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毕业啦其实是答辩的标题地方电脑与文件保密2016年12月1.什么是商业秘密?2.泄密的途径3.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4.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目录1.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公司重大决策、公司战略方针与重大经营举措会议资料,公司职员人事档案、薪酬、人员编制,公司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技术类文件,如原材料、产品工艺、模具图纸、客户名单、供应厂商、货源情报、产品策略、单价销售额情况等。2.泄密案例一泄密往往就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发生的案例案例一:曾刊登于1964年的《中国画报》封面的一张大庆油田的“铁人”王进喜的照片大家可能都有印象,照片中的“铁人”头戴大狗皮帽,身穿厚棉袄,顶着鹅毛大雪,握着钻机手柄眺望远方,在他身后散布着星星点点的高大井架。铁人精神整整感动了一代人,但这张照片无意中也透露了许多的秘密。2.泄密案例一国外情报专家根据照片上王进喜的衣着判断,只有在北纬46度至48度的区域内,冬季才有可能穿这样的衣服,因此推断大庆油田位于齐齐哈尔与哈尔滨之间。并通过照片中王进喜所握手柄的架式,推断出油井的直径;从王进喜所站的钻井与背后油田间的距离和井架密度,推断出油田的大致储量和产量。情报人员又利用到中国的机会,测量了运送原油火车上灰土的厚度,大体上证实了这个油田和北京之间的距离。这就是著名的”照片泄密案“启示:对外发表的工作报告、技术资料以及和客户供应商进行展示时,一定要经过技术和保密管理部门的审核。2.泄密的途径据统计80%以上的商业秘密外流是由内部员工引起的。泄密途径多种多样:在近年来的泄密事件中,电脑、手机、U盘、打印、扫描、邮件、QQ、电话、短信、微信等常用的信息传播载体都派上了用场。2.泄密案例二外国人在参观景泰蓝厂时,中方慷慨地允许其拍下全部制作工艺流程,不出两年,大陆传统的出口创汇产品景泰蓝直线贬值,原因是外国货杀来了!启示:发现公司外来人员在办公现场使用数码相机或录像机设备,一定要主动询问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和领导的批准,否则应予以制止。发现公司同事在办公现场使用摄像设备,一定要主动询问其用途,是否经过领导同意。2.泄密的途径离职与新员工成为泄密事件爆发的高峰期,据调查,60%的人会选择在离职前伸出窃密魔爪,捞着宝贝就准备跑路,85%的员工可以轻松下载“有竞争力”的资料和信息,并带到下一份工作中去,其中32%的员工会为了增加在下一份工作中的竞争力而去“出卖”资料。新进员在试用期与离职员工在离职前的行为,企业需要做好权限管控和详实审计,把控好风险,企业才能安全无忧。2.泄密案例三原华为3名技术人员王志骏、刘宁、秦学军辞职后,成立了上海沪科科技有限公司,并将“窃取”的核心技术资料卖给了华为公司的直接竞争对手,使其通过使用华为公司的商业秘密开发出与华为公司功能相同的产品,2002年8月,深圳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王志骏等三人,最终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华为在此案中的损失超过1.8亿元人民币。启示:部门主管应对新进试用期的员工与要离职的员工加强管理,使用机密文件档案要关注,重要会议是否可出席要进行评估。2.泄密途径总结◆关键人才流动泄露商业秘密◇员工离职和业余兼职带走商业秘密◆不忠实的员工向他人提供商业秘密◇员工说话不慎◆员工为取得业务上的承认,发表有关技术信息文章◇接受外来人员采访、参观、实习活动的疏忽大意◆不注重废旧商业秘密载体的管理◇出差人员对所带的资料保管不善◆公关、广告、贸易宣传资料,学术交流、技术研讨的演讲或资料3.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刑法《刑法》的保护---第219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刑法(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竞争对手或工业间谍窃密,包括通信、谈话截取或窃听、收集或盗取文件资料废旧电脑磁盘、办公废纸、工业垃圾等载体。3.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行政法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除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外,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侵权物品可以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并监督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资料偿还权利人;(2)监督侵权人销毁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生产的、流入社会将会造成商业秘密公开的产品。3.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行政法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除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外,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侵权物品可以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并监督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资料偿还权利人;(2)监督侵权人销毁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生产的、流入社会将会造成商业秘密公开的产品。3.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第2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4.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1、不泄露公司商业秘密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公司商业秘密文件、资料3、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文章、著作中涉及公司商业秘密4、不在公开宣传报道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公司商业秘密5、不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公司商业秘密4.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6、不擅自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7、不擅自携带公司商业秘密、资料和物品出境8、不擅自对外出口、提供公司商业秘密技术或资料9、不擅自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公司商业秘密文件、资料10、调离工作岗位、离职时,要如数上交涉密文件、资料,不得私自留存4.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密从口出,涉及到机密的讲话要谨慎4.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废旧文件不要随便乱丢4.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不要把电脑密码告诉别人,不给无关的人员使用电脑,警惕网络泄密4.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酒肉朋友有目的性,讲话要谨慎4.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有些人为了金钱不惜出卖机密THANKS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