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听证国家计委制定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称,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是指制定(包括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社会有关方面,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实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的项目是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定价权限确定并公布听证目录。列入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制定应当实行听证。制定听证目录以外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实行听证。政府价格决策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外,听证会应当公开举行。价格成本、成本监审价格成本是指同种商品和服务的所有经营者生产经营或提供重要商品或服务的社会平均合理费用支出。成本监审是指价格主管部门对经营者的成本进行调查、审核和核算价格成本的活动。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价格法》的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什么是暴利暴利,是指生产经营者采取不正当价格手段获取的非法利润。用下列手段之一获取非法利润的均属暴利:(一)商品或者服务的差价率超过市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差价率;(二)商品或者服务的利润率超过市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利润率;(三)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合理幅度;(四)商品或者服务的差价率,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平均差价率合理幅度;(五)商品或者服务的利润率,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平均利润率合理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