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协议书本合同当事人:甲方:明若华乙方:第一条本合同所指标的为成都市金堂县学府新川一栋一单元22楼1号房其中北向客卧为出租给乙方房间。第二条甲方作为联系人,负责和房东联系。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房间客卧的完全独立使用权,以及公共区域的共同使用权。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数,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第三条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是否续租由甲乙方共同协定。租金为每月500元/人(不含水电气宽带费用),押金500元/人元(押金会在租房合同正常中止时退还)。支付形式为:每一个月交付,水电燃气费甲乙双方分摊。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甲方与房东所签房屋租赁合同附件。第四条共同使用区域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及这些区域里面的相关设施。第五条合租期间,水、电、煤气、宽带费(如使用)等由甲、乙两方平摊,每方二分之一。第六条合租期间,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原则,双方应共同维护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不得随意的干扰对方的私人空间。对方的合理建议,应积极采纳。第七条朋友来访,应尽量保持安静,以不干扰对方学习、生活为宜。超过2个朋友来访,应提前告知对方。第八条各自做饭,还是搭伙,根据双方的饮食习惯,协商解决。因生活需要,添置设施发生的费用,依具体情况而定。第九条在租住期间,双方应本着“节约、爱惜”的原则,不得浪费水、电、煤气等。应共同维护设施的安全。第十条乙方需退房的话,因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租住不满一月,租金按一个月收取,如合同期未满前乙方不在续租,其押金不退还。第十一条因为合租的特殊性质,甲方和房东租赁关系中止时,本合租合同自动失效,甲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也必须在与房东解除合约前半个月,知会乙方。第十二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署日期:2017年11月日签署日期:2017年11月日