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管理规定1目的与要求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施工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生产秩序,明确本项目部各有关领导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以保证优质高速的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特制定本规定。2目标与施工组织保证体系2.1安全管理目标无人身死亡事故,无人身重伤事故,无责任性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火灾、交通、机械事故,全员负伤率小于5‰。2.2安全施工组织保证体系:祥见施工方案组织机构2.3各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部的安全目标确定各自的安全目标,并且建立完善的安全组织体系,成文后立即报送项目部备案。3安全职责3.1项目部常务副经理安全职责3.1.1项目常务副经理是项目部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部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3.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制定、贯彻实施办法。3.1.3主持项目部安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组织本项目部并主持安全工作例会,及时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3.1.4审定本项目部安全施工目标计划。总结、推广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经验。3.1.5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安排下达,并列为计划完成的考核指标。3.1.6确保本项目部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3.1.7确保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奖惩的规定,并严格按合同执行。3.1.8组织并参加本项目部的安全施工大检查。3.1.9按“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3.2项目部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3.2.1对本项目部的安全施工负全面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工作。3.2.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3.2.3负责组织安全施工的教育工作。3.2.4负责组织对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3.2.5组织并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3.2.6组织对濒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3.2.7负责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3.2.8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3.3项目部总工程师安全职责3.3.1对项目部的安全技术方案负全面领导责任。3.3.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3.3.3负责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考试与取证工作。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3.3.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施工项目和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的施工,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3.3.5督促施工管理部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3.3.6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3.7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3.3.8负责组织安全设施的定期检验,新的安全设施的研制及推行工作。3.3.9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3.4项目施工管理部安全职责3.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规定,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施工中安全工作的开展。3.4.2做好“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执行、检查、总结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执行、检查、总结安全工作和文明施工工作。3.4.3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考试。3.4.4制定安全奖惩细则,对安全工作实行重奖重罚。3.4.5负责现场安全文明的规划、管理及验评工作。3.4.6协助领导组织现场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即:定人、定时、定地点)”原则督促整改。3.4.7参加现场生产调度会,及时检查、布置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3.4.8在安全例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3.4.9参加现场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3.4.10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重大施工机械、火灾、交通事故、高空坠落等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3.4.11负责人身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3.4,12组织制定防火防爆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实施细则。负责作好现场防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现场保卫工作。3.4.13负责消防器材的合理配置和维护管理,确保消防设施随时处于完好状态。3.4.14参加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和审查。3.5项目部计划财务部安全职责3.5.1在进行施工计划、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必须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3.5.2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应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并做到专款专用。3.5.3在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及工程施工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施工和季节性施工的特点以及均衡循序作业的要求,安排作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平衡配套工作。3.5.4在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施工情况。3.5.5确保劳动保护专项费用的开支。负责按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3.5.6负责建立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及时承付施工管理部提出的安全奖励用款计划。3.6项目部物资部安全职责3.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负责制订具体实施细则。负责现场施工所需安全工器具的供应、保管工作,并确保采购的物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3.6.2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物资和安全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工作,并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安全使用要求。3.6.4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3.7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3.7.1负责办公区域和施工区域的保安工作。3.7.2制定严格的出入施工现场的门卫制度,制定统一的现场出入标志牌。3.7.3参与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凡未经项目部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3.7.4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3.8安全员职责项目施工管理部设置安全员,按照安全员网络结构实施各级安全员的管理工作。安全员具体职责如下:3.8.1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作好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3.8.2负责监督、检查现场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整改。3.8.3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3.8.4检查现场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3.8.5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班组每天的班前安全讲话;督促施工单位的班组加强安全建设。3.8.6参加项目部的生产调度会、安全工作例会、安全工作会,协助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3.8.7参加现场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3.8.8督促并协助施工单位作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3.8.9开展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上岗证进行审核并建立档案。3.8.10总结和推广安全施工经验,提出对安全施工优良项目和个人的奖励意见。3.8.11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3.8.12按“三不放过”原则,协助领导组织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人员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4安全教育4.1各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4.2凡新进厂人员、更换工种人员,必须进行时间不少于三天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4.3项目施工管理部对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上岗证进行审核。4.4各单位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5安全措施、规定5.1项目施工管理部负责协调解决本工程各施工单位在各自区域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问题。5.2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部规划、措施,编制本单位安全文明规划、措施。5.3各单位应加强对“三工”(即:民工、临时工、合同工)的教育与管理,应将外包工队纳入本单位的安全体系,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5.4各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应佩带明显的标志。5.5施工临建设施应完整、布置得当、环境整洁。铁工具按规划在现场置放整齐有序,内部整洁。整个临建符合安全与防火要求。5.6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无积水。设备、材料码放应整齐成形、安全可靠。重型设备下面要用道木支起,防止雨后、融雪使之倾倒。各种物资应排放有序、挂牌标识清楚5.7根据各工程项目的特点划分安全文明责任区,明确安全责任人,实行区域负责制。5.8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划分人流、物流及垃圾通道。5.9重大工程项目开工申请前,应编制完整的安全技术措施,且作为重要的开工考核条件之一,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5.10施工队必须制定“三防”(防高空坠落、防触电、防物体打击)的具体措施。5.11每天施工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交底,宣读安全工作票。未进行安全交底,严禁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