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委员会章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校教育理念,科学管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教学科研工作,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学科教学规律,实现学校教育教学及教学科研工作民主化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学校综合学术委员会。为充分发挥学术指导委员会全体成员的示范作用,发挥校学术指导委员会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的指导、督促作用,并为学校重大决策的提供智力支持,以学校三年规划为指导,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一、总则1、性质:学术委员会是学术研究、学术评估和师资培养的全校最高学术组织,校学术指导委员会是在学校行政班子直接领导下,参与学校各项重大决策,对学校教育科研实行宏观指导和微观带动,并对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进行鉴定、推广的纯学术性业务机构。2、宗旨:激发我校教有所成老师的积极性,为他们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让骨干教师成为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科研的参谋,为学校科学、高速发展提供智力支持。3、原则:校学术指导委员会在参与学校管理过程中,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切实将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与学校实际结合起来,并以科学的思想观念、踏实的工作作风,为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事业服务。二、组织机构1、任职资格:为保证学校学术指导委员会在学术上的权威性,学术委员会全体成员的遴选应充分体现群众性、学术性和代表性。①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优秀的职业道德素质。有全局意识,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教师中拥有较高的威信。②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知识、较强的教学教研能力、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在学科教研、德育和教改工作中能起指导、带动和示范作用的,在省、市和学校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教师。2、学术委员产生办法:校内委员实行申报评定制和主任推荐制,在个人申报和推荐的基础上,由校长办公会研究认定。3、机构设置:①学术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校长担任;副主任一名,由主管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委员会下常设三个组:分别由学校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和教科主任担任组长。②另外学术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临时性的评议、专题等工作小组。③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若干校外专家,设立隶属于学术委员会的专业咨询委员会,也可以聘请专家列席会议,但列席专家没有表决权。④本届学术委员会机构设置及职能主任委员:校长副主任委员:业务副校长及分管领导业绩评价组组长:教务主任德育评价组组长:政教主任学术评价组组长:教研主任办公室:设在学术部。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学会办公室负责;列席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并对每一次会议内容及意见形成会议纪要。委员:若干。学术委员宁缺毋滥,如果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出现,可由学术委员会提出增补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增补。学术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要考虑学科的均衡性。4、委员任职期限及任职期间管理:①每届学术委员会的成员任职时间为三年,任职期满根据“学校需要,本人自愿”的原则,调整、充实和续聘,委员可以连选连任。②任职期间如果某种原因不再从事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本人的学术委员会有关工作同时终止,同时经校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投票选举递补相应名额。③每学年由校务会对校内委员开展的工作进行评估,根据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实际工作状况予以奖励。三、学术委员会及委员职责㈠学术委员会要履行好下列职责:1、学术咨询:学术委员担负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的参谋工作。每学年学术委员会为学校提供一份学年发展研究报告;对学科教学与教研教改进行指导、设计和评估。①参与学校发展、课程改革、教师队伍建设等与学校建设发展息息相关的工作,为学校重大决策的出台提供咨询和建议;②对全校的教学管理、课程体系、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教学质量、教育科研等诸方面提供决策性参考意见;③开展前瞻性的宏观背景与趋势研究、情报研究和现状研究。关于学校的现状和将来的发展方向,为校长决策提供参考性意见。2、学术指导:①为学校深化教育改革、优化学科教学、推进校本教研和校本教材开发使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建设性建议、操作性论证、过程性指导和终结性评价;②为提高教师学术水平提供理论学习、实践反思的具体指导,帮助教师提高教育教学研究水平,提升研究成果和论文撰写质量。③根据各课题组和教师的需要,对相关学科教师的课题研究和校本课程开发提供帮助和指导。④研究高考、指导高考。⑤为自主招生和学科竞赛提供科学指导。3、学术推介:①组织校际、校内学术交流活动,组织教师论坛、学术沙龙;②促进教育教学科研领域先进经验、优秀成果、鲜明特色的推广;③向教育及教科研主管部门推荐可推广的优秀成果,并积极做好推广工作。④推荐好书给教师读,开展“学习心得”评比,营造文化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学习型学校。4、学术评估:①对教科研课题进行立项评估、过程评价、成果鉴定;对教师论文等成果进行评估、评审、鉴定;②对教学常规管理、课堂教学质量、校本课程设置的可行性、校本教材开发使用、优化学生学习方式等方面进行过程与结果评价;③承担学校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各类教育教学竞赛、推优的评审。④研究审定学校的课改方案和措施,审定校本教材实施计划、出版成果。⑤对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科研学术水平进行评价、认定及材料审核;⑥评议学校拟聘任的新教师;评议推荐骨干教师(省市级名师、骨干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学校内骨干教师等)人选。5、学术研究:①承担校级课题的立项论证、研究指导、中期检查和成果鉴定评审的职能,同时承担对全校教师论文评审、推荐等工作。②指导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和各级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并能主动承担科研任务和课题,积极组织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完成相关的工作,参与课题鉴定,审定课题研究成果出版相关工作。③参与制订课程实施方案、学生选课指南、评价体系、资源建设等与新课程有关的文件,深入教研组、备课组和课堂进行研究。④通过检查教学案、随机听课评课、教学竞赛评比、说课评比、公开教学等形式进行。加强对相关学科的课堂教学的调研、督查和指导工作。6、师资培养:①审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协助学校做好教师校本培训工作的计划与落实,②做好中青年骨干教师指导提高工作,推荐和审定市、校骨干教师人选等工作,③开展名师工作室工作,创建各级重点学科基地,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发挥名特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科研中的骨干带头作用。④对学校“青蓝工程”活动进行指导、评价。加强青年教师专业理想、专业信念、专业情感以及教学反思与创新能力的培养。7、其他工作:①审议校长认为有必要提交学术委员会讨论的事宜。②行政职能部门和各学科组的委托,提供咨询意见等学术服务;③其他适由学术委员会介入且学术委员会有能力处理的事项。㈡委员权利与义务学术委员会委员享有以下权利:1.享有参加本委员会组织的学术活动的权利;2.享有自主对相关表决投票的权利;3.享有对本委员会违反《章程》的行为投诉的权利;4.自愿参加,有退出学术委员会的自由;5.委员待遇:①学术委员会委员,根据其在工作中的表现给予必要的物质和精神奖励。②学术委员优先参与学校各类学术培训、交流、调研、考察等活动,在不影响学校工作的情况下,每学期至少一次外出参加有关学术会议和教育考察活动。③学术委员享受相应的学术活动补贴。学校对认真参加学术委员会活动,为学校教育教学持续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学术委员给予奖励。学术委员会委员应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本委员会的章程,自觉的履行委员义务;2.遵守委员的学术道德,捍卫学术委员会的声誉;3.遵守议事规则,保守委员会秘密。四、管理办法①活动形式: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专题会议制。例会每学期召开1-2次,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所作决议方为有效。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举行,可以吸收委员外与会议有关的教师参与。②议事方式:议事规则采用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学术民主。由学术委员会提出的咨询意见、评审结论和建议,一般需由参加会议委员过半数同意为通过,重大事项需由参加会议委员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五、附则1.学术委员会坚持严格的保密制度,会议讨论情况及委员的不同意见和结果,不得在会外泄露。2.对学术委员会表决通过的结果,如学校认为有必要复议或调整的,学术委员会应及时予以复议。3.学术委员会实行回避制度4.修改本《章程》,须经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同意,并经学术委员会三分之二委员通过,报学校审议通过。5.本章程如与上级领导部门正式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6.本章程经学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7.章程解释权与修改权及增补权归属学术委员会。孝义中学学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