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磋商需要一种简单的方法来进行。•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人们逐渐摸索出这样一种好的办法,即用一些简短的概念和外文字母缩写来明确买卖双方责任、费用和风险划分的界限,约定买卖双方交接货物中各自应尽的义务。【价格条款示例】•1.EUR900persetCIPShenyangIncoterms®2010(每套900欧元CIP沈阳)•2.US$1000perM/TCPTBrisbaneIncoterms®2010(每公吨1000美元CPT布里斯班)•3.US$200perM/TCIFDalianIncoterms®2010(每公吨200美元CIF大连)•4.£5perkgCFRLondonIncoterms®2010(每公斤5英镑CFR伦敦)•5.EUR200persetFCAHamburgIncoterms®2010(每套200欧元FCA汉堡)第一节贸易术语•一、贸易术语的含义•贸易术语(TradeTerms),又称价格术语(PriceTerms),它是一个简短的英文词组或英文缩写,用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明确贸易双方责任、费用、风险划分的界限,约定双方在货物交接过程中应尽义务。贸易术语具有两重性:一方面表示交货条件各种不同的贸易术语,表示其具有不同的交货条件和不同的价格构成因素。例如:FOBCFRCIF另一方面表示价格构成因素特别是货价中所含的从属费用。例如:FOBSFOBTFOBSTCIFC5国际贸易惯例在使用中需注意三个问题:第一,这些惯例并非法律,因此没有绝对约束性。但若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表示采用某项惯例后,该项惯例则对双方具有约束性。第二,若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订立与惯例完全相反的约定和条款,只要这些约定和条款是合法的,那它就得到有关国家的法律承认和保护,就不受惯例的约束和限制。第三,掌握惯例可起防范作用。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Rules1932)二、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2、《1941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AmericanForeignTradeDefinition1941)六种贸易术语•1.Ex,原产地交货•2.FOB(FreeonBoard)运输工具上交货•3.FAS(FreeAlongSide)船边交货•4.C.&F.(CostandFreight)成本加运费•5.C.I.F.(Cost,Insuranceand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6.Ex.Dock,进口港码头交货《修订本》中的FOB术语•1.FOB(……)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2.FOB(……)freightprepaidto(……)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运费预付到指定出口地点。•3.FOB(……)freightallowedto(……)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减除至指定地点的运费。《修订本》中的FOB术语•4.FOB(……出口地点),在指定出口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5.FOBVessel(装运港)•6.FOB(进口国内陆地点)贸易术语中关于码头的概念有四种解释:Dock——指船坞式码头Pier——一般横码头Quay——突堤式码头以上三种总称:Wharf3《国际贸易条件解释通则》(INCOTERMS》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条件解释通则》,1936年出台,而后分别在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2000年共修改过六次。现在使用的是《2000通则》。2000年1月1日开始使用《2000通则》、《2000通则》是在《90通则》基础上作了适当的调整后开始实行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通则》)共解释13种贸易术语●为便于理解和记忆,分别按字母E、F、C、D划分成四个组别:E组:EXW(ExWorks)工厂交货价F组:FCA(FreeCarrier)货交承运人FAS(FreeAlongside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价FOB(Freeon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价C组:CFR(CostandFreight)成本+运费价CIF(Cost,InsuranceandFreight)成本+运费+保险费CPT(CarriagePaidto)运费付至×××地价CIP(CarriageandInsurancePaidto)运费、保险费付至×××价D组:DAF(DeliveredAtFrontier)边境交货价DES(DeliveredEx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价DEQ(DeliveredEx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价DDU(DeliveredDutyUnpaid)目的地未完税交货价DDP(deliveredDutyPaid)目的地完税交货价•incoterms2010于2011年1月1日实施•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本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但是由于这次ICC将INCOERMS作为商标注册,版权限制十分严格。这种将国际惯例作为一种商品来对待,倒是很少见,因为众所周知,国际惯例之所以能成为惯例,是因为被大多数参与者所熟知和使用。这种严格的版权限制的效果如何,还有待时间检验。幸而这次对主要的贸易术语修改不多。可以预见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前一个版本将继续被国际贸易交易双方使用。表3-1《Incoterms®2010》中卖方和买方的义务A1卖方一般义务B1买方一般义务A2许可证、授权、安检通关和其他手续B2许可证、授权、安检通关和其他手续A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B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A4交货B4收取货物A5风险转移B5风险转移A6费用划分B6费用划分A7通知买方B7通知卖方A8交货凭证B8交货证据A9查对、包装、标记B9货物检验A10协助提供信息及相关费用B10协助提供信息及相关费用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EXW、FCA、CPT、CIP、DAP、DAT、DDP适用于海运及内河水运的术语:FAS、FOB、CFR、CIF注意各贸易术语的两个关键点(criticalpoints):风险划分点(pointfordivisionofrisk)费用划分点(pointfordivisionofcosts)第二节贸易术语•《Incoterms®2010》的11个贸易术语,根据使用的效果,可将其分为:•四大贸易术语:CPT、C1P、CFR、CIF•四个出口地交货的贸易术语:EXW、FCA、FOB、FAS•三个进口地交货的贸易术语:DAP、DAT、DDP•在国际贸易中,CPT、C1P、CFR和CIF这四个是使用效果较好的贸易术语。一、CFR–COSTANDFREIGHT(…namedportof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1、适用范围:海运或内河运输2.价格主要构成:出口商品成本+主运费3、买卖双方基本责任卖方⑴安排运输,支付至目的港运费,及时通知买方⑵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一切风险和费用⑶办理出口⑷提供相应单据买方⑴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⑵办理进口⑶支付货款(1)关于已装船通知(2)关于卸货费用的负担•CFRLinerTerms(班轮条件)•CFRLanded(卸到岸上)•CFREXTackle(吊钩下交货)•CFRExShip’sHold(舱底交货)4、注意问题(3)、在进口业务中,按CFR条件成交时,签于由外商安排船运,由我方负担保险,故应选择资信好的国外客户成交,并对船舶提出适当要求(4)、如果涉及装船风险问题,国际商会建议采用CPT,货交承运人即可。如果集装箱运输,不牵扯上船风险问题,装箱以后,交承运人,即可结汇,国际商会建议使用FCA价格。CaseStudy•一份CFR合同,A公司卖3000吨小麦给B公司,A公司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5000吨散装小麦装船,其中的3000吨属于卖给B公司的,货抵目的港后由船公司负责分拨。A公司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受载船只在途中遇险,使该批货损失了3000吨,其余2000吨安全运抵目的港。买方提货时,卖方宣称3000吨小麦已全部灭失,而且按CFR合同,货物风险已在装运港越过船弦时转移给B公司,卖方对此项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分析:•风险的转移涉及买卖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关系到由何方承担风险和损失,所以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风险的转移问题很重要。在国际贸易惯例中,《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明确规定了CIF合同中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货物所有权既不在订立合同时转移,也不在交货时转移,而是在卖方把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交付给买方时转移。•《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把货物的所有权转移与风险的转移区别开来,原则上以交货时间来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但是风险转移有一例外,即在货物没有完全划拨到合同项下之前,风险也不发生转移。所谓“划拨”又称“特定化”,是指对买卖合同下的货物进行包装,加上标记,向买方发出通知或其他方式清楚地注明货物已归属于合同项下。经过划拨处置的货物,卖方不得任意处置。•使用CFR价格条件,按照国际惯例的,在此条件下,货物的风险自越过船舷时转移。但在上面的案例中,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表面上货物损失应由买方承担,但卖方在装船时将5000公吨小麦混装,并打算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再将其中3000公吨分拨给买方法。因为货物在装船时是混装的,在运输途中,合同项下属于买方3000公吨货物尚未从卖方的其他货物中划拨出来,因此不具备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即此时货物的风险仍应由卖方承担,所以运输途中货物的损失仍应由卖方承担。CFRCostandFreight…(namedportofdestination)SELLERBUYERSeller/ExporterPremisesExportDocumentsFormalitiesDeliveredatnamedplaceof:Frontier/Terminal/QuayLoadingPortofShipmentOnboardShipRailPlaneShip’sShip’sRailRailDischargingPortofArrivalDeliveryatnamedplaceofdestination:Frontier/Terminal/QuayImportDocumentsFormalitiesBuyer/ImporterPremisesSeller’sRisksBuyer’sRisksSeller’sCostBuyer’sCost29二CIF–COST,INSURANCEANDFREIGHT(…namedportofdestination)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1、适用范围:海运或内河运输2.价格主要构成:出口总成本+主运费+保险费3、买卖双方基本责任卖方⑴安排运输,支付至目的港运费,及时通知买方⑵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一切风险⑶办理保险,支付保费⑷办理出口⑸提供相应单据买方⑴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一切风险⑵负责装船后装运港到目的港通常运费、保费以外费用⑶办理进口⑷支付货款(1)关键点分离destination/rail(2)象征性交货CIF合同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只要单据齐全(主要是提单、保险单和商业发票)和正确(符合合同要求),卖方提交凭单据即推定为履行交货义务,买方凭单据履行付款义务。按CIF单据达成的交易可以认为是一种典型的“单据买卖”和“象征性交货”(symbolicdelivery)。4、注意问题•(3)关于卸货费用的负担•CIFLinerTerms(班轮条件)•CIFLanded(卸到岸上)•CIFExShip’sHold(舱底交货)•CIFEXTackle(吊钩下交货)•(4)关于保险•一般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险别及保险金额;未规定,则只需投保最低的险别。《华沙—牛津规则》明确规定,战争险应由买方投保。CIFCost,InsuranceandFreight…(namedportofd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