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价格听证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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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供热价格听证会材料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各界朋友和媒体记者: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吉林市热力有限公司,对各位代表和各界朋友多年来对供热事业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城市供热行业是一项特殊的公益事业,为了不断满足城区热用户对热力的需求,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多年来,供热企业一直在坚持不解的努力,但近几年,随着供热原材料的不断上涨,造成了供热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维修、维护资金紧张,供热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为此,我市供热价格的调整已经迫在眉睫。下面,我从以下几方面向各位代表汇报如下。一、企业基本情况吉林市热力有限公司是2006年由原吉林市热力总公司改制成立的市区最大的集中供热企业,公司在册员工1830人。目前,企业负担1500万平方米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冬季采暖供热任务。公司现有三个供热热源,分别是:国电吉林热电厂、松花江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源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企业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及面临的困难由于2008年三家热源电厂出厂热价大幅度上调,造成我公司供热成本大幅度增加,2008年、2009年两个采暖期连续巨额经营性亏损。据统计,我公司近两年亏损额已经达到7000万元2之巨,致使企业生产资金异常紧张,陷入负债经营、负债建设的困难境地,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已无法维持。1、我公司热网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从三家热源电厂购热。2008年三家热源电厂出厂热价大幅度上调,其中:吉林热电厂上调5.8元/GJ;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和吉林市源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上调4元/GJ,平均上调幅度达到21.3%。如此大幅度的上调使我公司仅2008-2009采暖期多支付电厂热费3,059万元,2009-2010采暖期又多支付电厂热费3,708万元,企业生产资金极度短缺。至2008-2009采暖期结束欠电厂热费2,526万元,使我公司在2007-2008采暖期刚刚与三家热源电厂结清所欠多年的热费后,重新背上热费欠账的包袱。2009-2010采暖期结束欠电厂热费2,970万元。2、由于企业生产资金极其紧张,截止2010年4月,我公司累计拖欠材料设备款、工程款7,421万元,托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职工住房公积金1,381万元,严重影响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3、近几年来市政府为减少城市环境污染、节能降耗,实施取缔供热小锅炉并入集中供热热网工作,2005年至2009年并入我公司热网的小锅炉供热面积达到462万平方米,900余栋楼。虽然政府按并网面积20元/㎡支付并网改造费,但此费用不足以弥补上述面积并网进行的供热站、供热支线建设所发生的费用,而且,这些楼栋大多为80-90年代建成的老建筑,其中有200余栋楼的供热户线管网、楼栋内网腐蚀相当严重,如不及时进行彻底的维修改造,将无法实施供热。经过现场勘查测算要完成此项工作需要投入资金3,000万元以上。这将使我公司的资金状况更3加紧张。4、2006年以来我公司并网小锅炉181座,面积417万平方米,为了保证这部分工程的正常建设,我公司共投入维修改造和工程建设资金6509万元。2008年以来,按市政府指示精神,我公司在供热资金紧张,企业经济效益下滑的情况下,先后承担了接收和安置原房产供热处职工、承接原市江城锅炉供暖有限责任公司债权债务、受让原市江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化纤集团公司住宅供热经营以及原市房产供热处破产形成的或有负债等工作。为了保证受让企业正常供热和接收职工队伍的稳定,在企业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我公司向原市江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投入资金2309万元;对接收的房产供热处破产职工两年增加工资等支出1200万元;支付原市江南热电有限公司7名职工买断工龄经济补偿金55万元,偿还原市江城锅炉供暖有限责任公司陈欠款440万元。以上共计额外增加我公司资金支出4004万元。支付吉林市源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或有负债转为实有负债1569万元,原市液化气总公司破产后我公司承担贷款连带保证责任200万元,原市房产供热处在交通银行贷款转为我公司实有负债176万元(总额576万元)。以上共计额外增加我公司资金支出1945万元。企业2006年改制成立后,先后接收和安置718人。其中:原市房产供热处639人,粮校8人,东市场会展中心8人,原市江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7人,恒信供热公司26人,复转军人30人。与2006年相比,公司在册员工增加451人,增长幅度为33%。6、目前,我公司80-90年代建设的户线管网需要进行更换或整体大修,由于企业连年亏损和负债经营,根本无法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维修和更换,每年只能进行简单修补维持。由于维修资4金投入不足,热网状况不断恶化,已造成居民的正常供热受到很大影响。三、关于热价调整的原因及不调价造成的后果(1)由于煤炭价格大幅上涨,造成供热企业经营成本增加。就吉林市而言,目前的供热主要有三种形式: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和分散小锅炉房。其中以热电联产的集中供热为主要形式,2005年—2009年由于煤炭、水、电、人工费都在大幅度上涨,造成购热价格上涨。煤价由2005年的430—460元/吨到2009年的650—750元/吨;水价由2005年的2.48元/吨到2009年的3.78元/吨;电价由2005年的0.744元/kwh到2009年的0.8621元/kwh;临时用工费由2005年的500—600元/月到2009年的2000—3000元/月;电厂购热价格由2005年的21.7元/GJ到2009年的27.5元/GJ。供热原材料的上涨使企业供热成本增加,就我公司而言,2009——2010年单位供热成本已经达到28.71元/平方米。造成供热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难以维持,形成拖欠电厂热费、拖欠厂家原材料费,拆东墙补西墙维持经营的一种恶性循环的状态,严重则会造成供热质量不达标,由此产生的负面效应难以估计。(2)调整供热价格有利于供热企业有足够的资金购煤,保证冬季的正常供热。相反,由于供热企业经营成本大幅度增加,导致企业亏损更加严重。如不调整供热价格,企业没有正常的维修、维护资金,将严重影响供热质量,造成老百姓大规模上访和5群访;供热企业因经营不下去也会导致出现停供、弃供、甚至破产关闭的可能,后果相当严重。(3)由于近两年来我公司连年亏损,已多年未进行员工工资上调2010年我公司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87元/月,目前,员工工资远远低于我市平均工资标准(2009年我市平均工资为标准为2,260元/人.月),员工队伍不稳定。因此,为确保供热工作顺利进行,保持社会和员工队伍稳定,建议在热价调整中应考虑工资上调因素。四、关于热价调整的建议(1)鉴于热源电厂2008年供热出厂价格上调,已经造成我公司大幅度经营亏损,建议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尽快进行城区供热价格调整,以使供热企业能够生存下去,以保证城区社会稳定。(2)我市未执行两部制热价,随着城市住宅建设的不断加快,居民购买新房的数量剧增,在旧房卖掉、处置之前,旧房都办理了摘网停热手续,仅我公司近几年累计摘网停供面积达300多万㎡。按照国家发改委基本热价按照总热价30%的收取的标准,我公司每年少收热费热费2000余万元。这样就造成供热企业成本增大。因此,为弥补发生这项成本造成的损失,应合理按照国家发改委基本热价的定价标准,即按照总热价30%的比例向停供用户收取基础热费。五、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的供热价格均已不同程度的调整,吉林省只有我市和通化市的供热价格未作调整(通化市由政府进行补贴)。综合所述,我们认为,为了更好的促进供热企业持续稳定的6发展;让江城的经济迅速腾飞;让江城的老百姓在寒冷的冬季住上“暖房子”,我市尽快调整供热价格标准已经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吉林市热力有限公司201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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