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左岸缆机平台开挖及支护工程新增、变更工程项目人工、材料和机械申请调差的费用报告华东咨询官地监理中心:由我部承建的《左岸缆机平台开挖及支护工程》(合同编号:GDC-200701),在实际施工中由于地质条件等各种因素,发包人新增和变更了大量工程项目,使原合同工期由10个月(305天),增加至27个月(822天),完成总额为合同总额的217.03%。实施新增、变更工程项目期间由于市场物价波动较大,人工、自购材料、机械较合同预算价已存在很大差异,但在审核新增、变更项目时,人工、材料以及机械单价均采用合同预算价,致使我部施工的变更、新增工程项目所耗人工、材料、机械成本远远超出发包人审批时的预算价。具体分析如下:合同开工日期为2007年3月1日,完工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工期10个月,共计305天,合同总价(不含备用金)为6537.22万元,承建主要工程量有各类锚索440束,喷混凝土6368.7m3,锚杆、锚筋束、自进式锚杆、排水孔造孔83475.00m等。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恶劣等各种原因,设计新增和变更了大量工程项目。在实际施工中,主要在左岸1334m高程以上坝肩、左岸缆机平台下游侧1389m高程陡崖及大孤石处、左岸缆机平台、高低连接线等部位增加了大量的锚索、锚筋束及锚杆等支护项目;左岸缆机平台开口线由原设计的EL1497m高程提高至EL1522m高程,并新增一级马道,边坡为覆盖层边坡,左岸缆机平台下游侧开口线以外EL1465~EL1507区域边坡为滑坡体边坡,边坡属土加石边坡,覆盖层深厚。左岸EL1334m以上坝肩下游侧开口线附近为覆盖层边坡,自稳能力差,在实际施工阶段设计根据开挖揭露的地质状况新增了大量锚索,并加长了招标阶段设计的锚索长度及增大了设计预应力,以加强锚固。为切实保证边坡稳定,锚索由招标时的440束,增加到761束,新增锚索321束,由于覆盖层较厚以及地质条件较差,锚索固壁灌浆、跟管和锚索超灌较大,喷砼由投标时的6368.7m3,增加到11033.74m3,增加喷混凝土4665.04m3,锚杆、锚筋束、自进式锚杆、排水孔造孔由投标时的83475m,增加到109465.33m,增加了25990.33m,导致开挖工期延长至2008年9月15日,实际支护完工日期为2009年5月31日,完成总额14187.62万元,较合同总额增加7650.4万元,增长217.03%。近年来,由于人工费、建筑材料及设备租赁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已超出了市场预期,造成我单位投标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与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市场价格有很大差距,造成巨额亏损。根据四川省造价管理总站下发的{川建价发【2008】2号《四川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材料价格风险处理意见的通知》}文件的规定:“以投标(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时《四川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为基准价,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上涨时,材料价格与基准价相比,对钢材和水泥价格超过3%的部分按实调整,对其他材料价格超过5%的部分按实调整;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下跌,材料价格与基准价相比,对钢材和水泥价格超过3%的部分按实调整,对其他材料价格超过5%的部分按实调整。”根据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国能新能【2011】92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概算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第三条对于经核准并开工建设的水电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市场价格变化以及工程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原批准设计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且投资完成额超过原批准设计概算80%及以上的,可向国家能源局申请调整概算。”为此根据上述两个文件内容,我部施工的左岸缆机平台开挖及支护工程项目符合规定的调差范畴,现特申请对该项目的人工、材料以及机械一类费用的价差给予补偿,请审批。一、人工费的计算根据已结算工程量计算出合同内人工数量,按照《川建价发(2008)37号》人工费单价在定额人工单价基础上的上涨系数,扣除合同人工预算价上涨5%,即为上涨人工费的价差。二、材料费的计算根据已结算工程量计算出合同内各类自购材料数量,实际材料采购价减去合同价乘以承包人应承担的5%上涨系数,即为材料费应补偿的价差。三、机械费的计算根据已结算工程量计算出合同内机械费的一类费用,按照机械费每月的租赁费用,每月运行240h计算各种设备的台时费,除以各类设备除燃油以外的台时费,加权平均后,既为一类费用的上涨系数;用上涨系数乘以合同内的一类费用,减去合同内一类费用的1.05(承包人应承担的上涨系数),即为机械费应补偿的价差。二○一一年七月八日主题词:新增、变更补偿价差费用报告批准:审核:校核:拟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