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峻的笔墨-悲悯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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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峻的笔墨悲悯的情怀一、解读缘由对《我的叔叔于勒》的解读,人们习惯于将目光聚焦到菲利普夫妇身上,读出的是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冷酷的金钱关系。从人教版教参引用的几篇解读作品来看,每一篇都难以跳出这一藩篱。张志公的观点:“在这悠然余韵之中,我们得到了一个回味咀嚼的机会,一个沉思默想的机会。菲利普夫妇是可鄙的,同时又是可怜的。他们不是什么大奸大恶,然而已经被他们生活在其中的社会腐蚀了。我们从他们身上看见的,不是两个个别的人,而是那全套的资本主义社会,冷酷无情的人与人的关系。”(引自《人教版初中九年级上册语文教学参考书》P118)卢昆的观点:“《我的叔叔于勒》意在揭露在金钱主宰一切的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冷酷关系,这无疑是准确而犀利的。”“我们细细品咂这篇佳作,加深对资本主义社会本质的理解……”(引自《人教版初中九年级上册语文教学参考书》P119);臧玉书的观点:“作者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其弟弟于勒态度的前后变化,形象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与腐朽。”(引自《人教版初中九年级上册语文教学参考书》P122)可以说,这三种理解在本质上是相同的。而王富仁教授对此的理解是:“它可以让一代代的儿童都不要忘记、更不能轻视自己少年时期的人生观察和人生体验,并把自己对人的自然、朴素、真诚的爱和同情保留到自己的成年,不要被现实的金钱关系所异化,因为只有这样的心灵,才是人类最健全、最美好的心灵。”(引自《人教版初中九年级上册语文教学参考书》P130)这一观点虽与以上三种理解有所不同,但它在本质上依然逃脱不了“文以载道”的影响,将小说看成是人类灵魂净化的一个工具。可事实上,这只是人类的一种“美好的愿望”而已,且不说当时的莫泊桑有没有希望通过这篇作品净化人类灵魂的意图。“教学参考书”选用的资料都是名家解读,从某个层面而言代表了当下的普遍观点,且这些观点至今依然颇为流行,时至今日,它依然出现在人教版教学参考书的“课文研讨”的“问题研究”中,出现在各种学生教辅材料中,出现在公开课的对话中。但倘若从文本的语言入手,则会发现这些解读是颇值得商榷的。之所以在此不厌其烦地引用这些观点,只因为想表明这些解读具有深远的影响力,颇有必要重新审视。此外,人教版教学参考书又引入了“表现小人物生活的辛酸”的新解,但是教参对这个观点的解释在文字的呈现上可谓漏洞百出,谬误横生。“于勒的恶行,将菲利普一家的生活拖累到贫困中而不能自拔。”从文本看,菲利普一家本来就贫困,并不是于勒将之拖累到贫困中,更不是于勒让他们“不能自拔”,教参这种说法没有从文字出发,具有极大的“仇于”心态,具有极强的主观性,是缺少公允的;“菲利普把弟弟送上去海外的轮船(不然怎样对付于勒这个游手好闲的败家子呢?养他一辈子吗?)这种说法视文章文字而不顾。文中,打发于勒去南美的是“人们”,不是“他们(菲利普夫妇)”,而教参上在括号里所添加的文字分明是站在菲利普夫妇角度说话,只为印证其所引用的“表现小人物的辛酸”这一观点,具有极大的煽动性,容易引发人们对于勒的厌恶,对菲利普夫妇的同情。这种忽视文本语言,将“人们”视作“他们”的视若无睹,让它的解读在根本上就犯了错误,更谈不上正确了;“菲利普一家不得不忍受生活的艰辛,这一切都是于勒造成的。”这种观点就更为荒唐了,文章明明写着“在有钱人家……,在生活困难的人家……”说明菲利普一家本来就贫穷,也并没有说菲利普夫妇一定要靠遗产过日子啊,更何况于勒之前就逼得父母动老本,连老本都动了的菲利普父母又能有多少遗产呢?那么于勒所侵占的“大部分遗产”看来也并无多少,……所以教参对于“小人物的辛酸”的阐述实在欠妥。教参中呈现的这些解读,均没有从文字出发真正地走进《我的叔叔于勒》,它们都在想当然地陈述着印象中的菲利普夫妇,因此也就无法去重新审视这篇在实际意义上揭示了人性共有层面的伟大作品。“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当我从字里行间研读的时候,真如鲁迅从字缝里发现“吃人”一样,我从《我的叔叔于勒》里发现的是“无奈”,是“辛酸”,是“悲悯”,所以我虽然敬畏教参,但是还想一吐自己的理解。在本文中,我想紧循作品的文字,从解读人物形象入手,对作品进行一次全新视角的解读,以期从最本真的层面还原作品带给我们的思考。二、于勒:一个长期被遮蔽的光坏不管是认为作品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冷酷自私,还是“表现小人物的辛酸”,人们的目光总聚焦在菲利普夫妇身上,而忽略了于勒的存在。事实上,无论从故事情节的发展还是从人物形象的安排来看,于勒都是一个重量级的人物。透过文字,我们可以体悟到莫泊桑的创作意图是想透过于勒和菲利普夫妇表达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生命轨迹,从而带给人们深刻的思索。当我们将目光关注于勒的时候,我们可以读出于勒身上从未被人关注的意蕴来。(一)十二年前的于勒:“恐怖”文中第五段写到“父亲的弟弟于勒叔叔,那时候是全家唯一的希望,在这之前则是全家的恐怖。”“恐怖”一词,很少有人关注过它。这个词不论对解读于勒还是菲利普夫妇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价值,因此,值得重点探究。文章第六自然段诠释了于勒的“恐怖”,可是,在以往的研读中,读者更多的是关注“坏蛋、流氓、无赖”这些称呼,以之作为作品揭示的是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关系冷漠之凭证,却很少有人对这段文字进行细读。如果细细琢磨,我们会读出这段看似波澜不惊的文字下面蓄藏着的惊涛骇浪来。因为莫泊桑在这段文字里留存了很大的“飞白”,他将无数的故事以几句简单的叙述隐去了,唯有研读“飞白”,方可读懂于勒的“恐怖”,从而走进于勒,走进菲利普的真实世界,去无限地接近作品的真实意旨。“飞白”之一:在生活困难的人家,一个人要是逼得父母动老本,那就是坏蛋,就是流氓,就是无赖了。请注意,这句话连用三个“就是”,节奏分明,气势强烈,且“坏蛋”“流氓”“无赖”等每一个词语都具有极其强烈的感情色彩,传递着愤懑不平的情绪。按理,在它们后面用“!”真不为过,如此坏的人难道还不能用感叹号吗?但是,莫泊桑用的却是逗号和句号,这说明什么?这说明莫泊桑在陈述一个事实,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不带任何一点感情色彩在陈述事实!一个逼得父母动老本的人就是一个坏蛋,一个流氓和一个无赖。这是大家都认同的,这种认同不分资本主义社会还是共产主义社会。所以于勒真的是一个坏蛋,一个流氓和一个无赖。文中的“老本”一词,说得明白一点,那就是救命钱、棺材本。一个子女连父母重病时救命的钱都要花掉,让父母饱受病痛折磨而死的恐惧不安,连父母死后的棺材钱都要花掉,让父母面临死无葬身之地的悲惨境地。那是不是很罪恶?!这样的坏蛋、流氓和无赖该不该惩罚?当然该。自作孽,不可活。与这样的人一起,是不是够“恐怖”?这是恐怖之一。这里,莫泊桑借助标点留白,以冷静的视角描述着事实,传递着自己的观点:我只是在陈述事实,不带任何情感色彩。“飞白”之二:一个人要是逼得父母动老本,那就是坏蛋,就是流氓,就是无赖了。于勒叔叔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这里有两个句子,前一句讲于勒逼着父母动老本,后一句讲于勒吃“遗产”,看似平平淡淡,实则惊心动魄。这前后两桩事情存在着时间的承递性。前面一句于勒父母还没有死,后面的“遗产”一词告诉我们于勒的父母已经死了。活与死之间,只相隔着一个句号。我们无法详细推测其间究竟发生了怎样的故事,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于勒父母之死必然与于勒的言行相关。一个“逼”字告诉我们,于勒之“逼”与其父母之死难脱干系。他的父母或病死?或气死?或自杀而死?总之,是于勒将他们“逼”死了。总之,他父母动老本不是自愿的,是被逼的!这是不是很“恐怖”?这里,莫泊桑借助句与句之间的跳跃进行留白,从而含蓄地写出于勒因为钱,而将父母“逼”死的恶行。这是“恐怖”之二。“飞白”之三:于勒叔叔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注意“大大占用了”,是“占用”,不是“借用”(“借用”是两家私底下的约定,“占用”就有可能是人人皆知的了),而且是“大大的”,如果没有手足之情,谁会让他“大大地”“占用”?这里面,流淌着一股亲情之流,这也暗示我们,菲利普夫妇当初虽然贫困,心地却也并非那样冷酷、自私。还有文章的第七自然段: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上从哈佛尔到纽约的商船,打发他到美洲去。注意,这里送走于勒的是“人们”,并不是“他们(我父母)”。从语义上看,“人们”是一个与叙事者相隔离的词语。文章是以第一人称写的,站在“我”的立场而言,与“我”无关之人方可称之为“人们”,与“我”相关之人则不能。这说明把于勒叔叔“送走”的“人们”中并不包括与“我”有血统关系的人在内。可是不论从文章的内容――于勒对“我父母”的行为,还是从文章行文的流畅性来看,似乎用“他们(指我父母)”更合适,但莫泊桑却用了“人们”。这表明“他们(我父母)”没有这样做,是“人们”这样做。事实上也是“人们”在这样做。这从11自然段“这封信成了我们家里的福音书,有机会就要拿出来念,见人就拿出来给他看”中可以找到旁证。如果是菲利普夫妇送(这个“送”字,实际上就是驱赶,是放逐)走于勒,那此时他们还好意思在人前炫耀地念于勒这封信吗?别人会怎么看他们?他们总不至于连这点脸皮都不要吧。再说,如果是“我父母”打发他到美洲去,于勒恨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写信回来呢?文字告诉我们,当初的菲利普夫妇并非那么无情,而于勒的“恐怖”行为却实在让当初哈佛尔那些“人们”看不下去了,于是要“送走”他。可见于勒的不良影响有多么大。莫泊桑在此借助“大大地占用”和“人们”两个词,再一次地表明了于勒的令人恐怖。而这至关重要的一词――“人们”,却恰恰被研究者忽略了。忽略了这个词,就会误读菲利普夫妇,就会误读小说的真实意旨。(二)放逐中的于勒:满纸荒唐言放逐中的于勒没有与菲利普夫妇发生任何联系,除了给菲利普夫妇写过两封信。第一封信:我这位于勒叔叔一到那里就做上了不知什么买卖,不久就写信来说,他赚了点钱,并且希望能够赔偿我父亲的损失。有见过远在他乡做生意,写信给家人却不告知做什么生意的吗?字里行间的于勒隐隐地在撒谎。第二封信:亲爱的菲利普,我给你写这封信,免得你担心我的健康。我身体很好,买卖也好。明天我就动身到南美去做长期旅行,(见过一个生意人在买卖很好的时候去长期旅行的吗?)许要好几年不给你写信。(旅行就不能写信了吗?只要知道对方的地址,都可以通信。这并不矛盾。)如果不给你写信,你也不必担心。我发了财就会回哈佛尔的。(即然想发财,好买卖干嘛不做而去旅行?)希望为期不远,那时我们就可以一起快活地过日子了。因此,于勒的书信里矛盾重重。他根本没有好买卖,如果买卖也好,那即使不回来也可以先寄点钱回来赔偿损失啊;他根本没有去南美,所以不敢写信,因为一写信就暴露了地址。真是满纸荒唐言。但是问题来了。既然于勒已经被“人们”送到南美,而且在南美也穷困潦倒,明知不能回来,明知不能给菲利普夫妇带来幸福,可他为何还要写这两封信呢?难道只是想欺骗一下菲利普夫妇?绝对没有这个必要。那促使他写这两封信的原因在哪里?自古以来,人类的情感总是相通的。只要亲人间没有深仇大恨,没有人愿意抛弃亲情,或者失去亲情,没有人愿意被亲人遗忘。“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有弟皆分散,无家问死生。家书长不达,况乃未休兵。”“复恐匆匆说不尽,行人临发又开封。”“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想得家中夜深坐,还应说着远行人。”当于勒独自一人漂泊异乡,夜深人静,明月当头的时候,他必然想念他的亲人了。而且对他来说,他也只有菲利普一家的亲人了。他必然不想失去这份亲情,尽管他曾经欠他们太多,尽管他和菲利普夫妇曾经有过不愉快,但对于此时此刻独在异乡的于勒而言,充满他胸中的必然是无尽的忏悔―忏悔他曾经的过错;充满他心中的必然是深深的恐惧――怕失去这一份亲情,怕被人遗忘。在困境中,在焦灼中,在一时情感的爆发中,他是多么强烈而急迫地想维系那份渐行渐远的亲情。于是他匆匆提笔,但又能写什么呢?怎么写才能不被人忘记呢?怎么写才能对家人有所交待呢?怎么写才能表达自己对未来的期盼呢?于是,在这心绪混乱的时刻,情深而忘理,他写下了这两封信。如此,信中那些在而今看来矛盾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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