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跨国公司内部贸易与转移价格本章内容l跨国公司内部贸易l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理论及动因l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对国际贸易的影响l第二节跨国公司的内部转移价格3案例宝洁公司避税案42003年4月,广州市国税局对跨国企业宝洁公司进行了反避税调整,调增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共59626万元,增补该企业所得税8149万元。这是广州市反避税调整单个案件补缴税额最大的案例。经调查,宝洁公司这次被反避税调整的特别之处在于,其避税手段与大多数跨国企业采取原材料购进和产品销售定价方面避税手段不同,该外企是通过与其境内的关联公司借贷资金转移利润避税。5宝洁公司在境内的关联企业主要有该公司所属纸品有限公司、口腔保健用品有限公司、北京洗涤用品有限公司和成都、天津公司等。知情人士透露:2002年,在宝洁的关联企业中部分公司出现连续亏损,这些公司失去了向银行借贷的能力。宝洁以公司本部的名义向中行广东省分行寻求巨额贷款。据悉,总金额高达20亿元左右。与正常企业行为相违背的是,宝洁公司又拨出巨资以无息借贷的方式借给其关联企业使用,造成避税行为产生。6专家指出,一方面宝洁向银行大量借贷,借贷资金与随之产生的利息支付在账目上表现为负债。根据税法的规定,利息支出是在税前扣除。宝洁公司利用税前列支利息,先行分取企业利润而少交企业所得税。另一方面,提供巨额无息借贷给关联企业,也回避了正常借贷产生利息所得税的税赋。同时,作为该企业的关联企业,也为巨额借贷在账目上表现为负债而规避了大量所得税。7跨国公司内部贸易(Intra-firmTrade)是指在跨国公司内部展开的国际贸易,即跨国公司母公司与分支机构之间,以及同一体系子公司之间产生的贸易关系,也可称为公司内贸易。生产体系的内部市场中流通的所有商品和生产要素以及与此相关联的知识技术的国际传递。货物交易:有形物品的内部贸易劳务交易:无形资产或服务内部转让一、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含义9公司内贸易范围的确定考虑到跨国公司更重要的是通过管理、生产技术和市场销售协定来控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因此,母公司与其拥有少数股权的子公司之间的贸易活动也应该算公司内贸易。因此,只要跨国公司内部与其子公司有长期的“主顾关系”,两者之间的交易就应该看做是内部贸易。二、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基本特征不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采取“转移价格”的定价策略由跨国公司全球战略统筹规划三、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发展从企业跨国经营的发展历程来看,其内部贸易大体要经历简单内部贸易、纵向内部贸易、横向内部贸易、混合内部贸易、战略联盟内部贸易五个阶段。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发展第一阶段,简单内部贸易阶段。企业进行跨国化经营之初,一般其海外投资的规模和范围有限,海外分支机构的数量很少,除母公司向海外子公司提供进行开采、生产等所必需的投入品外,子公司还向母公司提供各种产出品,如石油、矿产品、农副产品等。这两种情况是初始的、最为简单的内部贸易。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发展第二阶段,纵向内部贸易阶段。也就是说,在跨国公司内部,一企业的产出构成另一企业的投入。这种纵向内部贸易是跨国公司实施垂直一体化的主要内容。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发展第三阶段,横向内部贸易阶段。在跨国公司总部统一领导下,各个海外分支机构生产不同的产品。由以上各种水平分工而产生的各子公司之间的产品交叉销售是一种横向内部贸易,这种横向内部贸易是跨国公司实施水平一体化的主要内容和支持性因素。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发展第四阶段,混合内部贸易阶段。实际上,当跨国公司发展到相当的规模和水平时,以上三种内部贸易模式将同时存在。混合内部贸易是跨国公司实施全球一体化经营和全球战略的粘合剂,它使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发展到了极点。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发展第五阶段,战略联盟内部贸易阶段。国际战略联盟的产生,使一般的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发生了变异。,这种变异的程度依战略联盟内各跨国公司的联合形式及关系程度而定。四、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分类按贸易主体分类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按贸易性质分类【P124】投资性内部贸易经营性内部贸易管理性内部贸易内部贸易的分类简单内部贸易纵向内部贸易按企业跨国经营的发展历程分类【P124-126】横向内部贸易混合内部贸易战略联盟内部贸易五、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程度【P126-127】宏观内部贸易影响及影响因素微观内部贸易影响及影响因素六、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约束世贸组织的约束区域经济的约束国家环境的约束22世贸组织的约束1.多边贸易体制原则的制约1)非歧视性原则2)贸易自由化原则3)可预见性原则4)公平竞争原则2.WTO协议范围的制约23区域经济的约束根据各国经济结合程度以及相互依存关系,区域经济组织可分为五类:自由贸易区(FreeTradeArea)关税同盟(CustomsUnion)共同市场(CommonMarket)经济联盟(EconomicUnion)经济与政治联盟(EconomicAndPoliticalUnion)例:世界范围内有欧洲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经合组织、东南亚国家联盟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既带来了投资与贸易自由化,也产生了贸易保护主义。对区域内实行贸易自由化,扩大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处于区域内的子公司)对非区域成员国的跨国公司内部贸易产生制约作用24国家环境的约束直接受母国和东道国具体环境约束,制约内部贸易的国家环境主要包括两个层面:政策环境、产业环境1.政策环境的约束1)开放战略一国对外开放程度,决定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发展2)产业政策产业政策引领投资方向,从而改变一国的产业结构。东道国的产业政策为引资起导向作用,对跨国公司经营与贸易产生制约作用。3)贸易政策4)外资政策与跨国内部交易有关的差别待遇主要有:进出口许可证、物料当场化含量、产品出口含量、转移价格管理等252.产业环境的约束1)外商投资的直接产业2)外商投资的上游产业3)外商投资的下游产业4)通讯条件、物流条件第二节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理论及动因【P127-130】一、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理论(一)价值链理论(二)产业组织理论(三)交易成本理论二、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动因(一)消除外部市场的不确定性(二)满足跨国公司生产体系对中间产品、原材料的特定需求(三)维持技术优势的需要(四)利用转移价格获得更多的利益(五)进一步促进跨国公司的经营一体化(六)增强了跨国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垄断地位第三节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对国际贸易的影响【P132-134】一、促进国际贸易快速增长二、影响国际贸易的商品结构三、影响国际贸易的地理方向四、改变各国贸易顺逆差的含义五、改变了国际贸易的比较利益基础六、改变了国际贸易的市场结构七、加快了科技转移和发展第四节29转移价格的定义及形成一、转移价格的定义跨国公司内部转移价格,是指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即指在一个母公司控制下,在不同国家经营的子公司之间或母、子公司之间的商品(包括资源、中间产品或完工商品、技术及特许权等)或劳务进行转让时使用的价格。30转换价格确定方法的主观性的不同、运用转移价格的目的的差异,可将转移价格分为两种:1是一种既脱离中间产品的成本,又不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是成为跨国企业全球战略服务和谋求公司整体利润最大化的工具,也就是通常说的转移价格。2是指以中间产品的成本为基础的价格,且同时可以满足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润最大化的条件,本节主要用厂商理论来分析这一种转移价格按交易条件不同,又可分为:有形产品转移价格、劳务转移价格、资本投资转移价格、无形资产转移价格、内部贷款转移价格31二、转移价格的形成两种途径:一种是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资产交易;另一种为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资产交易。确定转移价格,首先要确定内部交易的性质,转移价格运用的目标。通常目标有:1)为便于集中购买和降低单位生产成本2)以尽可能最低的价格提供原料,增加产品竞争力,扩大子公司市场份额3)弥补母公司因跨国投资经营而产生的附加成本的需要4)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筹集资金的需要5)为使母公司的利润最大化,包括规避东道国政府限制、避税、转移利润等6)为使东道国满意32转移价格两方面的角色冲突1作为价格,指导跨国公司内部生产部门决定产量,购买部门决定购买量2价格及随后的利润测定帮助管理层将子公司作为单独褓进行评价。但满足公司公司整体利润最大化的一些转移价格可能使子公司面临亏损,而满足子公司经营绩效评价的转移价格从整个公司高度来看又可能是非最优的。因此不情况下,转移价格决定的方法也应该是不一样的。33二、转移价格对跨国公司的影响一)影响利润水平主要是通过不同国家的不同税率来实现的,既跨国公司可能通过制定不同的价格,把利润集中在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即避税港),从而减少公司的纳税总额,提交公司的税后利润净额。二)影响业绩评估三)影响资金配置与流动四)改变跨国公司的经营风险五)其它影响34三转移价格的制定方法与机制一)成本加成法及决定机制二)市场基础法及其决定机制三)协商定价法四)公平价格法35成本加成法及决定机制成本加成法,是以某种成本(完全成本、可变成本或边际成本)为基础,再加上一定比率的毛利作为商品转移的价格。当中间产品不存在外部市场时,跨国公司内部倾向于采用成本定价法。不存在外部市场,是指该跨国公司生产的中间产品,在公司以外市场上不存在需求者,同时该公司是这些中间产品的唯一供给者。36二)成本加成法的优点与缺点优点:1简单,不用在各个市场上寻求合理有利的标准2需要的数据可以方便的从公司内部顺利取得3比较容易向有关当局进行说明解释4由于采用这种方法制定的转移价格其规则明确,能够避免由于缺少一定之规的价格制度带来的多种磨擦,包括子公司之间的磨擦和公司与各有关政府当局的磨擦5给跨国公司在一定范围内比较灵活地改变其转移价格留下了较大的余地,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变性37缺点:如果商品或劳务的转移价格是按实际发生的成本额定价的,即如果不加上一定的比率的毛利的话,那么只有最后一家子公司进行最后销售以后才能取得利润,其它子公司滑盈利,必然影响其它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但如果毛利率是按成本数额的一定百分比计算,各子公司出于自身利润的考虑,可能人为地提高成本(以至于不可能严格的成本控制),低的效率会简单的通过抬高的价格转移到下一个部门,而接受的部门会处于不利的地位。整个公司来讲,最终的销售价格会很高。38为解决这个问题,许多跨国公司采用标准成本制定内部转移价格方法:对各个子公司的转移商品制定出统一的标准成本,这些商品的内部转移价格一律按标准成本计算,这样,各子公司就会加强成本管理,尽可能削减公司的生产及经营费用,降低公司的成本以取得更多的利润,但另一方面,跨国公司使用标准成本计算其转移价格,就失去了成本加成法的灵活可变的优势。因为标准成本一经确定,再行改变就不太容易,否则容易引起跨国公司与东道同有关机构之间的磨擦;此外,还可能影响子公司的业绩水平,在子公司拥有一定的决策权时,还容易导致子公司的“次优决策”情况的发生,“次优决策”对子公司最优,但整个公司来说没有达到最优。39可见:跨国公司采用标准成本作为确定转移价格的标准,很容易导致公司决策功能的失调。跨国公司的转移价格决策权应当集中在公司总部,才能实现公司的宏观利益最大化。40市场基础法及其决定机制市场基础法是指跨国公司的转移价格以公开市场的价格为基础,扣除一定价格的折让后确定。一般说来,扣除一定的折让是为了使接受转移商品的单位能够得到赢利,折让的程度各公司不一致。411市场基础法的经济学分析当中间产品存在外部市场时,跨国公司内部倾向与采用市场基础定价法。完全竞争的中间产品外部市场指的是上游部门能以市场价格卖出任意多的中间产品,下游部门能以市场价格买进任意多的中间产品,并不影响市场价格。这关键问题不是转移价格的高低,而是确定中间产品的量的多少。由于中间产品外部市场是完全竞争的,所以转移价格应该等于外部市场价格。在其它条件一样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