程发生火灾事故时,保证各级领导及全体员工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明确各岗位、部门、人员职责,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控制火灾蔓延,安全迅速的组织现场群众疏散和自救,应急救援人员能根据预案内人员分工、火灾种类、事故报告、救援步骤以及善后处理等程序将事故人员的伤亡数降到最少,经济损失降至最低,特制订此应急预案。二、编制依据1.《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3.《门卫管理制度》4.《警卫现场巡逻管理制度》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2014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8.《北京市消防条例》9.《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83-2017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1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15.《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47号16.《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84号令17.《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京建法〔2016〕13号18.《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5〕2三、编制原则3.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3.2贯彻“以人为本,快速有效”方针。3.3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防止事件扩散优先;保护环境优先。3.4如果事件仍在进一步扩大,相关人员的生命受到威胁,但对应急抢险人员的进入也存在很大的生命威胁,则决不允许盲目采取应急抢险行动,避免伤亡事故进一步扩大。要采取万无一失的措施或方案实施应急抢险行动。3.5各种组织建立例会制度,施工现场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会议,遇重大问题时应随时召开会议,并将会议内容、决定及时填入会议纪要。3.6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消防保卫人员,持证上港,统一着装。3.7义务消防队每季度组织学习或训练不少于2h,义务消防队驻场。3.8每年不少于两次的消防演练、消防安全教育。四、施工现场消防应急预案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成立消防领导小组,任指挥长,任副指挥长。任成员。消防领导小组下设义务消防队,成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中选出。消防领导小组设在项目经理部办公室,日常消防工作由项目部质安室负责监督管理,火灾发生后消防领导小组指挥协调伤员营救组、保卫疏导组、抢险物资供应组、后勤供给组、现场临时医疗组、拨打外部应急与救援电话人员按各自的岗位分工到位。消防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号码组长:联系电话:副组长:联系电话:组员:外部应急与救援电话(1)消防电话:119(2)医院急救电话:120(3)报警电话:1103五、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级职责5.1应急救援组负责人职责:5.1.1对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负责实施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方案的落实,对各分包单位、特殊工种及重点要害部位的消防保卫工作进行指导部署和监督。5.1.2制定施工现场遵纪守法和违章违纪的奖惩措施。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对查处的隐患问题督促整改;负责施工现场动火审批手续的办理。5.1.3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五防教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防自然灾害事故)。5.1.4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组织灭火、抢救工作,并在上级消防部门指导下调查火灾事故,做好事后内部处理工作。5.1.5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法律、法规、条令及单位内部相关管理制度。5.1.6定期检查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加工区、现场重点区域、要害部位的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设备的保养、维修与更新,确保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设备灵敏有效。5.1.7定期加强现场义务消防队伍的应急培训与灭火演练,做到紧急情况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收得拢。5.1.8加强对职工和全体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安全保卫工作的教育,禁止私自动用或破坏施工现场消防设施设备及灭火器材,会同项目有关部门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消防、保卫考核与交底。5.1.9严格查验进场施工分包单位人员证件,做好证件的审核、留存、备案、施工人员“出入证”办理、资格审察等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安全部。5.2现场警卫人员职责5.2.1严格要求,大胆管理,熟悉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熟悉各种应急报警电话。5.2.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带头执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5.2.3值勤时要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文明值勤,秉公执法,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警卫现场巡逻管理制度》。45.2.4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志。5.2.5努力参加各项业务学习,积极参加训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文化水平和军事素质,为现场警卫执勤打下良好基础。六、应急抢险响应流程图七、消防保卫措施消防领导小组组长消防领导小组副组长项目部安全部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伤员营救组物资抢救组消防灭火组保卫疏导组抢险物资供应组后勤供给组现场临时医疗医院急救电话120、999火警电话119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57.1消防车道7.1.1施工现场内已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距离不宜小于5米,且不宜大于40米;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7.1.2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7.1.3施工现场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环形循环消防通道为:现场北门英才北一街、低碳研究所西院东路、低碳研究所内南路、现场临时办公室门前路,除环形道路外,施工现场内道路必须时时保持畅通,保证应急状态下道路通畅。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外,按规范规定设置回转场,还应按规范规定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7.2现场生活区防火安全措施7.2.1现场设立4处消火栓,其中一处位于围墙外,应临时开设通道门,方便紧急情况下,第一时间接通消防水,4处消火栓用红色标志牌标识消火栓位置,每处配水龙带2盘,水枪一支,并设昼夜的明显标志。库房及木工棚等重点防火部位,每处布置不少于2具5kg于粉灭火器,制定具体防火制度,并有明显标志。7.2.2易燃物品库门前设烟火警告标志,严格领料制度,照明线路安装符合防火要求。7.2.3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手续,开用火证,准备可行的措施,有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各项措施落实后再动工。7.2.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木工棚内刨花、锯末随时处理,废料清运到指定地点。7.2.5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规范规定,当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以下规定: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5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时,其防6火间距可减少到3m。7.2.6建筑物内不准随意堆放物料,不准随意在内居住。油类、气类等易燃物,下班时带出,放回库房。7.2.7乙炔瓶与氧气瓶必须分开保管,使用时两瓶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与用火点使用间距不得小于10m。7.2.8非施工人员不经工地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在现场留宿。八、临时消防设施8.1灭火器8.1.1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的下列场所必须配置灭火器: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动火作业场所;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厨房操作间、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8.1.2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灭火器的类型应与配备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相匹配;灭火器的最低配置标准应符合规范规定;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火灾种类及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附表1规范规定。附表1等级A类火灾B、C类火灾D类火灾E类火灾手提式推车式手提式推车式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低于该场所内A类或B类火灾的规定严重危险级15米30米9米18米中危险级20米40米12米24米轻危险级25米50米15米30米火灾依据物质燃烧特性,可划分为A、B、C、D、E五类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煤、棉、毛、麻、纸张等火灾。7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由、原油,甲醇、乙醇、沥膏、石蜡等火灾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铝镁合金等火灾E类火灾:指带电物体和精密仪器等物质的火灾8.2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以后按照要求去设置)8.2.1施工现场或其附近应设有稳定、可靠的水源,并应能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的需要。消防水源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采用天然水源时,应有可靠措施确保。8.2.2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临建生活区设置一个消火栓,现场设置4处消火栓,并用红色标志牌标识消火栓位置,每处配水龙带2盘,水枪一支,并设昼夜的明显标志。库房及木工棚等重点防火部位,每处布置不少于2具5kg于粉灭火器,制定具体防火制度,并有明显标志。8.2.3施工现场的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临时室外消防给水主干管的管径,应根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室外消火栓沿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均匀布置,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和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外边线距离不应小于5.0m;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消火栓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8.2.4在建工程临时室内消防竖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消防竖管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人员操作,其数量不应少于2根,当结构封顶时,应将消防竖管设置成环状;消防竖管的管径应根据室内消防用水量、竖管给水压力或流速进行计算确定,且管径不应小于DN100。8.2.5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应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且每个设置点不应少于2套。8.2.6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应满足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10米的要求;给水压力不能满足现场消防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要求时,应设置8加压水泵。加压水泵应按照一用一备的要求进行配置,消火栓泵宜设置自动启动装置。8.2.7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与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分离设置。8.2.8寒冷和严寒地区的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有防冻措施。8.2.9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并应保持连续不间断供电。8.3防火管理要求8.3.1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等级应符合要求。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量进场。进场后,可燃材料宜存放于库房内,露天存施时,应分类成垛堆放,垛高不应超过2米,单垛体积不应超过50m3,垛与垛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米,且应采用为燃或难燃材料覆盖;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应通风良好,并应设置严禁明火标志。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室内良好通风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