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安全管理的意义•承包商是指与企业签订承包合同,承担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以及零星检维修、防腐、保温、劳务等项目的非本企业单位。•化工企业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生产连续性强,化工企业的检维修、防腐、保温等作业一般是在不停车或带料的情况下进行,现场环境复杂,当生产出现异常,或作业条件发生变化的时候,极易发生火灾、爆炸、窒息和电击、物体打击等意外事故。加之承包商作业人员不熟悉化工企业现场情况,作业随意性较大,容易发生一些违章违纪行为,给企业安全生产造成威胁。承包商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重要组成,对杜绝安全事故,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010年7月16日18时,位于大连市大连保税区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罐区输油管道发生爆炸,造成原油大量泄漏并引发大火。辽宁省和公安部先后调集3000余名消防官兵、348台各类消防车辆、17艘海上消防船只参与扑救。17日9时45分,事故现场明火基本扑灭。这起事故大火持续燃烧15个小时,事故现场设备管道损毁严重,周边海域受到污染,社会影响重大,教训深刻。事故造成作业人员1人轻伤、1人失踪;在灭火过程中,消防战士1人牺牲、1人重伤。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为22330.19万元。事故原因是作为承包商的上海祥诚公司使用天津辉盛达公司生产的含有强氧化剂过氧化氢的脱硫化氢剂量,违规在原油输油管道上进行加注脱硫化氢作业,并在油轮停止卸油的情况下继续加注,造成脱硫化氢剂在输油管道内局部富集,发生强氧化反应,导致输油管道发生爆炸。一句话来说就是不具备完整资质的承包商用不正确的方法添加不合格的硫化氢脱除剂引起的事故!中石油大连原油罐区输油管道“7.16’爆炸着火事故中石油大连原油罐区输油管道“7.16”爆炸着火事故中石油大连原油罐区输油管道“7.16”爆炸着火事故中石油大连原油罐区输油管道“7.16”爆炸着火事故新《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法律责任承包商资质审查1•代表公司签订项目合同单位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资质审查,对承包商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审查和确认,必要时可进行施工现场实地考察和业绩调查。•承包商资质资质审查的材料和证件有:①营业执照;②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承包商资质等级证书;④特种设备设施具有合格证书;⑤法律规定的其他资质。承包商资质审查2•承包商相关人员资质①项目经理、安全员、相关工作人员具有符合法规的从业资格证书;②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③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有特种作业证书;④作业人员与承包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承包商资质审查3•承包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①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②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③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及人员素质满足项目安全管理需求;④有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等。⑤近三年内良好的安全业绩。若存在专业分包,分包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分包商的资质资格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承包商选择•根据项目风险评价和选择规定的有关要求,发布招标通知书,承包商根据招标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的投标书。•招标人对承包商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进行审核,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之一,选择信誉高、安全管理规范的承包商。签订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项目单位和承包商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合同中应要有安全条款、安全协议书,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落实区域安全管理责任,提出作业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对承包商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和过程监督管理。承包商承揽项目后不得进行项目转包,需要专业分包时,须经项目单位同意,分包商与项目总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分包商不得再次分包。专业分包商应纳入项目总承包商和项目单位的统一管理。承包商在签订安全协议时,应向招标企业财务部门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入场安全教育承包商作业人员应接受由企业进行的基础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办理厂区出入证。进入现场施工前,项目所在区域有针对性地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应包括:①作业现场可能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地点,特性;②出现危险状况时的应急措施(包含撤离路线);③作业现场作业时的安全注意事项;④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⑤应遵循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等。安全交底与施工方案审核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在区域根据施工现场涉及地下管线资料及相邻建构筑物、地下工程情况编写项目风险报告,提出和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入场作业前,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所在区域及生产工艺、安全环保、消防等专业管理部门以及承包商、监理单位等进行现场安全交底。承包商开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报企业、监理单位审核和备案,施工方案审核通过且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后才能开工。施工区域隔离施工现场应做好隔离、封闭措施,与生产运行装置尽可能隔离、封闭,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在区域单位要抓好施工现场封闭、隔离措施的落实,组织对区域隔离完成后的验收。在生产运行的装置区域内施工作业,无法完全隔离的,由项目所在区域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逐条落实,检查确认。施工作业过程应共同安排有相应能力的安全监护人员进行现场全程监护。与施工有关的工艺管线、设备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应加盲板隔离;施工隔离区域内与生产运行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作业过程安全管理1严格持证上岗作业制度。承包商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所使用的各种工器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要安全可靠,检测检验合格;特殊作业随身携带作业许可票证,以备待查。作业过程安全管理2落实安全措施。承包商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设置围栏、防护网、安全标志等,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得到落实和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项目所在区域单位负责给外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作业条件,按程序办理相关作业许可票证,落实安全措施。作业过程安全管理3承包商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企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行业安全施工要求,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并每天得到确认。未经许可不准擅自动用生产区域内任何设备设施、管道、阀门手轮、开关、刀闸、按钮、电器、仪表和安全装置等。作业过程安全管理4严格执行作业过程监督管理。独立区域施工作业的,由承包商派专人进行现场全程安全监管,项目主管部门、监理单位派专人进行监督检查。非独立区域施工作业的,应由承包商、项目所在区域单位派专人进行现场全程安全监管,有监理单位的,监理单位参与监督检查。项目所在区域单位、监理单位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施工作业现场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商立即整改;情况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应当要求承包商暂停作业,并及时报告项目主管部门,由项目主管部门依据安全管理协议进行处罚。作业过程安全管理5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督促整改现场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的承包商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对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要停工整顿。承包商现场作业常见违规行为1脚手板单薄,未固定,无护栏脚手板无护栏,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承包商现场作业常见违规行为2安全带做吊运工具高空抛物安全间距不足承包商作业现场常见违规行为3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损坏作业过程安全管理6现场应急处理。承包商应制定现场应急预案,并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保存培训记录。应急预案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危险状况分析;②应急处理程序;③应急处理方法;④逃生线路;⑤指定集合区等。承包商制定的应急预案应与项目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作业过程安全管理7加强专业协同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企业生产、安环、机动、建设部门以及施工所在区域单位、监理以及承包商应按期召开碰头会,及时互通信息、协同工作,确保安全管理到位。作业过程安全管理8做好现场管理。现场整洁,工具、材料在指定地点堆放,不影响通行、消防通道,每天收工前做好现场打扫工作。严格车辆管理,承包商施工车辆要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个人交通工具禁止停在生产装置区域。一个真正安全的现场必是一个整洁有序的现场承包商评价与续用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完工时对承包商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执行情况进行评价。项目主管部门根据承包商评价结果汇总得出当年度承包商的年度综合履约评价成绩,作为承包商选择和评标择优的依据,承包商评价实行安全一票否决。承包商年度综合履约评价结果,作为承包商是否续用的依据,对安全业绩优秀、履约良好的承包商优先考虑续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