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平安资讯】现场心肺复苏的技巧概述:心跳骤停:(SCA)一般是指在平时身体健康、心脏相对正常或无致命性病变的情况下,心脏因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而导致突然停止搏动,医学上也称为猝死。心脏骤停意味着人体血液循环的停止。人体内没有氧库只够心脏跳动几下、够脑细胞用10秒钟。脑组织非常娇嫩,对缺血缺氧最敏感,当心跳呼吸停止4~6分钟后,脑细胞便基本死亡,即可出现不可逆转的损害。突发性心脏骤停是人类意味死亡的最主要原因之一。有关数据表明,大多数的心脏骤停都发生在医院外。由于急救系统到达现场的时间通常都超过6分钟,故伤病员往往因此失去最宝贵的“黄金救命”时间,从而丧失生命或成为“植物人”。如果第一目击者能够在4分钟之内对该类病员实施体外心脏除颤和现场心肺复苏,便能够加倍或3倍地提高病员的生存率。现场心肺复苏(CPR)是一种适用于心跳、呼吸骤停的现场徒手急救方法。它通过现场第一施救者的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形成人工循环,维持伤病员心脏冠脉和脑部最低限度的供血供氧,让伤员度过最危急的时刻。现场心肺复苏不是单纯针对突发性心脏骤停的一个现场救命技术,而是根据心脏骤停的病因而定的,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是死于心脏骤停和室颤的。对于溺水、急性中毒,心脏压塞的人或儿童来讲,窒息也占有相当比例。实践证明,窒息的人通过胸外按压与人工呼吸也将得到很好的复苏效果,单纯的胸外按压同样能使心跳、呼吸骤停的人起死回生。(二)心肺复苏基础知识1、心脏骤停的原因(1)各类心血管疾病: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心肌梗死、急性心肌炎、心包炎、中风等。(2)各种意外事故:溺水、触电、电击、严重创伤、大出血、气道梗塞、中毒、塌方掩埋等。(3)其他:手术及麻醉意外、诊断或治疗操作意外、呼吸停止等。2、心肺复苏的年龄分段(1)新生儿:出生后第一小时内的患儿。(2)婴儿:1周岁以内的患儿。(3)儿童:1周岁到8周岁的患儿。(4)成人(青少年):8周岁以上的患者。3.现场心肺复苏操作步骤现场心肺复苏的步骤由3个核心技术组成,即胸外按压、打开气道、人工呼吸。单人操作程序:第一步判断意识(轻拍重喊)。第一施救者俯身靠近伤病员,轻拍其肩部,并分别对其双耳根部大声呼喊“喂!你怎么了,需要帮助吗?”如果病员有意识,则保持康复体外,随时观察其病情变化。第二步呼救求援(镇静响亮)若伤病员无意识,要立即高声呼救“来人啦,救命啊!我是救护员,请帮助我打120电话。”有公众响应时,应立即请求帮助,一是要协助拨打急救电话,二是要求协助现场救护或帮助维持现场秩序。第三步调整体位(仰卧位)对心脏骤停的伤病员不要随意搬动,应该就近就便,并立即将伤病员调整成负数体位——仰卧位,平放在木板床或坚实平整的地面上,不能是弹簧床、沙发等软物件上进行胸外按压。在翻动时,要注意保护伤病员的颈部。解开伤病员的衣服,充分暴露胸廓,同时观察伤员的呼吸。第四步胸外心脏按压。胸外心脏按压是利用人工的力量,在胸骨下1/2处实施连续有规则的按压,使成人胸骨按下至少5厘米,达到间接压迫心脏的目的,使心脏被动的收缩和舒张,维持血液循环。按压时,心脏的血液被挤入大动脉内,输送到全身;放松按压时,下陷的胸骨、肋骨又回复到原来位置,心脏被动舒张,使胸腔容积增大,胸腔负压增加,吸引静脉血回流到心脏,使心室内充满了血液。尽管胸外按压所产生的血流很少,但是对于向脑和心肌提供氧气和营养来说却是至关重要的。对室颤导致心脏骤停的伤病员来说,胸外按压可以像电击除颤一样有效。特别是在电击除颤未普及的情况下,胸外按压尤其重要。(1)按压定位:胸部正中,胸骨下1/2,两乳头连线中间的部位。(2)按压姿势:救护员跪在伤病员身体右侧,左腿与伤病员右肩齐平。救护员两肩齐平,双臂垂直,双手掌重叠,手指上翘,掌根部紧贴胸骨,巧用肩、背、臂的结合力向下按压。对于儿童(1~8周岁)用单手或双手操作;对于婴儿(1周岁以下)用两指手法操作。(3)按压深度:成人(含8周岁以上儿童)按压深度至少5厘米。儿童:按压深度大约5厘米。婴儿:按压深度大约4厘米。新生儿:按压深度约为1.5厘米。(4)按压频率:为了使按压有效,按压应该有力而快速,成人(含儿童)每分钟至少100次,救护员可以通过数“1”、“2”这样的节奏来保证按压频率的正确,按压频率与冠状动脉和脑灌注的增加成正比。婴儿按压频率为每分钟至少100次。(5)胸外按压与人工呼吸比值:成人、儿童、婴儿均为30:2.注意事项:*在发现心跳呼吸骤停的伤病员时,越早开始现场心肺复苏越好,不要把时间浪费在判断脉搏等程序上。*按压要有节奏,保证按压后胸廓能够完全弹回,松开的时间与按下的时间应基本相等。胸廓不完全回复可导致胸膜腔内压升高,减少冠状动脉和脑动脉的灌注。*按压时不是整个手掌施压,而是手掌的掌根部用力,并局限在胸骨下段,范围不可过大,以免压断肋骨、刺伤心肺或扩展到肝脾的破裂损伤。*按压时应尽量减少中断中断会使冠状动脉灌注压降低。如果双人替换,中断时间不要超过10秒。*婴儿、儿童心脏骤停时,如果只有一人在事发现场,要先进行5轮的心肺复苏(约2分钟),再呼救求援拨打“120”急救系统电话,然后按30:2的比例进行心肺复苏,直至专业人员到达。*在进行心肺复苏的过程中,不要搬动伤病员,除非环境危险或有大出血等需要紧急处置的情况。*不可以在真人身上进行心肺复苏操作练习。第五步开放气道(仰头举颜法)救护员跪在伤病员身体右侧,左腿与伤病员右肩齐平。救护员左肘关节着地,左手外侧(小鱼际)压在伤病员的前额,右手食指与中指轻抬伤病员的下颌角,使伤病员的下巴、耳垂连线与地面成一直线。气道开放的角度成人一般为90°,儿童为60°,婴儿为30°。第六步人工呼吸(口对口、口对鼻、口对口鼻)将伤病员的气道开放后,若判断没有呼吸,则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救护员用左手拇指与食指捏住伤病员的两侧鼻翼,张大自己的嘴包住伤病员的嘴,形成口对口密封状态,将口中的气体徐徐吹入,见伤病员胸廓抬起即可。每次人工呼吸用时1秒,2次之间要有间隙。救护员保持正常呼吸,进行第二次吹气。每口气量一般为400~600毫升。对于1周岁以下的婴儿,一般采用口对口鼻方法进行人工呼吸。如果采用口对口的方法,要捏住伤病员的鼻子。如果采用口对鼻的方法,则要捂住伤病员的口以使不漏气。1~8周岁的儿童一般都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同时,也可根据儿童口鼻大小的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口对口鼻的方法。注意事项:*进行人工呼吸时,频率不要过快,吹气量不要过大,以免增加胸内压力,减少心脏的静脉回流,减少心搏出量,降低抢救的成功率。*避免迅速而强有力的人工呼吸。因为过度的通气会导致胃膨胀,引起胃内容物反流与误吸。同时,过度通气会导致膈肌抬高,限制肺运动,降低呼吸肌的顺应性,会造成伤病员新的窒息。*如果吹气后伤病员的胸廓不能抬起,证明气道没有开放,要重新开放气道。*遇到口腔和面部损伤严重的伤病员或者救护人员因其他原因不能进行口对口或者口对鼻人工呼吸时,可以直接进入胸外按压程序。*偶尔的喘息不是有效的呼吸,而是一种只有偶尔的出气(呼气)而没有进气(吸气)的呼吸,对这样的伤病员也应该进行人工呼吸。(三)心肺复苏的终止与不实施指征1.第一目击者终止现场心肺复苏指征(1)复苏成功,伤病员恢复自主呼吸与心跳。(2)专业急救人员到达接替现场心肺复苏。(3)具有资质的医生宣布伤病员死亡。(4)救护员在现场实施操作后筋疲力尽,无法继续操作。2.不实施心肺复苏的标准(1)伤病员具有法律效应的遗嘱要求不进行急救的。(2)伤病员有不可逆死亡的体征(尸僵、断头、腐烂等)。(3)恶性疾病进行性恶化或先天畸形病人(无脑儿、胎龄小于23周、出生体重小于400克等)。【金繁荣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