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报关税费第二节报关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一)一般进口货物一般进口货物:是指供境内消费,并对其全部价值一次性计征关税的货物。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1.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法(使用率最高)进口完税价格尽可能采用货物的成交价格。(1)完税价格——满足一定条件的经调整的成交价格+其他费用(包括: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与运费相关的费用、保险费等)。公式定价是指买卖双方未以具体明确的数值约定货物价格,而是以约定的定价公式来确定货物结算价格的定价方式。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海关以买卖双方约定的定价公式所确定的结算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①在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前买卖双方已书面约定定价公式;②结算价格取决于买卖双方均无法控制的客观条件和因素;③自货物申报进口之日起6个月内能够根据定价公式确定结算价格;④结算价格符合《审定办法》中成交价格的有关规定。(2)成交价格——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按有关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和间接支付的价款注:实付或应付——指必须由买方支付,支付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进口货物,支付的对象既包括卖方也包括与卖方有联系的第三方,且包括已经支付和将要支付两者的总额。但不完全等同于贸易中实际发生的发票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法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倒扣价格法计算价格法合理方法经海关同意可颠倒次序判断题:公式定价的进口货物,由于销售合同是以约定的定价公式而不是以具体明确的数值约定货物价格,因此该类进口货物不存在成交价格。(错)价格。(3)关于“调整因素”(计入项目和扣除项目)①计入项目(+)(由买方负担;未包括在实付或应付中;有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购货佣金(-):买方(支付)代理人A.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销售佣金(+):卖方(支付)代理人(由买方直接支付)经纪费(+):买卖双方(委托人)(支付)经纪人B.与进口货物作为一个整体的容器费(同一税则号)C.包装费:材料费、劳务费D.协助的价值(买方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的方式向卖方提供)协助价值计入到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应满足的条件:由买方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的方式直接或间接提供;未包括在进口货物的实付或应付价格之中;与进口货物的生产和向我国境内销售有关;可适当按比例分摊。下列四项协助费用应计入:进口货物所包含的材料、部件、零件和类似货物的价值;在生产进口货物过程中使用的工具、模具和类似货物的价值;在生产进口货物过程中消耗的材料的价值;在境外完成的为生产该货物所需的工程设计、技术研发、工艺及制图等工作的价值。E.特许权使用费:买方为取得特许权(专利权或分销权等)而支付的费用两种情况除外:A、特许权使用费与该货物无关;B、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不构成该货物向我国境内销售的条件F.返回给卖方的转售收益(能合理确定的)②扣减项目(-)进口货物的价款中单独列明的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判断题:海关审定的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价格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格和间接支付的价款。(错)A.厂房、机械或者设备等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建设、安装、装配、维修或者技术援助费用,但是保修费用除外;B.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发生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C.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及其他国内税;D.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E.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码头装卸费(THC):指货物从船舷到集装箱堆场间发生的费用,属于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相关费用,也不计入。F.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利息费用不计入完税价格:a.利息费用是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而融资所产生的;b.有书面的融资协议的;c.利息费用单独列明的;d.纳税义务人可以证明有关利率不高于在融资当时当地此类交易通常具有的利率水平,且进口货物的实付、应付价格与没有融资安排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的价格非常接近的。(4)成交价格本身须满足的条件①买方对进口货物的处置和使用不受限制,即:不受限制接受,限制不接受。单选题:某企业从德国进口医疗检查设备一台,发票分别列明:CIF上海50000美元/台,境外培训费3000美元。此外,合同列明设备投入使用后买方从收益中另行支付买方20000美元。该批货物经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应为:()A、73000美元B、50000美元C、70000美元D、53000美元正确答案:C多选题:进口时在货物的价款中列明的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有:A、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建设、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B、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C、进口关税及国内税收D、作为该货物向我国境内销售条件,买方必须支付的,与该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正确答案:ABCA.进口货物只能用于展示或者免费赠送的;这些情况之一视为限制B.进口货物只能销售给指定第三方的;C.进口货物加工为成品后只能销售给卖方或者指定第三方的;D.其他经海关审查,认定买方对进口货物的处置或者使用受到限制的。A.国内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限制;下列限制不影响成交价格B.对货物转售地域的限制;C.对货物价格无实质影响的限制。②进口货物的价格不应受到某些条件或因素的影响,由于这些条件或因素,导致该货物的价格无法确定。A.进口货物的价格是以买方向卖方购买一定数量的其他货物为条件而确定的;受到影响的情形B.进口货物的价格是以买方向卖方销售其他货物为条件而确定的;C.其他经海关审查,认定货物的价格受到使该货物成交价格无法确定的条件或者因素影响的。③卖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买方获得因转售、处置或使用进口货物而产生的任何收益,除非上述收益能够被合理确定。④买卖双方没有特殊关系或者虽有特殊关系但不影响成交价格判断题:进口货物的买卖双方存在特殊关系时,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作为海关审定完税价格的基础。(错)多选题:下列哪些情况海关可以拒绝接受申报价格而另行估价:A、买方对进口货物的处置受到了卖方的限制,具体表现在买方必须将进口货物转售给卖方指定的第三方B、买卖双方达成的销售价格是以买方同时向卖方购买一定数量的其它货物为前提C、进口方在国内销售进口货物所产生的收益中有一部分返还给出口方,然后这一部分收益的具体金额尚不能被确定D、进口方和出口方是母子公司,但上述关系并未对成交价格产生影响正确答案:ABC2.相同及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在进口货物非因销售引起或销售不能符合成交价格须满足的条件时采用。含义——采用与被估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相同货物及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作为被估货物完税价格的依据。(1)相同货物:与进口货物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生产,除表面微小差异外,在所有方面都相同的货物。类似货物:与进口货物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生产,有相似的特征、材料、相同功能,商业中可以互换的货物。(2)时间要素:“同时”或“大约同时”指进口货物接受申报之日的前后各45天内。(3)方法适用:a、相同商业水平、大致相同数量不同商业水平、不同数量(要对差异进行调整);b、同一生产商同一生产国或地区;c、以最低成交价格为基础。3.倒扣价格法——以进口货物、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境内第一环节的销售价格为基础,扣除境内发生的有关费用来估定完税价格。“第一环节”是指有关货物进口后进行的第一次转售,且转售者与境内买方之间不能有特殊关系。(1)上述的销售价格应同时具备的条件A.在被估货物进口时或大约同时,将该货物、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境内销售的价格;B.按照该货物进口时的状态销售的价格;C.在境内第一环节销售的价格;D.向境内无特殊关系方销售的价格;E.按照该价格销售的货物合计销售总量最大。(2)倒扣价格方法的核心要素A.先采用按进口时的状态销售的价格;如果没有,应纳税人要求也可以使用经过加工后再境内销售的价格;B.时间要素——满足“进口时或大约同时”即被估货物申报日前后各45天或延长至各90天;C.合计的货物销售总量最大(3)倒扣价格方法的倒扣项目A.该货物的同级或同种类货物在境内第一环节销售时通常支付的佣金或利润和一般费用;B.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C.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及其他国内税;D.加工增值额。如果以货物经过加工后在境内转售的价格作为倒扣价格的基础,则必须扣除上述加工增值部分。4.计算价格法(以生产国或地区的生产成本作为基础的价格)(1)计算价格的构成项目A.生产该货物所使用的原材料价值和进行装配或其他加工的费用;B.向境内销售同等级或者同种类货物通常的利润和一般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C.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用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2)注意事项应纳税人要求,可以与倒扣价格法颠倒次序用,海关在征得同意后可以到境外核实有关资料。5.合理方法——指不能依据上述几项方法时,根据公平、统一、客观的估价原则,以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的方法。在运用合理方法估价时,禁止使用下列六种价格:(1)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销售价格;(2)在两种价格中选择高的价格;(3)依据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也就是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4)以计算价格法规定之外的价值或者费用计算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价格;(5)依据出口至第三国或地区货物的销售价格;(6)依据最低限价或武断、虚构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