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贸易术语和商品的价格商品价格一般是指商品的单价。在国际贸易中,商品的单价须由四部分组成,即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货币名称和贸易术语如“每公吨2000美元FOB上海”US$2000perM/TFOBShanghai第一节贸易术语本章介绍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有关贸易术语的三个国际惯例──《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和《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13种贸易术语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作了介绍,重点介绍了FOB、CFR、CIF、FCA、CPT、CIP六种贸易术语。一、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贸易术语(tradeterms),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是指一些英文缩写或简短的概念,它们对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有关手续、责任、风险及费用的划分作出了规定。其中包括(1)货物运输及其保险、装货、卸货、检验、进出口许可证的申办、报关纳税等工作由谁办理;(2)办理上述工作所需的费用由谁支付;(3)货物在运输途中可能发生的损坏或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作用: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贸易术语,可简化交易磋商和买卖合同的内容,能减少交易磋商的时间,节省交易的费用。由于国际惯例对贸易术语的解释在一定的程度上是统一的,因而使用贸易术语还可以减少由于合同规定不明确而引起的纠纷。二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一)《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该规则是由国际法协会于1928年在波兰的华沙开会制定的,1932年在英国的牛津作了修订。它是专门为解释CIF贸易术语而制订的,对CIF买卖合同的性质作了说明,并具体规定了在CIF合同中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费用、责任和风险。(二)、《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1919年美国的九个商业团体制订了《美国出口报价及其缩写条例》,1941年对它进行了修订,改称为《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该修正本在美国及美洲一些国家有较大的影响。该修正本共对六种贸易术语作了解释,其中FOB术语又分为六种。第一至第四种均属于在内陆某一指定地点交货价,第五种为装运港船上交货价,第六种为在进口国内陆某一指定地点交货价。原因就在于美国对FOB(freeonboard)的理解。BOARD可指任意的板(卡车、火车、轮船等运载工具的板)。与美国成交用FOB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即如何把美国的FOB转换成我们所熟知的INCOTERMS2000的FOB。需注意:1、应在FOB后加上“Vessel”字样,如“FOBVessel纽约”。2、加上“由卖方办理出口手续并负担出口费用”的文字。(三)、《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为《通则2000》,是国际商会第560号出版物。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ChamberofCommerce;ICC),是世界性的非政府的商业组织,它制定了许多国际商界规则和惯例,其中很多已为全世界所普遍采用,《通则2000》是其中之一。我国于1994年11月加入国际商会,1995年1月1日正式成立了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简称国际商会CHINA)。国际商会在1936年第一次公布了《1936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后分别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作过修订。后来为适应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的发展及货物运输技术的变化,于1990年进行了修改和补充,《通则2000》是在《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基础上,所作的进一步修订。《通则2000》在下面两个方面作出了实质性改变:1、在FAS和DEQ术语下,办理清关手续和交纳关税的义务;2、在FCA术语下装货和卸货的义务。《通则2000》的英文为《INCOTERMS2000》。“INCOTERMS”是“InternationalCommercialTerms(国际商业术语)”的缩写。《通则2000》共解释了13种贸易术语,从十个方面分别规定了买卖双方的义务。《通则2000》将13种贸易术语按首起字母不同分为E、F、C、D四个组。E组EXWF组FASFCAFOBC组CFRCIFCPTCIPD组DAFDESDEQDDUDDPE组启运EXW一Exworks工厂交货F组主运费未付FCA一FreeCarrierFAS一FreeAlongsideShipFOB一FreeOnBoard货交承运人船边交货船上交货C组主运费已付CFR一CostandFreightCIF一CostInsuranceandFreightCPT一CarriagePaidToCIP一CarriageandInsurancePaidTo成本加运费成本加保险费、运费运费付至运费保险费付至D组到达DAF一DeliveredatFrontierDES一DeliveredExShipDEQ一DeliveredExQuayDDU一DeliveredDutyUnpaidDDP一DeliveredDutyPaid边境交货目的港船上交货目的港码头交货未完税交货完税后交货风险转移点的重要性:是找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时的必备条件:1、是否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2、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空间、时间、险别范围)3、是否有可保利益三INCOTERMS2000中的13种贸易术语三种传统的常用贸易术语FOBCFRCIF三种新的常用贸易术语FCACPTCIP1.《通则2000》规定的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P.33(1)卖方的主要义务主要包括∶①提供货物、商业发票或与之相当的电子信息。②在规定的时间内于指定装运港按该港口习惯方式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向买方发出详细通知。③负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以及与该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④承担风险和费用,申领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法定批准书,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支付关税或其他法定收费。⑤提供交货证据,并应买方要求,协助买方取得交货证据以外的有关运输合同的运输单据。⑥支付核对费用,提供运输包装并作适当标记。⑦协助买方取得进口或通过第三国所需的有装运国及/或产地国签发或转发的任何单据或相当的电子信息,提供办理保险所需的资料。(2)买方的义务主要包括∶①接受货物,支付货款。②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将船期、船名、装运地点等及时通知卖方。③负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及与该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于未能及时通知或未完成装运责任而给卖方造成的损失。④自负风险及费用,申领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法定批准书,办理进口及通过第三国通关手续。⑤支付除法定检验之外的装船前的检验费用。⑥支付及补偿卖方应自己请求而提供单证或相当的电子信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一)、FOB(freeonboard)需注意的问题:1、“装上船”的要求和风险转移:2、装运通知(shippingadvice);3、买方租船或订仓的责任(通知卖方港口、船名、时间);4、装卸费用的承担(术语的变形);FOBlinertermsFOBundertackleFOBstowed,FOBSFOBtrimmed,FOBT5、美国对FOB术语的特殊解释。(二)、CFR需注意的问题:1、装运通知;2、装卸费用的负担(术语的变形)。(1)CFR班轮条件(CFRLinerterms);(2)CFR舱底交货(CFRExShip’sHold);(3)CFR吊钩下交货(CFRExTackle);(4)CFR卸至岸上(CFRlanded)。(三)、CIF需注意的问题:1、CIF合同属“装运合同”;2、卖方租船和订仓的责任;3、卖方办理保险的责任;4、装卸费用的负担(术语的变形);5、单据买卖(象征性交货Symbolicdelivery)FOB、CFR、CIF的比较1、三种术语的主要相同之处∶(1)都适用于海运及内河水运;(2)交货地点皆为装运港船上交货;(3)风险和费用的划分皆以装运港船舷为界;(4)都规定由卖方①提供货物及商业发票;②将货物交至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③办理出口手续;(5)都规定由买方①接收货物、支付货款;②办理进口手续。2、三种术语的主要不同之处∶(1)办理运输的责任的规定不同,CIF和CFR下由卖方办理运输,FOB下由买方办理;(2)办理保险的责任不同,CIF下由卖方办理保险,FOB和CFR下由买方办理保险;(3)术语后的地点不同;(4)各术语的价格构成不同,CFR价等于FOB价加上运费,CIF价等于CFR价加上保险费。(四)、FCA需注意的问题:1、关于承运人和交货地点;2、FCA条件下风险转移的问题;(P43367条)3、集合化运输中的货物集合化的费用负担。(五)、CPT注意事项同CFR(六)、CIP注意事项同CIFFCA、CPT、CIP的比较1、FCA、CPT、CIP的主要相同之处∶(1)都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2)交货地点皆为出口国的某一地点;(3)风险的划分皆以货交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为界;(4)都规定由卖方①提供货物及商业发票;②将货物交至承运人并及时通知买方;③办理出口手续;(5)都规定由买方①接收货物、支付货款;②办理进口手续。2、三种术语的主要不同之处∶(1)办理运输的责任的规定不同,CPT和CIP下由卖方办理运输,FCA下由买方办理;(2)办理保险的责任不同,CIP下由卖方办理保险,FCA和CPT下由买方办理保险;(3)术语后的地点不同;(4)各术语的价格构成不同,CPT价等于FCA价加上运费,CIP价等于CPT价加上保险费。三种传统的常用术语与三种新的常用术语的比较1、相同之处。FCA、CPT、CIP三种术语是在三种传统的常用贸易术语的基础上为了适应多种运输方式的需要而产生的,其与三种传统的常用贸易术语的相同之处表现在∶(1)进出口手续的办理;(2)买卖双方在办理运输和保险的责任上,FCA与FOB相同,CPT与CFR相同,CIP与CIF相同;(3)都是象征性交货的贸易术语。象征性交货(symbolicdelivery)是针对实际交货(physicaldelivery)而言的。实际交货是指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提交给买方或其指定的人。象征性交货又称推定交货(constructivedelivery),是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2、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下述方面∶(1)适用的运输方式;(2)交货地点;(3)风险和费用的划分;(4)术语后的地点;(5)装卸费用的负担;(6)运输单据。五、其他七种贸易术语(一)EXW——工厂交货(出口国指定地点)∶这一术语代表了在商品产地和所在地交货的各种交货条件,是卖方责任最小的术语。在EXW条件下,卖方负责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卖方在商品所在地交货后,随后的一切费用、风险、运输的办理、出口手续、进口手续皆由买方承担。该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二)FAS——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在FAS条件下,卖方负责将货物交到约定的装运港买方指派船只的船边,随后的风险和费用皆由买方负担。皆术语适用于海运及内河水运。在《通则1990》中规定,在该术语下由买方负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而在《通则2000》中规定,在该术语下由卖方负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三)DAF——边境交货(边境指定地点)∶在DAF条件下,卖方负责将货物运到边境指定的交货地点,将仍处于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办理出口手续,承担有关费用,将货物交于买方后,其后的责任、风险和费用皆由买方负担。皆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四)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在DES条件下,卖方负责将货物按通常路线和惯常方式运至指定的目的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船上将货物置于买方的控制之下。买方承担接货后的风险和费用,负责办理进口报关手续。皆术语适用于海运及内河水运。(五)DEQ—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在在DEQ条件下,卖方负责将货物按通常路线和惯常方式运至指定的目的港,并将货物卸到岸上,将货物置于买方的控制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