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制定价格条款及相关国际惯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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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项目四:价格条款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一、价格术语的含义和作用1.国内外贸易在标价方法上的区别(1)国内贸易(2)国际贸易2.价格术语(PriceTerm)的含义在国际贸易中用几个特定的英文字母来表示买、卖双方交货的地点、费用、责任、风险的划分以及货物所有权转移界限的贸易用语。价格条款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3.价格术语的作用价格条款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二、有关价格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一)国际贸易惯例的含义及特点1.含义:国际贸易惯例(Internationaltradecustoms)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具有较普遍意义的一些习惯性的做法、解释和规则。2.特点:(1)广泛的国际性(2)普遍的适用性(3)非强制的规范性(4)发展中的完善性价格条款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3.性质:“国际贸易惯例不是法律,但往往具有法律的性质和作用”4.对待惯例的态度:学习、了解、掌握,并会在实际工作中运用,为保护自身的贸易利益服务。价格条款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二)有关价格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P20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1928年波兰华沙指定,1932年在英国牛津作了修订。共21个条款。虽然只有21条,但其中中文逐条解说却有300多页。——《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逐条解说》价格条款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2.《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P20是由美国的几个商业团体制定的。1919年时提出:“美国出口报价缩写条例”,后来在1941年美国第27届全国对外贸易会议上作出了修订,出台了《一九四一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1990年再次被修订,命名为《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6种价格术语进行了解释。价格条款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1)EXWExWorks产地交货(2)FOBFreeonBoard在运输工具上交货(3)FASFreeAlongSide在运输工具旁边交货(4)CFRCostandFreight成本加运费(5)CIFCost,Insurance,Freight成本、保险费、运费(6)DEQDeliveredEx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适合范围:美洲国家和地区,近年来,美国的很多贸易界人士呼吁放弃“定义”。采用“通则”Incoterms.价格条款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由国际商会制定的,对13种价格术语进行了统一解释,将13种价格术语分为三类。(1)按交货地点不同分价格条款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工厂仓库敞车机场集装箱码头码头火车站堆场CY汽车站出口国进口国FCACPTCIP*FOB*CFRDDU*FAS*CIF*DES*DEQDDPEXW出口国两国边境进口国DAF关境关境《2000通则》贸易术语图示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2)按交货性质不同分价格条款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价格条款实际交货:卖方交割给买方的是合同中规定的实际货物。象征性交货:卖方交割给买方的不是合同中规定的实际货物,而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有关单据,交单就等于交货。(单据的买卖)象征性交货的价格术语有6种,这6种术语也是最常用的,为此,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要特别注意,尤其是CIF和CIP,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的术语。(2)按交货性质不同分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3)按字母顺序分EFCDEXWFASCFRDAFFOBCIFDESFCACPTDEQCIPDDUDDP价格条款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4.《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国际商会在2010年9月通过,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最新修订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价格条款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价格条款(1)2010通则生效不意味2000通则的自动废止,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注明采用哪个,如不注明,以2010年通则为约束。(2)将贸易术语作了调整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删去了4个DAF、DES、DEQ、DDU增加了2个DAP和DATDAT运输终端交货DAP目的地交货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通则2010》11种贸易术语的分类组别贸易术语中文名称英文全称适用任何运输方式EXW工厂交货ExWorksFCA货交承运人FreeCarrierCPT运费付至CarriagePaidToCIP运费、保险费付至CarriageandInsurancePaidToDAT运输终端交货DeliveredatTerminalDAP目的地交货DeliveredatPlaceDDP完税后交货DeliveredDutyPaid适用水上运输方式FAS装运港船边交货FreeAlongsideShipFOB装运港船上交货FreeonBoardCFR成本加运费CostandFreight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Cost,Insurance,andFreight(3)将11种术语分为两类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价格条款(4)扩展了适用范围国际贸易术语传统上仅用于货物跨越国界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但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不同成员国间的边界形式显得不再重要。因此2010通则为顺应时代发展,允许在国内贸易中使用国际贸易术语。(5)修改了三种价格术语(FOB\CIF\CFR)的风险划分界限。传统上是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现在改为“置于舱上”。这样改更符合港口作业的实际情况,并便于取得清洁提单。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价格条款三、六种常用的价格术语(均为象征性交货,使用机率90%以上)(一)FOBFreeon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A:卖方义务B:买方义务A1.卖方一般义务卖方必须提供符合买卖合同约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以及合同要求的其他与合同相符的证据。B1.买方一般义务买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A2.许可证、授权/安检通关和其他手续卖方须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B2.许可证、授权/安检通关和其他手续买方必须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口和从他国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A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卖方无订立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的义务,但若买方要求,或依商业实践,而且买方未适时作出相反指示时,卖方可以按照通常条件签订运输合同,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B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买方必须自负风险和费用签订自指定的装运港启运的运输合同。买方对卖方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A:卖方义务B:买方义务A4.交货卖方必须在指定的装运港内的装船点,以将货物于买方指定的船舶之上的方式,或以取得已在船上交付的货物的方式交货。在其中任何情形下,卖方都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按照该港口的习惯方式交货。B4.收取货物当货物按约定完成交货时,买方必须收取货物。A5.风险转移卖方承担完成交货物前货物灭失和损坏的一切风险。由买方原因所造成的应由买方承担的风险除外。B5.风险转移买方承担按约定交货时起货物灭失和损坏的一切风险。特殊原因买方承担风险提前,包括买方未按约定通知船舶信息,船舶未准时到达、不能装载货物或提前停止装货。买方承担的风险提前至约定日期或通知日期或交货期届满日期。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A:卖方义务B:买方义务A6.费用划分卖方必须支付完成交货前与货物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出口所需的海关手续费用、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由买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与费用除外。B6.费用划分买方必须支付按约定完成交货时起与货物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办理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费用和从他国过境运输费用、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还包括因风险提前转移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A7.通知买方由买方承担费用和风险,卖方就其已经交货或船舶未在规定时间收取货物给予买方充分通知。B7.通知卖方买方必须就船舶名称、装船点和其在约定的交货期内选择的交货时间(如需要时),向卖方发出充分的通知。A8.交货凭证卖方必须自负费用向买方提供已交货物的通常证据,除非上述证据是运输凭证,否则,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协助买方取得运输凭证。B8.交货证据买方必接受卖方按规定提供的交货凭证。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A:卖方义务B:买方义务A9查对-包装-标记卖方必须支付为交货而进行的查对费用以及出口有关机构强制实行装船前检验所发生的费用。除在特定贸易中或买方有特殊要求的情况外,卖方必须自负费用以适合运输的方式包装货物。B9货物检验买方必须支付任何强制性装船前检验费用,但出口国有关机构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A10协助提供信息及相关费用如需要时,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及时提供或协助取得有关货物进口和或将货物运输到达最终目的地所需任何文件和信息,包括安全相关信息。B10协助提供信息及相关费用买方必须及时告知卖方任何安全信息要求,以便卖方能完成提供义务。买方必须偿付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术语FOB中文名称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交货地点装运港口运输方式水上运输风险划分界限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装运港船上)运输办理买方保险办理无(买方)出口报关卖方进口报关买方1.买卖双方的义务(责任)P43-44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价格条款2.适用范围的界定FOB仅适合于水上运输方式,其他运输方式可采用FCA(货交承运人)3.必须注明装运港名称中国出口——?中国进口——?4.租船订舱问题P44(船货衔接问题)租船:是指租用程租船还是期租船订舱:是指预定班轮运输和舱位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5.注意《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修订本》的解释(1)美国90年修订本将FOB分为6种,只有第五种和2010通则的解释相类似,但在使用时在FOB后边和装运港名称之间要加上“Vessel”字样,才被理解是船上交货,否则便是城里交货。(2)出口手续的办理,是买方的义务,这和2010通则相反,为此,在合同中要特别注明这是卖方义务。价格条款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价格条款6.装船费用的负担和FOB的变形(1)装船费用的负担按2010通则的解释:卖方应按港口习惯方式将货物装至买方指定的船上,然而世界各国的港口习惯不同,对“装上船”的解释不同,装船费用的负担便不同。(2)FOB的变形P50是指在FOB贸易术语后边加列装船费用由谁负担的附加条件,常见的FOB的变形有四种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FOBLinerTermsFOB班轮条件船方负责FOBUnderTackleFOB吊钩下交货买方负责FOBTrimmedFOB并平舱平舱在内由卖方负责(散装货)FOBStowedFOB并理舱理舱费在内由卖方负责价格条款关于FOB的变形,2010通则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不反对当事人使用FOB的变形,但建议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说明,哪些费用应由谁负担。如果涉及到双方风险的划分要具体说明,以避免误解,原则上不要改变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价格条款7.关于“离岸价”解释各国海关统计中常把FOB称作“离岸价”。这种称谓在理论上是不妥的,因为它没有说清楚是商品离开口岸,还是运载商品的船舶离开口岸,因此,建议在正式合同中不准使用“离岸价”来替代FOB。但可以知道“离岸价”是指FOB。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价格条款(二)CIF(CostInsuranceandFreight)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1.买卖双方的义务P47-48术语CIF中文名称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交货地点装运港口运输方式水上运输风险划分界限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装运港船上)运输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