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定价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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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定价发行公告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要提示1、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4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采用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总量为2,850万股,其中570万股(20%)已向询价对象配售,其余2,280万股将于2006年8月4日(T日)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3、本次发行价格为9.18元/股。4、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均可参加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5、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2,280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总量)。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6、本次网上定价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宏润建设”,申购代码为“002062”。7、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8、本公告仅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有关事项向投资者作简要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发行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股票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全文,该意向书摘要已刊登在2006年7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2指定巨潮网站()查询招股意向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9、有关本次发行的网下配售情况,投资者可查阅刊登在2006年7月31日《证券时报》上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累计投标和股票配售发行公告》和刊登在2006年8月3日《证券时报》上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发行人/宏润建设:指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指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8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网上定价发行: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资金申购方式向投资者定价发行股票;网下配售:指本次发行中在网下向询价对象采用累计投标询价方式配售股票;投资者: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有效申购:指申购价格、数量符合本公告中有关规定且足额缴纳申购款的申购;T日/网上申购日:指本次网上定价发行中投资者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06年8月4日;元:指人民币元。3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1、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份总量为2,850万股,其中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2,2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2、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9.18元/股,对应的发行市盈率为:(1)17.00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2)12.75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3、申购时间:2006年8月4日(T日),在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内进行(9:30-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4、发行地点:全国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5、发行对象: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6、申购简称:“宏润建设”;申购代码为“002062”。7、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交易日日期发行安排T-107月21日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公告》T-9~T-67月24日~7月27日初步询价T-57月28日确定发行价格区间T-47月31日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公告》、《网下配售发行公告》;网下申购开始日T-38月1日网下申购截止日;律师出具网下申购见证报告;网下申购资金验资T-28月2日确定发行价格、配售比例;刊登《网上路演公告》T-18月3日刊登《定价及网下配售发行结果公告》;网下配售申购资金退款;刊登《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公告》;网上路演日T8月4日网上发行日4T+18月7日申购资金冻结T+28月8日申购资金验资、确认网上有效申购、配号T+38月9日刊登《网上发行中签率公告》;摇号抽签T+48月10日刊登《网上发行中签结果公告》;资金解冻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二、本次网上发行方式本次网上定价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06年8月4日9:30-11:30,13:00-15:00)将2,280万股“宏润建设”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9.18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申购结束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帐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帐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100%/网上有效申购总量三、申购数量的规定1、本次网上定价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2、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2,280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总量)。投资者5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单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四、申购程序1、办理开户登记参加本次“宏润建设”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即2006年8月4日(T日)前(含申购日)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参与本次“宏润建设”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06年8月4日,含该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3、申购手续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五、配号与抽签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1、申购配号确认2006年8月7日(T+1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6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确因结算银行原因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账的,须在该日提供划款凭证,并确保2006年8月8日(T+2日)上午12:00前申购资金到账。2006年8月8日(T+2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包括按规定提供已划款凭证部分)确认有效申购,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2006年8月9日(T+3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2、公布中签率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06年8月9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布中签率。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2006年8月9日(T+3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06年8月10日(T+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布中签结果。4、确认认购股数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六、结算与登记1、2006年8月7日(T+1日)至2006年8月9日(T+3日)(共三个工作日),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深7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2、2006年8月9日(T+3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点。3、2006年8月10日(T+4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4、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1、发行人: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宏舫住所:浙江省象山县丹城镇建设东路262号联系地址: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电话:(021)54976008传真:(021)54976008联系人:赵余夫、吴谷华、陈洁互联网网址:电子信箱:hrir@chinahongrun.com2、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伟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办公地: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2楼电话:020-87555888传真:020-875535798联系人:陈植、顾少波、周文琦、计静波、倪霆互联网网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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