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试题(卷面成绩70分)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计10分)。1、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必须经过(),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A.查证属实B.审查判断C.当事人认证D.当事人质证2、对侦查人员的回避做出决定前,侦查人员(B)停止对案件的侦查。A.应当B.不能C.应暂时D.应自行3、列事项中,应适用裁定的是什么?(D)A、宣告被告人无罪;B、对审判人员的回避申请;C、对违反法庭秩序人员实施的罚款、拘留;D、二审法院撤消一审法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判决4、以犯罪嫌疑人书信笔迹证明案件事实时,属于(B)。A.书证B.物证C.当事人陈述D.鉴定结论5、借款条以其中的签名笔迹证明案件事实时,属于(B)。A.书证B.物证C.当事人陈述D.鉴定结论6、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B)。A.居住地B.住所地C.居住的街道D.居住的市、县7、任何公民都可以将(C)的人立即扭送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A.正在预备犯罪B.身份不明有作案嫌疑C.正在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即时被发觉D.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8、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阶段是(A)。A.立案侦查B.一审C.二审D.起诉9、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的期限是(B)。A.15日B.1个月C.1个半月D.2个月10、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C)之日起计算。A.拘留B.逮捕C.查清其身份D.查清其犯罪事实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计20分)。1、刑事诉讼法规定严禁使用(ABCD)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A.刑讯逼供B.威胁C.引诱D.欺骗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ABC)。A.分工负责B.互相配合C.互相制约D.条块结合3、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具备的条件有(ABCE)。A.与本案无牵连B.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C.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D.有常住户口和固定职业E.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逮捕的条件包括(BCE)。A.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B.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C.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D.有流窜作案的可能E.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的必要5下列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有(ACD)。A.拘传B.传唤C.逮捕D.拘留E.留置盘问6、下列关于法定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有(ABD)。A.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内B.路途上的时间应当扣除C.节假日必须计算在内D.节假日在某些情况下应计算在内7、依据法律规定,公民可以扭送的对象包括(BCDE)。A.有犯罪重大嫌疑的B.正在实行犯罪的C.通缉在案的D.正在被追捕的E.越狱逃跑的8、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有(ACDE)。A.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B.投案自首的C.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D.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E.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9、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应当(ABC)。A.立即释放B.发给释放证明C.通知原批捕的人民检察院D.通知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10、下列情形中,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安司法机关受案来源有(ABCDE)。A.报案B.控告C.举报D.扭送E.自首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计20分)1、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那些?2、侦查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3、提起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和有权提起改程序的主体?4、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实施法律监督的内容有哪些?四、判断题。(每题一分,共10分)1、凡是有犯罪事实发生,司法机关就必须立案侦查。(错)。2、被害人只能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错)3、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保持沉默的权利。(错)4、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对)5、刑事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阶段性三个特征。(错)6、鉴定结论在理论上属于人证(对)7、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的人,不能作证。(错)8、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监视居住的,由检察院自行执行监视居住。(错)9、代理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错)10、刑事传唤属于刑事强制措施。(错)五、案例分析:(10分)刘某、邱某、赵某因涉嫌共同抢劫杀人犯罪被县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在法庭调查中,为节约时间,对三人一同进行了讯问。经审理,一审判决刘某死刑立即执行,邱某与赵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宣判后,刘某与邱某服判,赵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邱某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遂二审改判邱某死刑立即执行,改判赵某无期徒刑。问:本案中有哪些程序错误?请说明理由答案:(1)、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违反了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审判级别管辖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死刑(含死缓)第一审案件由中级或者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故县人民法院作为基层人民法院无管辖权,所以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三人的讯问应当分别进行,不应当一同进行。(3)、二审法院的判决有以下违法之处:1、既然本案的一审法院是县人民法院,那么二审法院应当是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死刑案件,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进行。本案属于死刑案件,但是中级人民法院却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了此案。2、二审法院的判决明显违反了上诉不加刑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